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2025年嘉峪关市小学、初中对口片区出炉!你家娃对口的学校变了吗?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21 19:38 2

摘要:为确保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平稳、有序开展,5月20日,嘉峪关市教育局印发《嘉峪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一起来看——

为确保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规范、平稳、有序开展,5月20日,嘉峪关市教育局印发《嘉峪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一起来看——

嘉峪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为做好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一步化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甘肃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及时间

(一)招生对象

1.小学:凡2025年8月31日(含)之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

2.初中:凡2025年毕业的本市小学毕业生、在外地就读回户籍地升学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非本市户籍来嘉人员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时间

2025年7月1日—7月4日

二、实施方式

通过甘肃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甘肃省政务服务网、甘快办APP),统一接收我市新生报名申请,同步提取公安、人社、自然资源等部门相关政务数据,通过甘肃省智慧教育平台—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管理端)进行审核录取。

三、招生流程

招生采用“网上申请、依序录取、调配入学”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录取流程

1.信息采集。小学适龄儿童监护人注册登录甘肃政务服务网(或甘快办),报名地区选择“嘉峪关市”,进入报名入口,选择需要办理的入学学段(“小学入学”或者“初中入学”),根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选择“本县区户籍学生通道”(嘉峪关市户籍)或“非本县区户籍学生通道”(非嘉峪关市户籍)。按照居住地所在片区选择对应学校,准确录入个人信息。入学申请网址为:https://zwfw.gansu.gov.cn。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

2.系统比对。系统根据监护人信息比对户籍、房产等信息。

3.学校审核。学校工作人员使用智慧教育云平台账号登录中小学入学招生管理系统https://ruxue.smartedu.gsedu.cn/admin/完成适龄学生入学申请审核、录取工作。也可登录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核验房产信息,不符合条件的注明原因予以退回。退回后,法定监护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学校,按要求提交资料。

4.现场审核。系统比对未通过或学校线上审核未通过的学生,根据学校通知,于7月5日由监护人持相关资料按时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核。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对相关资料审核后确认签字并做好资料留存,签字人对现场核验结果负责。

5.录取确认。所有新生均需在报名系统报名,学校审核录取工作结束后,公示已录取学生名单。

6.调配入学。未被片区内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市教育局于7月9日—11日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进行调配。

7.注册学籍。招生工作完成后,根据新生报名系统中的录取人数在学籍系统注册学籍。

(二)招生批次划分

我市招生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以“孩子户籍+监护人住房”为入学片区划分主要依据。其中“本市户籍”包括本市城区户籍人口和三镇户籍人口;住房凭证,指由市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备案的房产证不动产证(产权份额>51%)、商品房买卖合同和发票(两者需同时提供)、房屋租赁证等。无房户、凭房屋租赁证入学须提供父母双方7月1日—7月4日期间打印的本市无房证明。经营性场所租赁合同、营业证照不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入学凭证。“居住证”包括父母一方(法定监护人)和孩子的居住证。

A批次: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优先安排入学。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对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子女,按就近就便原则,优先安排入学。(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需由相关单位出具证明;高层次人才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及市委组织部出具的相关证明;招商引资企业法人子女需提供招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

包括以下情况:

1.符合《甘肃省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优待工作的措施》(甘军政〔2023〕183号)相关内容的军人子女。

2.符合《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甘应急人事〔2019〕41号)相关内容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3.符合《甘肃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甘教发〔2018〕43号)相关内容的公安民警子女。

4.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甘办发〔2021〕43号)要求,为解决参与课后服务一线教师实际困难,其子女可根据教师本人家庭住址或工作单位所在片区就近入学。

5.经过备案的市属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子女和招商引资企业法人子女。

6.入学新生家庭已有一个孩子就学,按照“就近入学”“双向调剂”原则,实行“长幼随学”政策,在符合招生入学条件和学位资源允许的前提下,将同一家庭的二孩、三孩安排在同一所学校就读。

B批次:市内购房且住房地址与户籍地址或居住证地址一致。包括以下情况:

