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护残障权益 共筑无碍未来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18 09:37 3

摘要:2025年5月18日,是第35个全国助残日。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以法治之光守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聚焦残障群体在婚姻家庭、财产保障、劳动就业等领域的痛点难点,为您撑起“有温度的司法保护伞”。

2025年5月18日,是第35个全国助残日。根河市人民检察院始终以法治之光守护残障人士合法权益,聚焦残障群体在婚姻家庭、财产保障、劳动就业等领域的痛点难点,为您撑起“有温度的司法保护伞”。

一、婚姻家庭权益:

守护平等与尊严 反对歧视与虐待

若残障人士遭遇配偶歧视、家庭暴力或遗弃,检察机关可支持起诉维权,协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监督离婚案件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权益公平落实。对因残障缺乏民事行为能力者,若监护人存在虐待、侵占财产等失职行为,检察机关可依法申请撤销监护资格,并协助指定合适监护人。

典型案例

黑龙江哈尔滨某残疾女性婚后长期遭丈夫家暴,甚至被当众殴打致伤。因其维权能力弱,向当地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检察机关介入固定证据后,确认家暴事实,支持其起诉离婚并主张损害赔偿,最终获赔医疗费及精神抚慰金。

法律依据

《残疾人保障法》第3条: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残疾人的公民权利和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基于残疾的歧视。禁止侮辱、侵害残疾人。禁止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残疾人人格。《民法典》第36条: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二、财产与社会保障:

筑牢生活底线 保障社会权益

残障人士的法定继承权受法律特殊保护。若遗嘱内容排除残障子女继承权或遗产分配显失公平,检察机关可通过民事抗诉或检察建议,纠正不当裁判。对符合条件的残障人士未享受低保、残疾津贴、医疗救助等情况,检察机关可监督行政机关履职,并联合民政部门推动政策落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1141条: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第1130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三、劳动就业:

平等权利“无障碍”

反就业歧视支持起诉

用人单位以残疾为由拒绝录用、调岗降薪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检察机关可支持残障劳动者起诉,并推动落实《残疾人就业条例》规定的用工比例要求。

法律依据

《就业促进法》第29条:国家保障残疾人的劳动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残疾人就业统筹规划,为残疾人创造就业条件。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歧视残疾人。第62条:违反本法规定,实施就业歧视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残障人士的合法权益受法律特殊保护,当您或身边的残疾人朋友遇到法律难题时,请相信:法律从不因身体障碍而缺席,检察监督始终与您同行。让我们共同努力,用法治构建“残健共融”的平等社会!

来源:根河检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