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前言:亟需加强对“新媒体营销”的智慧监管——如何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清朗传播,护航行业健康发展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16 09:33 2

摘要:营销号与普通自媒体界限不清,部分账号存在“合法内容+隐性营销”的混合模式,难以精准归类;营销号通过动态IP、AI生成内容、矩阵账号隔离等技术手段规避统计;平台间数据不同,且部分账号存在跨平台运营,导致整体统计困难。

(唐成 牛安春 王淑军)新媒体营销在食品行业信息传播、品牌推广中扮演重要角色,但部分账号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亟需加强监管。

营销号与普通自媒体界限不清,部分账号存在“合法内容+隐性营销”的混合模式,难以精准归类;营销号通过动态IP、AI生成内容、矩阵账号隔离等技术手段规避统计;平台间数据不同,且部分账号存在跨平台运营,导致整体统计困难。

据了解,我国新媒体营销号总数可能达数百万量,若包含灰色地带的“擦边球”账号,规模或超千万量。

新媒体营销“双刃剑”效应要求治理需兼顾技术创新与法治完善。国家有关部门应给予高度重视,通过技术驱动、数据协同、标准引领来有效遏制虚假信息与黑灰产,发挥其积极作用,同时提高智慧监管水平加以规范,使其能够成为助力构建统一大市场、拉动消费、活跃流通、促进就业的新业态;能够成为建立功德良俗、提高民生福祉、树立良好风尚的新阵地。要持续平衡监管与创新,构建“政府主导+平台担责+公众参与”的治理生态,为网络空间的清朗、统一大市场的打造,信用中国的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一、新媒体营销有哪些型式

一是自媒体营销:微信公众号、百家号、企鹅号、头条号、搜狐号、知乎号、微博号等,围绕产品卖点,打造批量营销软文,通过在这些平台注册企业自己的官方账号,然后发布营销软文,就可以宣传推广了。

二是短视频营销:以抖音、快手、小红书、B站、美拍、秒拍等应用为代表,短视频符合受众的大脑接受和移动端使用习惯,在视频移动化、资讯视频化和视频社交化的趋势带动下,短视频营销正在成为新的品牌风。

三是视频网站: 以哔哩哔哩、好看视频、西瓜视频、腾讯视频等视频网站为代表,品牌可以直达用户,更好的与传播内容相融合,并且可以通过弹幕等方式及时获取用户反馈。

四是问答营销:百度知道、搜狗问答、知乎问答、360问答等平台为主,这些平台重视内容本身,在站外搜索引擎上的权重较高,常形成用户分享信息的发源地。

五是社交营销:微信、QQ、微博等,这都是常用的社交平台,这些平台互动更加直接,推送不受数量和时间的限制,形式多样,并且因其开放性而容易造成爆炸式的传播效果。

二、发展历史与积极作用

早期无序扩张(2010-2016年):自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公众号)兴起,内容创作门槛低,营销号以搬运、低俗内容快速积累流量,形成MCN机构(互联网内容产业中的运营实体)主导的产业链雏形。

监管介入与规范化(2017-2020年):国家网信办出台《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封禁“全明星探”等八卦账号,但部分账号通过“换马甲”继续活跃。

技术驱动与矩阵化(2021年至今):AI技术被用于批量生成内容,营销号形成矩阵化传播,同时监管升级,如实施“清朗”行动打击恶意营销和AI滥用。

新媒体营销的积极作用一是促进信息传播与就业,如湖南邵阳火车站乡通过自媒体矩阵推广黄桃、贡柚等农产品,2024年线上销售额突破30万元,带动20余名本土网红就业。二是创新政策宣传方式,如以情景剧形式普及政策,单集播放量有的达几十万次。三是激活文旅经济与拉动消费,通过短视频展示等形式,带动食品企业“工业旅游”线下游客增长,提高产品线上销售。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新媒体营销号是基于流量变现目标运营的账号,其形式多样且伴随技术发展不断迭代,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以下类型。一是内容搬运型:通过抄袭、洗稿、拼接其他平台内容(如豆瓣、知乎、B站等),伪装成原创以吸引流量。二是引战对立型:刻意制造争议话题或曲解事件,煽动群体对立情绪,如有的美食账号放大某牛奶因丙二醇超标的事件,造成实为两个批次产品的问题,几乎引发乳制品全行业灾难。