1.本市户籍学生,法定监护人在片区内购买住房,且住房地址与学生户籍地址一致(孩子和监护人在同一户口本)。

2.本市户籍学生,学生随父母双方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购住房共同居住,住房地址与户籍地址一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及学生均在同一户口本),且父母双方在本市均无房产(需核验无房证明)。

3.本市三镇户籍适龄学生,父母在片区内购买住房满一年的,视为“房户一致”。

4.非本市户籍学生,父母在片区内买房满一年,且居住证满一年。

C批次:市内租房满一年,且租房地址与户籍地址或居住证地址一致。包括以下情况:

1.本市户籍学生,父母双方在本市均无房产,在片区内租房满一年(需核验无房证明)。

2.非本市户籍学生,父母在片区内租房满一年,且居住证满一年。

租房时间以房产服务中心出具的租赁证时间为准。公租房、廉租房无法开具房产服务中心租赁证明,需准备好带有房产服务中心公章的租房合同。

D批次:住房凭证不满一年,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与住房凭证同一地址的居住证。包括以下情况:

1.本市户籍学生,父母双方在本市均无房产,在片区内租房不满一年。

2.本市三镇户籍适龄学生,父母在片区内购买住房不满一年。

3.非本市户籍学生,所持居住证地址与住房地址相同,但住房凭证不满一年或居住证不满一年。

E批次:不符合以上批次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本市户籍“挂靠户”,即学生户籍挂靠在父母以外的户籍上。

2.非本市户籍学生,住房凭证和居住证地址不一致。

3.非本市户籍学生,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等情况的。

(三)录取办法

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依照本方案报名录取流程,向片区内学校申请入学。学校招生工作小组依照本方案招生流程在规定时间内对适龄儿童入学资料进行审核,按招生计划分批次依序录取,符合批次要求但因学位紧张未被申请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按“相对就近原则”调配入学。

(四)相关说明

1.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延缓就读一年级的,需由家长向市教育局提交延缓入学申请;应届小学毕业生升入七年级不可延缓入学。

2.适龄儿童、少年为嘉峪关市户籍,户籍地址与父母房产地址不一致或父母有多处房产的,以上传网报系统的房产证地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3.九年一贯制学校采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对确有调整入学需求的,需凭户口本、住房凭证向原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4.适龄轻度残疾少年儿童经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评估,可在普通中小学随班就读。具备在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学生少年,可以进入我市特殊教育学校接受教育。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进行。

5.因家庭变故不能提供父母双方相关证件材料的,可提供学生实际法定监护人相关材料。

6.若父母唯一房产信息显示为期房,可凭现有住房凭证就近入学。

7.因拆迁变动居住地的,须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书和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作为入学凭证。已经完成拆迁回迁工作但未办理房产证的,需同时提供合同、发票和户籍等材料。

8.房产证在抵押期内的,可登录甘肃省“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平台注册查询房产信息,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代替房产证;房产证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提供经房产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发票代替房产证报名;民间契约及协议不能作为入学报名的房产依据。

9.租房和购房为同一地址时,租房满一年,租赁证在有效期内,且租赁证日期和房产证日期可续接时,可以租赁证时间为准。房产证和购房发票同时提供的,以购房完税发票时间为准。

10.学生及其法定监护人须确保所提交的个人信息及证件信息真实准确,且所有证件均在有效期内,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5日。如弄虚作假,将取消片区内学校报名资格。

11.对因片区学校学位紧缺无法在本片区入学的学生,由市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一协调安排就读学校。对不服从调配的非本市户籍学生,视作自动放弃我市公办学校入学资格,须回户籍地就读。

12.如有未尽事宜,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四、招生范围

市教育局依据全市城乡建设布局,划定学校招生区域,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各学校招生片区划分原则上以马路中心分界线为准。

一、小学招生区域

1.逸夫小学:新华路以西,祁连路以南,体育大道以北,文化路以东,包括昌明街区、雍平街区、昌盛街区、曙光街区;胜利路以西,建设路以南,祁连路以北,文化路以东,包括友谊街区、长宾小区。

