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中行:《作文杂谈》——采花成蜜、规格之类、修改、粉饰造作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22 10:24 2

摘要:上一节末尾说到声律,要求锦上添花。写完,自己想想,这本小书本意是为初学说法,思路却跑了野马,闯入平平仄仄平,即使还不够胡来,也总是好高骛远吧?似乎应该赶紧打住。继而一想,既然已经高了,远了,也无妨一不做,二不休,再高一些,再远一些,碰碰“风格”问题。这样再岔下

三○采花成蜜

上一节末尾说到声律,要求锦上添花。写完,自己想想,这本小书本意是为初学说法,思路却跑了野马,闯入平平仄仄平,即使还不够胡来,也总是好高骛远吧?似乎应该赶紧打住。继而一想,既然已经高了,远了,也无妨一不做,二不休,再高一些,再远一些,碰碰“风格”问题。这样再岔下去,也有个理由,就是:常拿笔,随手涂抹,所得渐多,所行渐远,你总会胃口更大,欲望更奢,这就不能不碰到风格问题,说得更明显一些,是愿意自己的文章有自己的味儿。

古往今来的大作家,文章几乎都有自己的味儿,即所谓独特的风格。远的如庄子和荀子,前者飘逸,后者严谨;中的如曾巩和苏轼,前者总是板着面孔,后者总是说说笑笑;近的如鲁迅先生和朱自清,前者如从昆仑山上向下放水,后者如在细而柔的绫子上绣花。大作家之所以成为大作家,除了所写的内容有高价值以外,就是因为文章有自己的风格。或者说得委婉一些,一切大作家,文章都会有自己的风格。两个作家,风格可以差得很多,如刚才举的那几位;也可以差得不很多,如欧阳修和司马光。同是风格,还有近于常格和远于常格之别。这或者不能说是哪种高一些,哪种低一些。不过远于常格的,一般说总是造诣比较高的,更值得注意的,古代的如《庄子》,近代的如鲁迅先生著作,勤于读书的读者不必看署名,就可以嗅出这是《庄子》,这是鲁迅先生所写。文章写到人家能够嗅出特殊的味道,这才够得上高,说得上妙。

风格是什么?简单说是:人的资质或个性,学识或见识,表达能力和表达习惯,拿笔时的心境,几种加起来,在字面上的反映。资质或个性,即信什么,喜欢什么,人不能尽同,或有大差别,如庄子和荀子,我们虽然没有见过,但可以推想,前者玩世不恭,有风趣,后者必是道貌岸然。这不同的个性不能不表现在文章上。学识或见识,表达能力和表达习惯,自然更要表现在文章上。写时的心境也有关系,如李后主,资质、学识等是有定的,可是写词,前后期的风格迥然不同,那是因为,前期是作小朝廷的皇帝,纸醉金迷,后期则是以眼泪洗面了。几种成分,人与人都不能尽同,加起来成为总和,差别自然就更大;表现到文章上就会成为不同的风格。不过能不能形成风格,至少从成品检查方面看,那主要是看表达能力和表达习惯能不能高到某种程度;不够高,甚至还不能通顺,自然谈不到风格。因此,谈风格,从功利主义的角度着眼,我们应该特别注意的是表达能力和表达习惯。

