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八条和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百九十八条和第二百零三条的规定,我(们)受人民检察院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大学毕业,我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资阳检察机关。进院后我被安排在了公诉科,那个时候看着前辈们加班加点、忙忙碌碌,心中有些不解,公诉真有那么忙吗?当时科里有位老同志,他是科里办案数量最多的,也是办公室里来的最早走的最晚的,两年后,他退休了。退休的那天,他笑着对我们说“我们这一辈人都有检察情结,都把工作当成事业,年轻人要接好棒哦。”听后我虽感动,却也不怎么理解。后来慢慢地,我也开始对这份工作有了特殊的感情,也学会了在繁忙的工作中获得快乐,不知何时,工作也开始变成了我的事业。
有句话我很喜欢:“付出的也是自己得到的。”所以,表面上看我们为工作而付出,而实际上,我们也在工作中寻找到慰藉和收获,实现着自我价值。我们在办案中得到当事人的肯定,获得同行的赞许,看到被告人迷途知返,痛改前非……这些都让我感受到工作带给我的自豪和满足。就这样将工作、事业、爱好融为一体,将做人和做事合而为一,身在其中便不会觉得身心疲惫,唯感其乐无穷!
从事过公诉工作的人都知道,公诉工作很辛苦。大要案的提前介入、掌握案情,在讯问中和犯罪嫌疑人斗智斗勇,在法庭上和被告人、辩护人唇枪舌剑,这都需要公诉人事前的精心准备和临场的用心表现。但就是这样一份加班加点是常态的工作,我却十分喜爱,舍不得离开。
从我开始独立办案那天开始,我的办案数量总是科室里最多的,无论是做办案人员还是部门负责人。在七年时间里,我办理大小案件共计300余件,年均办案数量达到40件以上,即使做部门负责人期间,也没有因为增加了大量的管理、协调工作而比业务骨干少办一件案子。我常常自我调侃,上班时间我看的都是别人的案子,下班回家等孩子睡觉后,才能看自己的案子。母亲常常心疼的对我说,要不咱申请换个部门吧。我安慰着母亲说:“妈,没事的,我喜欢这份工作。”是啊,因为喜欢、因为热爱,我才会心甘情愿的去投入更多的热情,也才能在忙碌的工作中寻找到慰藉和收获。这便是我对公诉的感情和公诉给予我的快乐成长。
我现在还清楚的记得我办理的第一件公诉案件,是一起抢劫案,却意外遇上被告人当庭翻供。本来就十分紧张的我当时就慌了手脚,不知道该怎么组织语言来应对。幸亏陪我出庭的导师帮我解决了难题。我猛然意识到实践的匮乏和知识的不足成为横亘在我面前的一道门槛。但不服输的性格告诉自己,所谓门槛,过去了就是门,过不去才是槛。只要我坚持学习,一定可以跨越这道门。于是,学习成为我生活的常态。我坚持每天至少学习1小时,并不以工作忙为借口而懈怠。通过这个案件的出庭,也让我意识到语言表达能力对公诉人的重要性。
于是,我把零零碎碎的时间有效利用起来,即便是在饭后散步的半小时,或是在上下班的途中,我都会自言自语的随便找个话题说上一通;每天看新闻联播,我都会跟着小声的朗读;每看完一个案子,我都会自己给自己汇报几遍,练习语言表达和脱稿发言。这些习惯,我一直保持到现在。
后来,我也从容的踏上了公诉人比赛的赛场。我从一次次比赛中,竟清楚的看到了自己每一次的不同和小小的成长,看到了自己是如何从一名青涩的公诉人到现在的成熟和自如,从最初上场的紧张、慌乱到现在的从容和淡定。我的成长和变化,可能每次看来都微不足道,但是经过三年、五年甚至十年,这种微不足道却汇集成了长足的进步。
正如一位前辈所说:优秀公诉人的优秀是从每一份法律文书、每一次办案经验积累磨炼而来的。为此,我也公开或者私下要求领导给我多分配一些案件。当我分到第一个职务案件时,我特别高兴。我认真审查每一份证据材料,通过认真细致的补证工作,这个案件起诉到了法院。提起公诉后,我又开始认真的准备出庭预案,甚至是走在路上,或者是躺在床上休息的时候,突然觉得哪句话不对,也会马上拿出笔记下来,进行修改。
开庭的前一天领导突然通知我,这个案子被上级公诉部门抽查,确定为全市检察机关观摩庭,让我好好准备。我心理很庆幸,还好准备充分,临时抱佛脚肯定是来不及的。第二天开庭,来了很多公诉同仁,侦查部门也派人来旁听了庭审。由于准备充分,这个庭开的很顺利,庭审效果也很好,也得到了各方的肯定。
办理这个案件让我体会到,有时候态度决定能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必须要认真。因为只有认真,当机会来临的时候,你才能把握的住。我们在基层院接触的更多是一些“小案”。“小案”虽小,也能体现公诉人的能力和水平。其中有一件案子,我印象特别深刻。犯罪嫌疑人是在农村里专门偷狗的,黄狗、黑狗、麻灰狗……一共偷了二十多家,可他只记得大概,也不能准确的辨认。为了核实每一次盗窃对象,我花了整整一个月的时间跑田间地头,自行补充的证据比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还要多,除了公安机关移送的二十多笔盗窃事实逐一查清外,我还追诉了几笔漏罪。就是这个小的不能再小的案件,却出乎意料的被评为诉讼监督精品案件。
我还记得师傅曾经告诉我,“一个优秀的公诉人,首先要有把每一个案子都办理成精品案件的想法。”我认为这句话很深刻,也一直在努力践行,无论案件再多、工作再忙,我都不会因此省略办案的任何一个程序,简化任何一份法律文书。正是因为这样的认真,我的法律文书总是最严谨、最规范的,案件质量、办案质效也是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法律的利剑要除恶务尽,打击犯罪,但剑是冰冷的,只有握剑的手,才能传递最真实的温暖。我告诉自己,要让每一个案子都办得有意义,就不能就案办案,而应该去寻找案件背后的东西。现在的我,在办好每一起案件的同时,尽自己所能处理好案件背后的每一个社会问题,做一名有力度更有温度的公诉人。虽然都是平凡的事,虽然都是本职工作,但它能温暖人心、意义非凡。这就是公诉的价值,在平凡的工作中,维护着公平和正义,彰显着温情和希望。
——一封来自检察前公诉人的信
来源:回忆前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