2.胜利路小学:镜铁西路以南,建设路以北,玉泉中路以东,胜利路以西,包括纺织街区、中鹏嘉年华、祁连街区、幸福家园、永胜街区、蓝色多瑙河、恒安嘉苑、嘉宜庭院、华都庭苑、文化街区、书香门第、金色佳苑、中央公馆、公园街区以及兰新西路以南汽车站周边零散住户。

3.育才学校:镜铁西路-玉泉中路-河口西路以北,胜利路以西,包括嘉和馨苑A/B区、森林·壹号院、四化铁路街区、育才街区、康乐街区、福民街区、志强街区、富力花园、馨雅佳苑、嘉德苑、胜泰家园、御景阳光、农丰家园、远东华府、嘉峪关水泥厂、西大桥以西、北环路以北至绿化铁路地带,峪泉镇所辖区域。

4.迎宾路小学:迎宾西路以北,文化路-玉泉中路以西,河口西路以南,包括御景湖畔、西域花园、雄关一至六小区、怡景苑、阳光金水湾、珏洋小区;前进南路、共和南路以西,体育大道以北,包括迎宾一至七小区、怡心苑、雅居名苑、德惠小区、爱嘉庭院、白马公寓、翰林苑、祥和家园、金色尚品、假日阳光、文嘉花苑、锦绣家园、芳馨苑、逸景南苑、阳光家园、福熙昌黎、佳园小区、铁北街区、铁南街区。

5.实验小学:兰新路以北,新华路以东,包括五一街区、五一南小区、兰新路以北的兰新街区、文化局家属区、新华街区、安环小区、人民街区及学校周边区域、大众街区、利民街区、峪关街区、中天-清怡园、新华路以西的人民街区、五一路东侧零散住户。

6.建设路小学:兰新东路以南,胜利南路以东,祁连东路以北,五一路以西,建设东路以北,包括雍和街区、政和街区、佳源小区、兰新街区、建设街区、玉泉街区、林苑小区、显丰·名郡、永新街区以及友谊街区、长宾小区、中央公馆、同乐街区、建安街区、翠竹园、中天-清怡园、学校周边区域。

7.长城路小学:胜利路以东,雄关路以北,包括惠民家园、惠民小区、嘉和家园、益民街区、长城街区、胜利街区、嘉北工业园区内零散住户、爱民街区及学校周边区域、

8.五一路小学:五一路以东,建设东路-兰新东路以南,钢城路以西,迎宾东路以北,朝阳路以西,包括建安街区、翠竹园,永乐街区、建新街区、东安街区、中鹏星河湾、同乐街区、建林街区、朝阳小区、绿莹苑、安居家园、佳苑小区、东湖国际、佳苑壹号、绿景苑高层以及雍平街区、曙光街区、学校周边区域。

9.大唐路小学:朝阳路以东,迎宾东路以南,钢城路以东,明珠东路以北,机场路以东,包括瑞德苑、朝晖街区、阳光街区、亲水湾小区、祥泰职工住宅、鸿润居小区、福苑高层、体育大道以北机场路周边住户、安远沟村。

10.和诚路小学:前进南路以东,体育大道以南,共和南路以东,迎宾路以南,新华路-文化路以西,高速公路以北,包括碧水绿洲、天怡苑、和顺居、水岸名居、紫竹园、丰麦园、丰麦园B区、和畅园、滨湖家园、金橘园、枫林园、青禾园、兰泽园、广汇花园、东湖八号、碧波园、富贵世家、佳禾住宅小区、兴达小区、河西家具城零散住户及学校周边区域及新建小区。

11.第八中学(小学部):明珠东路以南,高速公路以北,包括紫轩花苑、紫轩AB区、美湖居、明珠花园。

11.明珠路小学:龙湖华庭、东湖怡苑、润泽园、德轩小区、明珠山水郡,及体育大道以南机场路以东周边住户。

12.南湖小学:高速公路以南,包括御龙湾、如意庭院、水岸华庭、碧玉苑、德众小区、乐聚馨园、锦尚世家、大河锦绣城、观悦府、南湖新港、文旅别院、金色海岸、润泽公馆、南湖学府、东兴嘉园、天城尚品、南湖国际、南湖君苑、华滨新嘉苑、核城家园、部队家属院、明湖居、河口新村及讨赖河周边新建小区,文殊镇所辖区域。