风格有多种。文学史上,分得清晰细致并为大家所熟悉的是晚唐司空图的“二十四诗品”,这24种是:雄浑、冲淡,纤秾、沉着、高古、典雅、洗炼、劲健、绮丽、自然、含蓄、豪放、精神、缜密、疏野、清奇、委曲、实境、悲慨、形容、超诣、飘逸、旷达、流动。是不是还可以分得更细?自然可以,因为分析评介诗文作法的一类著作,包括《文心雕龙》,大量的诗话、词话,直到各种选本的高头批注,等等,其中不少名目是24诗品之外的。这些名目都是看来清楚、想来模糊的玩意儿,甚至应该说可意会不可言传。司空图煞费苦心以求言传,结果也只能多乞援于比喻,如“含蓄”是:“不着一字,尽得风流。语不涉己,若不堪忧。是有真宰,与之沉浮。如渌满酒,花时返秋。悠悠空尘,忽忽海沤。浅深聚散,万取一收。”“不着一字”,“万取一收”,这指的是哪一种写法?也仍是可意会不可言传。但我们也可以从另一面思索,就说是近于捕风捉影吧,反正“雄浑”绝不同于“纤秾”,“绮丽”绝不同于“自然”。事实也正是,写文章,如果成熟到某种程度,那就有可能具有这种风格(如“豪放”)或那种风格(如“缜密”),或者兼有这种风格和那种风格(如“清奇”加“流动”)。有风格,或说有自己的味儿,这自然是高的境界;

不过既然是一种境界,它就容许人走到那里或接近它。

这里要插说一个问题,是风格有没有坏的。如果风格是指表现在文章中的特点(为了问题单纯,这里还是限于表达方面),那就应该说,有坏的。举两个突出的例。一个是,一位已经作古的学者,作品不少,行文很蹩脚,生硬沉闷,甚至语句常常不能明确地表意。这是他的文章的特点。另一个是,一位半老年人,大概希图特别恳切吧,发言,一句话的后半,或两句话的后一句,总要重述一遍。这是他的语言的特点。如果这也可以算作风格,风格的名目中就要加上“昏沉”、“冗赘”等等。我们习惯称这类特点为缺点,不称为风格,可见所谓风格是指好的特点,坏的不能算。

这好的特点,怎么取得呢?办法是“采花成蜜”。资质或个性,生而有之,能不能人定胜天,留待教育学家和心理学家去研究处理。这里还是就学作文说,学的办法,已经说过多少次,要大量地读,大量地写。大量地读,可以比作蜜蜂的采花。又不完全相同。推想辨别花的气味,蜜蜂是靠本能;我们就不行,要靠学。学,前面也已经谈了不少,大致包括两个重要方面:一是偏于感性的,慢慢地、仔细地体会,这有如尝菜,细咀嚼,分辨哪一盘味道好,好在哪里,记住;二是偏于理性的,聚集感性的认识,组织、提高为评价的眼力,以之为尺度,辨别高下,并追求高下的所以然。然后是在大量地写中吸收。这也有两个重要的方面。一是早期的,可以有意地着重吸收某一点。以古人为例,如苏轼的学《庄子》,归有光的学《史记》。就现代说,可以学鲁迅先生的雄健,或朱自清的清秀。二是晚期的,吸收变为无意的,兴之所至,随手拈来,化到笔下都能恰到好处。

以上说采花,说成蜜,是粗略言之;为了实用,还可以说得细一些。先说采花。花,无处不有,就是说,不管读什么,这读物中都可能有值得吸收的东西,那就应该吸收。读物,范围大得很,“可读的”是古今中外,“所读的”是力之所及。中而今,可吸收,应吸收,用不着说。中而古,也可吸收,理由需要说一说。这指的是两种方式:一种,可以称之为形体的吸收,就是把有强大表现力而现代语中缺少的词语直接用在自己的文章里,鲁迅先生就常常这样;另一种,可以称之为精神的吸收,如学《庄子》的飘逸,《荀子》的严谨,以及一般文言文的简洁、句式多变化,等等。外文作品,形体的吸收不好办,可以吸收其精神,把他们风格中的优秀的,尤其我们缺少的,吸收来,作为酿蜜的材料。读物,如果都有可取,来者不拒还是挑挑拣拣?应该,事实上也只能挑挑拣拣,因为这还要取决于自己的兴趣和看法。人的兴趣和看法,难免各有所偏,是不会兼容并包的;也惟有不兼容并包,就是说,有迎有拒,迎的,有的多,有的少,最后融会到一起,才能成为自己所独有的风格。在迎和拒的过程中,也可能出现错误,这也无妨,因为在协调的过程中可以辨认,改正。

