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小米SU7 Ultra碳纤维双风道前舱盖事件,本质上是技术承诺与产品落地之间的断裂。官方宣传中,该部件被赋予“复刻纽北原型车空气动力学设计”“提升下压力”“优化散热”等光环,甚至雷军在直播中强调其“内部结构完全改变”。然而,车主实测显示:
小米SU7 Ultra碳纤维双风道前舱盖事件,本质上是技术承诺与产品落地之间的断裂。官方宣传中,该部件被赋予“复刻纽北原型车空气动力学设计”“提升下压力”“优化散热”等光环,甚至雷军在直播中强调其“内部结构完全改变”。然而,车主实测显示:
功能失效:鼓风机测试中,风道开孔处气流未形成有效导流,纸巾纹丝不动;拆解发现内部结构与普通铝制机盖无异,未连接散热系统;减重有限:仅比普通机盖减重1.3公斤,第三方检测成本约1万元,与4.2万元售价形成巨大落差;宣传修正:官网描述从“复刻空气动力学设计”调整为“部分气流导出和辅助散热”,并添加“配置可能与实物存在差异”的免责声明。这一矛盾暴露了小米在技术营销中的“擦边球”策略:既想以“赛道基因”吸引性能控,又试图以“颜值税”满足外观党,最终因功能缩水引发信任崩塌。
面对维权,小米的补偿方案被批“避重就轻”:
改配铝盖需重新排队30周,车主认为“等待周期是对虚假宣传的二次惩罚”;2万积分补偿(约2000元)仅为选装费的4.7%,车主直斥“打发乞丐”;未覆盖退车诉求,部分车主宁愿损失定金也要维权,律师指出若虚假宣传成立,车主可主张“退一赔三”。更深层矛盾在于,车企对用户权益的漠视。例如,小米通过OTA更新将车辆马力从1548匹锁至900匹,要求用户在指定赛道刷圈速解锁,被批“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这种“家长式管理”直接触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6条,凸显新势力在技术控制权与用户自主权间的失衡。
此次事件可能成为新能源汽车行业虚假宣传的判例:
法律界定:《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明确,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若构成欺诈,需“退一赔三”;律师指出,小米对“双风道”功能的夸大描述已涉嫌实质性误导。行业启示:技术透明化:车企需明确区分“概念设计”与“量产功能”,避免“赛道设计民用化”的夸大包装;定价合理性:4.2万元选装包与千元级仿制件的价差,引发对“溢价合理性”的质疑,需建立第三方检测背书;OTA伦理:功能更新应遵循“治疗而非阉割”原则,避免擅自缩水用户已购权益。雷军称“过去一个多月是创办小米最艰难时期”,但危机远未结束——信任一旦崩塌,修复成本远超4.2万元选装包的利润。
小米事件撕开了智能电车行业的“皇帝新衣”:
营销内卷:从“赛道基因”到“L2.999级智驾”,参数竞赛掩盖技术短板;用户关系:小米曾以“和用户交朋友”立命,但补偿方案暴露其将车主视为“流量分母”的傲慢;工业伦理:汽车非快消品,一次OTA失误或设计缺陷可能危及生命,容错率近乎为零。小米SU7 Ultra的争议,不仅是一场产品功能的纠纷,更是对科技公司造车伦理的全民审判。车企若想真正立足高端,需以技术沉淀替代话术包装,以透明沟通替代家长式管控,以敬畏之心对待工业制造的铁律。
信任无价,但重建信任的代价,小米准备好了吗?
来源:说车吧大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