三是造谣传谣型:编造虚假信息或夸大事实,例如疫情期间的“华商太难”系列文章,通过批量账号传播不实内容以收割流量。四是虚假营销型:以伪科学或情感绑架推广产品,如“驼奶治百病”“生吃酱油致癌”,某百年老字号线上营销的“左旋肉碱速效减肥”等虚假健康信息,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将保健食品的“蓝帽子”进行夸大宣传,以及将“械字号”祛疣、治灰指(趾)甲等产品吹成神药。五是敲诈勒索型:以曝光企业负面信息来要挟索要“公关费”,如有的账号为引流恶意制造餐饮连锁品牌“某哥俩”负面话题牟利。每年3·15活动期间 、全国质量月活动期间,都是企业遭受收割的灾难季,有的企业躺着“中招”,苦不堪言。

四、典型案例

案例一:部分自媒体营销号通过夸大产品功效、使用绝对化用语(如“最佳”“国家级”)或编造虚假实验数据吸引流量。例如,听花酒因宣称“激活代谢酶活性”等未经科学验证的功能被查处;和府捞面因广告用语违规被罚款3万元。此类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九条,损害消费者信任。

案例二:造谣传谣与恶意营销,食品安全领域成为谣言重灾区,占比达45%。典型案例包括“塑料紫菜”谣言导致企业被敲诈10万元,以及自媒体“食悟”恶意抹黑企业,该自媒体通过虚构评测勒索企业,最终遭行业抵制与法律追责。此类行为不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还破坏行业生态。

案例三:低俗内容与无底线博流量。如“大胃王”营销被罚,海星餐饮因举办“20分钟吃完1千克意面免单”活动,因违背反浪费理念被罚款5万元。

案例四:仿冒权威机构与侵权乱象。假冒新闻媒体或政府机构账号(如“人民曰报首发”)发布虚假信息,干扰企业正常运营,以及盗用名人形象营销。此外,部分测评类自媒体以“中立评测”为名行商业诋毁之实,构成不正当竞争。

五、建议

国家对新媒体营销的监管要加强,要提高智慧化监管能力,多部门携手营造新媒体营销不是法外之地的氛围,要警钟长鸣,真正还其清朗之气。

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与执法机制,强化法律震慑力:依据《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法》《网络安全法》等,明确自媒体营销号发布虚假信息、造谣传谣等行为的法律责任。例如,对编造食品安全谣言者可追究寻衅滋事罪,最高面临五年有期徒刑。

二是建立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参考“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专项行动经验,由网信办、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常态化治理机制。传统媒体和主流媒体的营销号要以身示范,自觉抵制行业不良风气,展示正能量。

三是压实平台主体问责机制。包括平台要严格资质审核与内容管理并要终身担责;平台要落实实名认证,对金融、医疗、食品等领域自媒体营销号进行资质核验,并在主页展示认证信息;要提高技术手段辅助监管能力,利用AI识别虚假信息,对争议内容加注标签(如“虚构演绎”“存疑”),限制其传播范围;要切断违规获利链条,对造谣账号取消营利权限、清空粉丝,禁止被封账号重新注册。

四是建立行业自律与企业维权机制。要帮助企业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建立全国新媒体营销统一监管平台,鼓励食品企业主动辟谣。例如红星美羚通过邀请媒体实地考察回应不实指控;要加强行业联盟协作,借鉴杭州“西湖朋友圈”自媒体联盟模式,推动正能量传播与行业自律。

五是提升公众媒介和营销号素养。加强科普宣传,通过公益广告、辟谣平台(如新媒体营销统一监管平台)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减少谣言传播土壤;鼓励公众举报投诉,建立便捷的投诉渠道,如通过12315、12345热线受理,并对有效举报者给予奖励,形成社会监督合力。

六是技术创新与数据共享。构建谣言数据库,汇总历史谣言案例,利用大数据分析预测热点,提前发布权威辟谣信息;应用区块链溯源,对食品供应链信息上链存储,增强消费者对品牌的可信度,压缩谣言生存空间。

规范食品行业新媒体营销行为亟需多方协同,拉起“四线”:法律震慑划定的红线,平台技术筑牢的防线,行业自律提升的底线,公众参与扩展的战线。唯有构建全链条治理体系,发挥“四线”作用,才能实现食品安全信息的清朗传播,护航行业健康发展。

作者简介:

唐成系市场监管系统干部、高级工程师,曾在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参与、负责中国食品(产品)安全追溯平台运行推广,长期从事食品安全宣传、投诉维权、品牌建设、质量追溯、标识编码、扶优打假等工作,是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兼职教授、中国计量大学客座教授,农工党中央经济委委员、农工党北京市委社法委副主任兼秘书长。

牛安春系中国食品安全报社副社长,知名记者,为食品产业发展服务二十余年,参加“全国两会”报道十几年,是中国食品安全大会执行秘书长,全面负责“全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交流大会”。

王淑军系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主任,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副主任,是国家认监委食品安全类认证技术工作组专家、国家级检验检测实验室评审专家,民盟中央科技委委员,北京工商大学硕士生校外导师。

来源:澎湃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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