再说成蜜,即形成自己的风格。花,都是外界的;酿成什么样的蜜,花粉的质和量关系不小,但起决定性作用的是自己的兴趣和看法。俗话说,有人爱吃酸的,有人爱吃辣的。一种风格,甲乙都承认不坏,可是甲喜欢,乙不喜欢或不怎么喜欢。还可以差别更大,一种风格,甲觉得好,乙觉得不好。文学史上有多种流派,各派之间争吵,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相持不下,主要就是来自兴趣和看法的差别。这勉强不得,只好从心所欲,各采各的花,各酿各的蜜。酿蜜,非一朝一夕之功。一般是,前期常是打游击战,读某种作品,觉得好,自己拿笔,或有意或无意,学几句,或全部用那个格调写。最明显的例是古人作诗的戏效什么什么体,如李商隐学杜甫,有“永忆江湖归白发,欲回天地入扁舟”的诗句,就学得很像。打游击战,容易转移,目的是变不利为有利。常常有这种情况:读中欣赏,写中学,再读,觉得原来的看法并不对,于是写中换为学另一种。很多人有这个经验:写,略有进益,求好心切,于是努力学修饰造作,恨不得字字抹颜色,语语不平凡;及至多读,多体会,才发现前之所追求是涂脂抹粉或虚张声势的假相,并不是本色的美,于是改弦更张,学本色,学冲淡自然。总而言之,是边学(读,吸收,写,模仿)边改(弃此从彼),边改边学,在学和改的过程中渐渐丰富,渐渐融合,渐渐稳定。融合,所收成分不同,这是形成自己的风格的基础;稳定,是以自己的兴趣和看法为主导,化多为一,并在表达方面具体化。这由多种花粉融合而成的“一”(独特风格),也许离常格不远,那就只有比较熟悉的人或有偏爱的读者能够嗅出来;也许离常格相当远,那就一般常翻书的读者都能嗅出来。人人都能嗅出来,谈何容易;实事求是,执笔为文,无妨退一步,甚至退两三步,正如为人一样,敦品励行,不为人所知也未尝不可,能够使人感到确有自己的风度就更好。

上面只说风格的有无,没有说风格的高下,有人也许会问,风格有没有高下?很难说。为了容易说明,无妨举书法为例,是褚(遂良)的秀逸好呢,还是颜(真卿)的浑厚好呢?有人认为可以(实际是凭爱好)分高下;但苦于意见不能一致,有人投褚的票,有人投颜的票,如果票数相等或相差无几,那就等于承认不能分高下。因此,平心而论,我们不如说都好,各有各的美。风格也是这样,只要说得上是风格,也是各有各的优点,比高下很难,似乎也没有必要。重要的是见花能采,终于酿成蜜,即形成自己的风格。

这自然不容易。办法只能是锲而不舍,期待功到自然成。不成,不能强求,以免邯郸学步,画虎不成反类狗。但知道有此一境,顺路向前以求接近,即使不能登上玉皇顶,能到中天门看看也好。人生路途上的许多事都是这样,能否成功要到最后看分晓;在此之前,在立志方面无妨狂妄一些。

三一规格之类

上一节谈风格,往高处钻了一程;高容易无根,要迷途知返。或者说,试唱阳春白雪,很少人听,那就还是变玄想为实际,唱唱下里巴人吧。——并且是最下的下里巴人,就是本节题目所说,“规格”之类。起因是这样:一篇文章,写完了,给人看,人家看,读,甚至用眼一扫,印象不是“清清楚楚”,而是“乱七八糟”,这是怎么回事?乱七八糟的印象,来源可能有多种,比如某种意思明显说不通,某两个句子明显连不上,等等,是内容和表达方面的缺点,前面已经谈过,不属于这里所谓规格之类。这里所谓规格,是最低等的,如一段开头应该低两格,却低了一格,序码(一)(二)(三)(四),却用了(一)(二)(3)(四),等等。常见的使人感到乱七八糟的原因还有规格之外的,这主要是“标点”和“字形”(即书法),可以纳入“之类”。简单说吧,本节是想谈三方面的缺点:一是规格,二是标点,三是书法;目的是化乱七八糟为清清楚楚。

