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伯每天在上海睡楼道,“被儿媳赶出家门”?回家甚至动刀 律师:子女赡养义务不因家庭纠纷免除!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14 17:06 1

摘要:最近,家住上海市嘉定区临夏路999弄小区的业主王女士向“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反映,他们小区有位86岁高龄的老伯,从今年过年后就一直住在某栋楼底楼的过道里,而他家明明就在这栋楼的楼上。

最近,家住上海市嘉定区临夏路999弄小区的业主王女士向“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反映,他们小区有位86岁高龄的老伯,从今年过年后就一直住在某栋楼底楼的过道里,而他家明明就在这栋楼的楼上。

为了解决老人回家的问题,近4个月来属地派出所已出警几十次,楼栋居民也被搅得鸡犬不宁。那么,这位八旬老伯为何有家不能回,只能睡在楼道里?背后究竟又有何隐情呢?

八旬老伯“老无所依”

睡在楼道

“被儿媳赶出家门”?

小区居民王女士告诉记者,自今年3月起,她就看到一位老人在小区某楼栋一楼过道里打地铺,十分担心他的处境。“说是和家里闹得不开心,大家路过都在看都在讨论,最主要是年纪这么大,无论如何出于什么原因,哪怕是孤寡也不应该不管不顾吧”。

接到求助后,记者来到老伯所在楼栋,远远就看见一位老人躺在楼道。

老人睡在底楼公共区域,地上打着铺盖,身上衣服已多日未换,脚上的袜子"透着风",大门上挂着好心人送来的吃食。

楼栋前,两位安保人员支着躺椅常驻楼前,陪伴老人。

何老伯:吃饭有时候好心人送给我吃吃。洗澡没有地方洗,这些床铺都是垃圾桶捡出来的。

其他楼栋居民:很可怜的,天冷被子捂捂紧,天热了都要臭了,还要洗澡。吃喝拉撒,排泄就在空地里,不管怎样也已经86岁了,他能活几天呢?

记者了解到,老人姓何今年86岁,此前一直在泰兴老家做电工,26年前因老伴去世,被儿子接到上海与儿子、儿媳一家同住。

老人说,自己在上海嘉定这栋楼里已经住了26年,然而今年除夕,却突然被儿媳赶出了家门,所以无家可归,只能睡在楼道里。

“媳妇不让我住,儿子死掉了她赶我跑了。房子是我儿子的,儿子是户主,她骗我同意过户,把儿子名字从产证上过掉了,房子就变成她的了。我老家江苏泰兴也有房子,房子她(儿媳)也是户主。孙女有,但是是敌人,和我这个86岁老头搞有什么意思呢?”。

转折!老人孙女现身

因为恐惧

不得不将老人拒之门外

采访中,记者发现有一位女士不断探头从楼上张望我们。邻居告知,这就是老人的儿媳唐女士,于是记者上楼敲门,无奈唐女士始终不愿开门。

就在调查陷入僵局时,属地居委告诉记者,何老伯有个孙女也是这件事的亲历者,于是记者联系到了老人孙女何女士,而她告诉记者,母亲并非“不愿开门”,而是“不敢开门”。

何女士 何老伯孙女:你看到他手中刀了吗?我妈妈怕死了,他手里面拿着刀,你看到吗?两把刀,要撬锁,扬言要拿刀进去杀了我妈。

为何这一家会走到今天这一步呢?

