摘要:●严禁在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如使用鸡鸭肉冒充牛羊肉、以其他畜禽血产品假冒鸭血制品,欺骗消费者。
@金湾街坊们 请注意!
食品安全无小事
近日
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重要提醒
禁止全市各食品生产经营者
制售假劣肉制品
其中明确了“六个严禁”的行为
和小金一起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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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严禁收购、贮存、销售、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肉类。
● 严禁在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如使用鸡鸭肉冒充牛羊肉、以其他畜禽血产品假冒鸭血制品,欺骗消费者。
● 严禁未按规定索取、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 严禁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或销售来源不明的熟食、卤味等肉制品。
● 严禁在网络交易平台或直播间对肉制品进行虚假宣传。
02
落实进货查验
● 牛、羊产品须具备“两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 猪产品须具备“两证一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非洲猪瘟检测报告)。
● 鸡、鸭、鹅等禽类产品须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
● 进口肉产品须提供《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请完整留存供货方资质、进货票据及合格证明文件(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03
法律责任与监督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生产经营者,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关乎民生
食品从业者既是生产者、经营者
更是消费者
守住他人的健康
就是守住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请各生产经营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共同维护好食品安全环境
来源:两广大地那些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