(一)规格

规格,事似乎很小,内容却很繁琐,影响却很讨厌;做编辑出版工作的人多半很怕它,尤其整理大部头著作,几乎不敢设想在这方面不出问题。这里可以大事化小,只谈一篇文章。但这也会牵涉多方面的问题,难于列举。以下由粗到精,谈一些常见的情况,只能说是举例。

(1)抄写的用纸。我说说使我头疼的经验。很多次,年轻人送来自己的文章请我看,请我修改,用的纸却是没格的,字很小,两字之间、两行之间的距离也很小,映入眼帘,密密麻麻,看清楚,不容易,动笔改,更不容易,这使我很为难。其实这对作者也不利,比如说,文字完全相同,抄两份,一份如刚才所说,另一份用格纸,抄是清朗悦目,送给什么人评分,很可能,前一份评60分,后一份评80分。就说是为包装心理所左右吧,反正事实是这样,不清朗悦目就不能予人以好印象,就要降低分数。还有一次,一篇投稿送给我看,竟也是密密麻麻体,我大致看看,觉得即使想修改也难于下笔,只好退回去。作文用纸是小节,所以不惮烦而谆谆言之,是因为不少年轻人不注意这起码的要求,起步便错,其他就更不可问了。

(2)种种格式。属于这个门类的事物很不少,只能举一点点例。这可以从性质方面概括一下:凡是表现为位置不妥的都算。例如:a.分节标题,有的在一行的中间,有的不在一行的中间。b.序码与其后的文字间,有的空一格,有的不空。c.每段开头低两格却忘了低格或低了一格。d.引文独立抄,首行低三格,以下各行,此处低三格,他处低一格。e.标点,应该参考出版物的格式,一行头一格不出现“,”“;”“。”

“?”等符号,末一格不出现““”“《”“(”“[”等符号,可是抄成这样。此外还可能出现一此位置不妥的情况,可以类推。

(3)序码的排列。内容复杂的文章,尤其科学性的,常常要分成大大小小的类,用几套序码标明。如(一)(二)(三)、(1)(2)(3)、(a)(b)(c)等。这要注意两方面的协调:a.大类、小类要分清,如(一)(二)等表大类,(1)(2)等表大类之下的小类,(a)(b)等表小类之下的更小类,等等,不可混淆;b.表一类的序码不可出现异型的,如(1)(2)(3)这一组里不可忽然来个(四)。有的人不很重视这方面的协调,结果就造成混乱。

(4)引文的核对。作文,有时要引用他人(包括古人)的文字,以为一臂之助。昔人在这方面不很拘谨,常常出现大同小异的情况。这不是因为他们缺乏责任心,而常常是因为他们高明,古书差不多都能背,因而行文时不查,如顾亭林和近人王国维就是这样。这种作风,我们现在不应该学。可是有的人偏偏在这方面惯于不拘谨,引他人的文字,马马虎虎,大致一抄,不核对,甚至凭自己的印象,把不是人家的话安在人家头上。这很不好,因为一方面是表示自己马大哈,一方面是表示对人不尊重。

(5)字体。应该写“车”而写成“車”,应该写“楼”而写成“樓”,这是应该用简体而用了繁体;应该写“略”而写成“畧”,应该写“耻”而写成“恥”,这是不应该用异体而用了异体;都是不合规定。同一篇文章多次使用同一个字,这里用合于规定的,那里用不合规定的,也应该算作规格方面的缺点。

