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未成年人广告发布合规提示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5-13 16:40 1

摘要: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未成年人广告发布作如下合规提示: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涉未成年人广告发布合规提示

为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共同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涉未成年人广告发布作如下合规提示:

一、不得含有宣扬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迷信、赌博、引诱自杀、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

二、不得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三、不得未经未成年人监护人的书面同意,擅自在广告中使用未成年人的名义或者形象。

四、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五、在针对未成年人的大众传播媒介上不得发布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酒类、美容广告,以及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广告。

六、针对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不得含有劝诱其要求家长购买广告商品或者服务的内容;不得含有可能引发其模仿不安全行为的内容。

来源:两广大地那些事儿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