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被认定为A-F类人才,且人事关系或社保缴纳时间超过一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其中岗位补贴、安居保障只适用引进类人才;
赣江新区2024年度人才政策兑现已启动,即日起,符合条件的人才可登录线上填报系统进行自主申报。
一、政策依据
《赣江新区人才引进和扶持实施办法》(赣新管办发〔2021〕31号)、《赣江新区人才引进和扶持政策30条(试行)》(赣新才办发〔2025〕1号)。
二、扶持对象
1.符合《赣江新区人才政策兑现操作细则(修订)》(赣新管办发〔2022〕51号)政策兑现范围且在政策兑现期内的赣江海智、赣江创新、赣江创业、赣江杰青人才;
2.被认定为A-F类人才,且人事关系或社保缴纳时间超过一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31日),其中岗位补贴、安居保障只适用引进类人才;
3.在兑现通知发布之日已离职的不予申报。
三、申请流程及时间
申报人登录https://www.gjxqcx.com:86/policyRedemption,点击“政策兑现”板块,填写《赣江新区人才线上政策兑现申请表》,并在操作系统选择相对应模块(岗位补贴、安居保障、博士后生活补贴、购车补贴、银行贷款贴息、柔性引才),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由用人单位初审,新区创新发展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审批。
第五、六批赣江海智等四类人才计划入选者及本年度已被认定为A-F类人才登录系统的账号为原申报注册时手机号,密码初始化为:gjxq@123qwe,其他人才需要重新注册账号。人才所属单位若未注册则无法关联单位,则需要单位先注册账号。
请于5月31日24点前在申报系统中进行申报,逾期未申报的,系统将自动关闭,不予受理。
四、监管要求
享受各类人才扶持资金的单位,要按照相关财务管理规定,确保专款专用,及时拨付给相关人才。用人单位和人才个人提供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故意骗取国家资助资金等违规行为的,一律录入新区人才信用黑名单,并取消相应政策待遇,追回各类津贴补助、追缴减免费用,5年内不再接受该用人单位和个人申报的任何财政资金扶持项目。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gjxqrcb@163.com
编辑:王浩森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