14.新城镇中心小学:所辖适龄儿童,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就近入学。

二、中学招生区域

1.市四中:兰新东路以南,新华路以东,河口西路以南,阳关路以东,建设西路以北,五一路以东,体育大道以北,包括阳光金水湾、纺织小区、西域花园、御景湖畔、中鹏嘉年华、珏洋小区、政和街区、佳源小区、祁连小区、幸福家园、兰新街区、建设街区、永新街区、同乐街区、建新街区、永乐街区、建林街区、建安街区、东安街区、朝晖街区、瑞德苑、祥泰职工住宅、鸿润居小区、翠竹园、朝阳街区、阳光街区、绿莹苑、安居家园小区、绿景苑高层及学校周边区域、安远沟村。

2.市五中:新华路以西,体育大道以南,文化路以西,迎宾西路以南,阳关路以西,包括铁北街区、铁南街区、雄关六小区、金色尚品、怡景苑、白马公寓、雅居名苑、德惠小区、翰林苑、德惠西、祥和家园、假日阳光、文嘉花苑、锦绣家园、怡心苑、福熙昌黎、迎宾七小区、爱嘉庭院、广汇花园、东湖八号、紫竹园、水岸明居、和畅园、丰麦园、碧波园、兰泽园、枫林园、青禾园、金橘园、天怡苑、水岸名居、滨湖家园、佳禾住宅小区、碧水绿洲、芳馨苑、阳光家园、逸景南苑、天逸苑、逸景苑、富贵世家、兴达小区、和顺居、佳园小区、河西家具城零散住户及学校周边区域的新建小区。

3.市六中:胜利北路以西,雄关西路至胜利北路以南,新华路中路以西,文化中路至河口西路以东,河口西路以北区域,包含人民街区、宝城中央公馆、玉泉小区、林苑小区、显丰▪名郡书香门第小区、文化小区、金色佳苑、御景阳光、爱民街区、康乐街区、志强街区、福民小区、嘉和馨苑小区、森林▪壹号院、四化小区、育才小区、新育才小区、育才西小区、康乐小区、胜泰家园、农丰家园、嘉德苑、嘉宜庭苑、华都庭院、恒安嘉苑、永胜小区、蓝色多瑙河、远东华府及以西区域、富力花园、馨雅佳苑、峪泉镇关城景区周边东至福民小区的住宅区域。

4.市实验中学:建设西路以南,新华路以西,文化路以东,包括雍和街区、雍平街区、友谊街区、长宾小区、昌明街区、昌盛街区、曙光街区、佳苑小区、东湖国际、佳苑壹号、福苑小区、亲水湾小区。

5.市七中:兰新路以北,新华路-胜利路以东,包括长城街区、胜利街区、新华街区、五一街区、文化局家属区、安环小区、中天-清怡园、长城小区、胜利小区、兰新北街区、利民街区、峪关街区、大众街区、益民街区、惠民小区、惠民家园、嘉和家园、峪泉镇、嘉北工业园区内零散住户。

6.市八中(初中部):明珠东路以南,机场路以东,高速公路以北,包括大学城周边、润泽园、紫轩花苑、美湖居、明珠花苑、紫轩AB区、东湖怡苑、龙庭苑、龙湖华庭、德轩小区、明珠山水郡。

7.市九中:高速公路以南,包括御龙湾、如意庭院、水岸华庭、碧玉苑、德众小区、乐聚馨园、锦尚世家、大河锦绣城、南湖新港、文旅别院、观悦府、金色海岸、润泽公馆、南湖学府、东兴嘉园、天城尚品、南湖国际、南湖君苑、核城家园、华滨新嘉苑、部队家属院、明湖居、河口新村及讨赖河周边新建小区。

8.新城镇教委、峪泉镇教委所辖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市内住房凭证就近入学;无固定住所的,可报名登记具备住宿条件的市第七中学就学。

来源:嘉峪关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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