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消息来源,来自头条热榜5月15日奔腾融媒视频报道和瑞安新闻同日报道。
消息来源,来自头条热榜5月15日奔腾融媒视频报道和瑞安新闻同日报道。
对这一报道的简介:
2010年4月的1天,内蒙古包头市10岁女童小敏遭到陌生男子的性侵,当日向公安机关报案,但一直未抓获犯罪嫌疑人。
转机出现在2024年4月,一起盗窃案的DNA与强奸案现场提取的DNA基因型相同,初步锁定为杨家男性家属。
经调查排除作案的嫌疑。
第二轮排查,杨家人讲到他儿子过继包头张姓家庭,2024年10月1日将张某抓获。
张某的辩护律师提出张某无罪的两点理由。
检察官指出均不成立。
近日法院以强奸罪对张某作出判决。
我仅以上述报道为素材予以评论。
我免责声明,不构成侵权和传播不实信息宣扬低俗。
1.女童报案公安机关立案一直没抓到犯罪嫌疑人,为什么15年才抓到张某?
张某性侵女童后逃之夭夭,逍遥法外。
公安机关一直在追查,但苦于没有有效线索。
但是公安机关将案发现场男子的精斑DNA输入全国数据库,保存罪证。
直到2024年一个盗窃案中的DNA基因型相同,才使破案抓获强奸女童嫌疑人有了转机。
一开始锁定杨家男性全部家属,经过排查排除了嫌疑。
公安机关没有放弃,仍在杨家圈子里获得有效信息。原来有人将儿子过继给张姓家庭,根据这一线索,将张某抓获。
有人可能要问,过继一般为同胞无儿的兄弟家庭,他是杨姓过继给张姓家,具体原因不得而知。
法网恢恢,张某作案15年终被抓获,这要归功于DNA鉴定技术。
2.辩护律师称张某无罪的两点理由是否成立?
请网友不要误解,律师替强奸犯说话。
这是律师的本职工作所决定的,也是《刑事诉讼法》赋予的职权。
辩护人的责任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律师他辩护他的,检察官可得负起责任,因为他代表的控方起诉张某强奸。
指出张某他妈做绝育手术是1995年1月1日,张某作案时已超过14周岁,达到强奸犯罪的刑事责任年龄。
还有张某留下的精斑是“进行自慰”,简直是无稽之谈。为张某无罪辩护无话可说的理由,不值一驳。
3.张某性侵女童过了15年,是否超过追诉期?
追诉期有两种:
①是有法定年限,奸淫幼女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判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诉时效为15年,
张某没过追诉期。
②是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已经立案,一直在追查,没抓到一直不过期。
还有报道只称张某以强奸罪被判刑,并已入狱服刑。
大家可能会问张某被判多少年有期徒刑,还是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看来没有判死刑,判死刑不用送监狱服刑。
判死缓,无期徒刑都不可能。
因为基层法院无权判无期徒刑以上刑罚。
张某被判10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是数罪并罚或者减刑,有期徒刑最高为15年。
来源:凡人闲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