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躲冰雹车辆停天桥下致道路拥堵,律师:不属于法律上的正常避险行为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14 18:06 1

摘要:5月13日晚,北京出现强对流天气,多地降下直径超4厘米冰雹。有市民发帖表示,部分车主为躲避恶劣天气,于过街天桥路段紧急停车避险,致后方车流出现短时拥堵。

5月13日晚,北京出现强对流天气,多地降下直径超4厘米冰雹。有市民发帖表示,部分车主为躲避恶劣天气,于过街天桥路段紧急停车避险,致后方车流出现短时拥堵。

14日,九派新闻以市民的身份咨询北京公安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一位工作人员建议,驾驶车辆正常行驶时,如遇恶劣天气视野受到影响,建议车主减速慢行,尽快驶离主路,也可以尽快前往路侧允许临时停车的地方临停,当视野或者路况变好之后,再继续行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车辆在道路上行驶的情况下,随意停在主路的行为是不合法的。

车主在过街天桥下停车避险。图/社交平台截图

也有市民提出疑问:在极端天气状况下,此类避险行为是否具备合理性?能否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正常避险?极端天气下,车辆应如何避险?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在接受九派新闻采访时表示,在恶劣天气下,司机将车辆停在过街天桥下以躲避危险,通常不属于法律上的正常避险行为。

其介绍,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而将车辆停在过街天桥下,虽然是为了躲避恶劣天气对车辆等造成的损害,但这种行为往往会侵占公共道路,影响交通秩序,可能引发更严重的后果,如造成交通堵塞,在紧急情况下阻碍救援车辆通行等,损害了公共利益或他人的合法权益,不符合紧急避险中“不得已”以及“保全较大权益、损害较小权益”的要求。

赵良善介绍,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七十六条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因不当避险行为导致交通堵塞等不良后果,一是司机将面临行政罚款。二是若因违停导致他人车辆损坏、通行受阻或人身伤害,司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避停车主若收到违章罚单,是否可以通过行政复议举证自身无过错?赵良善解释,避停车主收到违章罚单后,可凭借实时天气记录、行车记录仪视频等客观证据,向交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证实车主停车系出于应急避险的正当目的。

赵良善建议,如遇极端天气,司机避险时应先判断路况,确认安全性;选择停车场等安全地点,或在不影响交通处临时避险,勿在禁停区域停车;停车后开双闪,设警示标志,依天气调整设置距离;人员尽量留在车内,若下车注意远离危险物。

若极端天气下被迫滞留主干道,司机可通过以下方式降低自身法律风险:一是遵守交通法规和管制措施,密切关注交通管理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渠道发布的交通管制信息和安全提示,严格按照指示行驶和停车。如遇交通管制,不要强行冲卡或违反管制规定,服从交警的指挥和疏导,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二是开启警示装置并设置警示标志,开启车辆的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灯),以提示其他车辆注意避让。三是避免影响交通和救援通道,尽量将车辆停在不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位置,避免停在路口、弯道、人行横道等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的地方。四是积极寻求帮助和解决方案,如果车辆出现故障无法继续行驶,应及时拨打救援电话,比如拨打122交通事故报警电话或保险公司的救援电话,说明自己的情况和位置,等待专业人员前来救援。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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