(6)用语的统一。同一个意思或同一种关系,可以用这个词语表示,也可以用那个词语表示,这里没有对错问题;但作为使用的人或作者,他就会碰到怎样选定并维持什么表达习惯的问题。如果不注意,灵机一动,随手拈来,这里这样,那里那样,就会使明眼的读者感到作者头脑不清晰,表现在文章里是乱七八糟。这方面的情况几乎多到无限,也只能举一点点例。a.最常见的和最突出的例是“的”、“地”、“得”的分化和不分化。分,不分,都不错,只是不许在同一篇文章里忽而分忽而不分,如“仔细地看”与“耐心的讲解”并存,“做得很对”与“乐的她眼泪都掉下来了”并存,等等。b.表示时间也会出现这类问题,如“公元”与“公历”并存,“阴历”与“农历”并存,“1936年”与“一九七八年”并存,等等。c.在用字方面出现这类问题的机会更多,如“成分”与“成份”并存,“计画”与“计划”并存,“辞章”与“词章”并存,“做工”与“作工”并存,等等。d.称谓也有这类问题,如“老祖母”与“奶奶”并存,“父亲”与“爸爸”甚至“爹”并存,等等。这里需要说明一下,用语统一与表这方式多变是互不相扰的两回事,如“伤心”与“难过”、“我下午来”与“下午我来”之类属于表达方式的变化,当然不在规格混乱之列。

(二)标点

标点有对错的分别,这里是谈规格之类,可以不管。管的是以下这些情况。

(1)标点不全(同时也不清楚)。我见过的许多密密麻麻体,其中不少是兼有这个缺点的,好像完全凭兴之所至,想到就点,没想到就不点。还清楚地记得有一篇,是文章末尾一个字之后也没有标点。

(2)标点不清楚。年轻人写文章,有这种毛病的很不少。常见的现象是:有些句号是非常小的圆点,显然是用钢笔尖一戳而成;顿号和逗号分不清楚;问号和叹号分不清楚;引号不是“”,而是XX;等等。

(3)用格纸写,少数人标点不占一格。这总的看来显得很拥挤,不清楚。还会出现其他问题,如引号后半与它下面的标点,就常常成为”。,而不是。”或”。,以致(如果排印)

排版工人感到无所适从。

(4)意思相类、结构相同的处所,标点不一致。如同是“秦汉”,这里写“秦汉”,那里写“秦、汉”;同是“总会成功的吧”,这里写“总会成功的吧。”那里写“总会成功的吧?”

等等。

标点,对错当然关系重大。以上举的几种不是对错问题,而是应起作用而没有很好地完成任务的问题。任务不能完成,就影响说也是不可轻视的。

(三)书法

本节所谈规格、标点、书法三者,书法是最麻烦的问题,因为:(1)乱七八糟的印象绝大部分由此而来;(2)即使明白了,注意了,也不是短期内所能改正。比如说,作文应该用格纸抄,你没用,错了,明白以后,下次改用格纸,解决了;书法就不成,这次写得不好,知道不对,可是积习难改,甚至不知道应该怎样改,下次写,不走老路就很难。书法是一种要求,有高低二义:高的,写得美,成家;低的,写得清楚整齐,容易辨认,也不难看。这里所谓书法的要求当然指低的,甚至低之又低,只要求写得像汉字,而不是中西文的混合体。现在年轻人练习写字的情况,与科举时代的读书人完全不同了。那时候,读四书五经,作八股,写字,同等重要,字写得不像样就不能考中秀才、举人和进士,考中进士,字如果差些就不能进翰林院。因此,他们必须从小就抱着几本帖(主要是唐人楷书)练。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了,(1)字好坏不再是升降的条件;(2)多用钢笔和铅笔(书写工具自然会影响字体);(3)常常既写中文,又写西文(中文笔画基本是走直线,西方相反);(4)书法的练习,机会不多,要求不严。几种条件加起来,其和是写汉字而不像汉字,既难认,又难看。这表现在作文方面是以下各种现象:

