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网络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营销模式,近年来迅速发展并成为电商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销售和提升品牌知名度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部分直播带货广告中存在的虚假夸大、低俗营销等问题,给经营主体商誉和市场消费信心造成巨大负面影响。为提升我市直播营销主体
网络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兴的商业营销模式,近年来迅速发展并成为电商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促进销售和提升品牌知名度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部分直播带货广告中存在的虚假夸大、低俗营销等问题,给经营主体商誉和市场消费信心造成巨大负面影响。为提升我市直播营销主体守法合规意识和能力,主动规避直播广告“红线”和“雷区”,营造放心、安心、舒心的消费环境,现将《网络直播带货广告合规提示》向社会公开发布。
禁止通过直播发布广告的
商品和服务
01
禁止推销的商品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等特殊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戒毒治疗的药品、医疗器械和治疗方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广告的商品和服务,禁止在直播中推销。
处方药、烟草制品(含电子烟)、声称全部或者部分替代母乳的婴儿乳制品、饮料和其他食品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的商品和服务,不得通过直播进行推销。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猎捕工具禁止在直播中推销,以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和生态环境。
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和失效、变质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商品不得通过直播进行推销,如无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或者无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的商品。依法应当取得许可、备案或者强制性认证而未取得的商品或服务,也不得在直播中销售,如未获得3C认证的电器产品。
02
禁止推销的服务
面向中小学、幼儿园的校外培训服务不得在直播中进行宣传推销。未经监管部门批准的高息借贷、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产品或服务不得通过直播进行推销。
03
其他不适宜直播营销的商品或服务
禁止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商品或服务在直播中推销。例如,一些高污染的化工产品生产服务、不符合排放标准的汽车改装服务等。
禁止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违背公序良俗的商品或服务在直播中出现。例如,一些利用宗教元素作为“宣传噱头”的所谓“创意商品”,或违反公序良俗的特殊服务等不能通过直播进行推广。
来源:京津冀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