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外卖,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典型案例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5-16 11:01 2

摘要: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典型案例,涉及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外卖经营者)加工销售混有异物的不合格食品案;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外卖经营者)未按要求落实索证索票案;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外卖经营者)以鸭肉冒

核心提示:甘肃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典型案例,涉及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外卖经营者)加工销售混有异物的不合格食品案;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外卖经营者)未按要求落实索证索票案;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外卖经营者)以鸭肉冒充牛肉制售案;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外卖平台未对食品经营许可信息进行审查案;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外卖平台未及时更新食品经营许可信息案等。……(世界食品网-www.shijieshipi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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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临夏州和政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外卖经营者)加工销售混有异物的不合格食品案

2024年11月13日,临夏州和政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群众投诉,称和政县某餐饮店(外卖经营者)提供的饭菜中有蟑螂,执法人员赴现场查证,发现该餐饮店存在操作间内饲养猫科动物、墙面霉变生虫、“三防”设施配备不到位、加工场所环境卫生差等问题。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和政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开展普法教育,并对当事人违法行为整改情况进行回访,当事人已按要求改正。

02

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外卖经营者)未按要求落实索证索票案

2024年10月25日,兰州市榆中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榆中县某餐饮店(外卖经营者)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抽查了该店所使用的牛肉和精制白醋,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执法人员现场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并给予警告。2024年11月12日,榆中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再次对该店进行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抽查了面粉和食用盐,当事人仍然无法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鉴于当事人在案件调查过程中积极配合执法人员调查询问,实事求是说明有关情况,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危害后果。榆中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条第(一)(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03

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餐饮店(外卖经营者)以鸭肉冒充牛肉制售案

2025年2月17日,平凉市泾川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某餐饮店(外卖经营者)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时,该店冷藏柜内“手把串”1袋(产品类别:速冻食品、生制品(非即食),原料:鸭肉,执行标准:GB19295),经查询:外卖平台显示该食品名称为“烤牛肉小串”。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构成以鸭肉冒充牛肉制售的违法事实,泾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甘肃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涉案食品原料“手把串”1袋,没收违法所得,并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04

甘肃省天水市张家川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外卖平台未对食品经营许可信息进行审查案

2025年3月5日,天水市张家川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张家川县某外卖平台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平台上有5家入网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10家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未在其经营页面上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当事人未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经营许可信息进行审查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张家川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张家川县市场监管局对以上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全部进行了监督检查,责令未公示要求信息内容的单位立即整改,对证照过期的单位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目前,所有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

05

甘肃省陇南市康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外卖平台未及时更新食品经营许可信息案

2024年5月9日,陇南市康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康县某外卖平台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平台在开展餐饮配送经营活动中存在未定期开展自查、未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实名登记、食品经营许可等信息发生变更未及时更新的行为,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康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当场下发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2024年12月9日,康县市场监管局收到陇南市市场监管局《案件交办通知书》,称网络监测发现该平台上显示康县某餐饮店资质过期,经实地调查,康县某餐饮店按时延续了《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因该平台未及时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许可信息进行记录并更新,导致平台上公示的康县某餐饮店资质为过期资质。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鉴于该平台积极配合调查,能及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积极改正且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事实,康县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当事人予以从轻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参照《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条,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06

甘肃省陇南市宕昌县市场监管局查处某外卖平台未对食品经营许可信息进行审查案

2024年12月9日,陇南市宕昌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宕昌县某外卖平台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以下问题:平台上有10家入网餐饮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名称与门店名称不一致、2家入网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过期、4家入网餐饮服务单位未公示食品安全量化分级信息;同时,该平台在2家入网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过期期间收取服务费1007.97元。当事人未对入网餐饮服务单位食品经营许可信息进行审查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宕昌县市场监管局依据《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宕昌县市场监管局对以上入网餐饮服务单位全部进行了监督检查,责令未公示要求信息内容的单位和信息内容不一致的单位立即整改,对证照过期的单位给予警告并责令整改,目前,所有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

日期:2025-05-15

来源:食品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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