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告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16 10:22 2

摘要:为持续深入整治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关于征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线索的公告

为持续深入整治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面向社会征集相关问题线索:

01征集范围

1.食品生产经营者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备案)、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2.使用来历不明或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等生产加工食品,或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

3.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号等生产食品;

4.经营“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腐败变质和过期食品、篡改保质期食品;

5.经营无法提供食品合法进货凭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来源渠道不清晰的食品;

6.对食品功效、成分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欺骗误导消费者;

7.传统电商平台、直播平台等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严格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资质,未及时处置不合规经营行为;

8.其他农村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02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2315,0939-8212315;

2.电子邮箱:lnsplt@126.com;

3.网络举报:登录“全国12315平台”(网址:http://www.12315.cn),或者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搜索12315;

4.来信来访地址: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站前西路401室)。

03注意事项

1.举报人提供问题线索尽量详细准确,包括被举报对象(名称、地址等)、违法违规事实描述及相关证据材料(如照片、视频、票据等),以便执法人员迅速、准确地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2.举报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后续核实和反馈;

3.举报内容应真实客观,不得捏造、歪曲事实;

4.对提供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人,将严格保密其身份信息,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5.对符合《陇南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奖励条件的举报人,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来源:陇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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