老人孙女何女士表示变化发生于六年前,自己的父亲患癌去世之后,因生活习惯及家庭琐事,家庭氛围变得剑拔弩张。

何女士 老人孙女:父亲走后六年都是我妈妈带着我爷爷,他自己上厕所洗澡都不爱关门,别人洗澡的时候,经常进厕所不敲门。他要自己说了算,一家人要以他为大,比较强硬

矛盾更是在除夕夜彻底爆发,因为饭桌上的几句口角,老人瞬间脾气上来了。

何女士 何老伯孙女:那天我妈妈年夜饭辛辛苦苦烧了十几个菜,刚刚坐下来没吃几口就发生了这件事,(他)把我们家全砸掉了,当时我和我女儿没反应过来,他就拿很大一个水杯往我和我女儿身上砸,我都不想回想那时候发生的事。

由于担心发生伤害,老人孙女随即报警,经属地民警调解,矛盾依旧无法调和;在大年初一,老人孙女便将何老伯送回泰兴老家交由两个姑姑照顾。然而隔天,老人又自行回到小区,被拒之门外后,索性就在楼底住下。

此后为了安全,何女士在征得对门邻居同意的情况下,安装了一个对着自家大门的监控,果然记录了许多爷爷的过激行为,除此之外,他还曾拿利器戳爆过何女士的汽车轮胎。

何老伯的行为让儿媳和孙女感到恐惧,不得不将他拒之门外。

何女士 老人孙女:前几天我妈妈下来送我女儿读书,他上去就要敲她的电瓶车,电瓶车就敲坏了,那天我女儿都没法正常上课,我妈妈现在整天就像坐牢一样

楼栋邻居深受其扰

特保人员轮班值守

虽对老人处境表示同情,但常宿楼栋,加之家庭矛盾引发警情不断,扰得楼上楼下也不得安宁,邻居对此也颇有微词。

邻居:他躺在这里我们走也不能走,我的脚还是坏的还要跨过去,我有一次绊在地上,脚肿得不行。

邻居:派出所警察都来的,他有这么长一把刀,还有榔头、扳手,我们吓得都不敢下来。

何女士 老人孙女:我们在110那里报警的次数已经有20多次了。

为了避免老人的过激行为影响其他居民安全,更为了保障老人的安全,3月底属地派出所与居委商量,安排了2名特保人员,24小时轮班,寸步不离陪伴老人。

“老无所依”的生活

该何去何从

记者介入后,从江桥镇民政部门了解到,5月7日中午,老人已安全抵达泰兴,当地民政部门随即将老人送至两个女儿家,遗憾的是,老人依旧被拒之门外。

暂住村委后4天,5月11日中午,居委干部发现老人又回到了上海,住回了楼底下。

那么老人到底应该由谁“赡养”?

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有赡养义务的主体仅限于成年子女对父母,或者在子女死亡后,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儿媳与公婆属于姻亲关系,并非直系血亲,所以在中国现行法律框架下,儿媳对公婆并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

记者调查后还发现,何老伯的儿子在过世前,把自己从嘉定这套房产中除名了,所以现在这套房子的产证上实际只有儿媳唐女士和孙女何女士的名字,因此何老伯实际上对这套房子不享有法定意义上的居住权

何老伯“老无所依”的生活接下来又该何去何从呢?小坊还将继续关注这位八旬老人的命运。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

头条号作者“胡萝卜说法” @胡萝卜说法对此进行了分析。

律师:子女赡养义务不因家庭纠纷免除!

1、老人的儿子已经离世了,但他还有两个女儿,不管他在女儿小的时候做过什么事,是否有照顾过女儿,他的两个女儿都有赡养他的义务的。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其实面对自私的父母,孩子在成长过程中,应当争取自己的权益,要求不负责任的父母给予赡养费,反正老了之后要赡养他的。

老人正因为自己的自私,导致了自己的晚年悲惨,也正是由于他的行为导致家风建设不好。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如果老人年轻的时候能够对家庭尽心尽责,对待子女都是一视同仁,他的晚年也不至于这样。

3、老人撬门入室,其实不能简单地认定为老人的行为是违法行为,要看老人是否有房子的继承权,如果没有的话,那么他的行为就是违法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0条规定: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虽然这个房子他的儿子曾经居住过,但是老人儿子离世之后,儿媳对老人是没有赡养义务的,如果老人没有房子的份额,他就不能进入房子居住。

仅代表律师观点,不代表零度时评立场

来源:零度时评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