(1)字太小,没有舒展清爽的形态,因而给人的印象是密密麻麻,含混不清。人使用文字,是通过不同的形体表达和领会意义的,形体的区别越明显,意义的显示就越清楚。字太小,同时笔画又不清晰,于是不同的字,常常看不出有明显的区别,领会意义就比较难了。

(2)笔画形状不对。汉字笔画都有一定的形状,就是常说的横平竖直。现在许多年轻人不管这些,而是从心所欲,如“横”写成“点”或小“撇”(亠、示),重迭的“横”写成“竖”(亠、尔),“撇”写成“竖”(反、乃),等等。

(3)笔画位置不对。如“及”写成“刄”,“式”写成“弍”,“荆”写成“荊”,等等。

(4)形体混淆。如“没”、“设”都写成“沒”;“土”写成“?”,像“工”;“觉”写成“睴”,像“党”;等等。

(5)行笔乱曲折,乱省简,以致如果没有上下文,就辨不清是什么字。这方面的情况影响最严重,内容却包罗万象,难于举例。

书法方面所以出现这种情况,除了上面说到的几项之外,可能还有心理的原因,就是:(1)字写得清楚不清楚无所谓,我既然认识,别人自然也认识;(2)更甚者是以为只有这样不顾常规、委曲宛转才“率”。总之是不知道是不对。改正之道,首先是认识这样很不好,既误人,又误己。其次是决心除旧布新。办法很简单,是“取法乎正”加“勤勉”。这“正”指各种可资效法的“帖”,旧的如唐人有名楷帖欧阳询《九成宫》、颜真卿《多宝塔》、柳公权《玄秘塔》等;或者历代有名小楷帖王羲之《黄庭经》、王献之《十三行》、传钟绍京《灵飞经》等;或者只是临临现代人写的钢笔字帖也好。这类帖,字都是照汉字形体的规矩写的,直是直,横是横,笔画的相对位置也合法。你照着写,有如京剧女演员练步法,起初也许不习惯,日子长了,成为习惯,一举步就会踩在一条直线上。这就写字说,是无论如何快,笔形、位置总不会走了样,且不说美不美吧,清楚整齐、清朗悦目是一定能够做到的。自然,能做到不能做到,还要看能不能勤,就是能不能坚持,比如每天半小时甚至少到一刻钟也成,最怕的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理由任何人都知道,也就不必费话了。

三二修改

这一节是谈写部分的尾声。写完了,补缺纠谬,或精益求精,要修改。古人有“腹稿”的说法,是说初唐四杰中的王勃,因为腹已成稿,所以成文之后可以“不易一字”。这是旁人吹捧。还有“文不加(添字)点(减字)”的说法,是说三国时击鼓骂曹的祢衡,因为才高,所以下笔便能恰到好处。这是自己吹捧。事实能不能这样?应该承认,可能还是有的。但这有如从树上掉下一根枯枝,恰好是合用的拐杖;不过就常情说,拾枯枝作拐杖,总难得恰好合用,所以还要修理修理。因此,在这方面,引昔人为榜样,我们宁可多信另一端的古事,就是要“易字”,要“加点”。这样的古事,历代笔记中记了很多,这里无妨引一两件,轻可以为谈助,重可以作教训。先说一位,是大名鼎鼎的欧阳修,传说他应北宋名宰相韩琦之请,为韩作了《昼锦堂记》,开篇云:“仕宦至将相,富贵归故乡。”内容雍容,文字典重。韩琦读完全篇,大加赞赏。可是过了几天,欧派人送来另一篇,说前一篇不妥。

韩拿前后两篇对比,几乎完全相同,只是后一篇开头换成“仕宦而至将相,富贵而归故乡”,加了两个“而”字。前后意义无别,只是后一篇,读起来显得更顿挫,更凝重。这是连声音的精粗也不放过。用力求好还不只这一篇,沈作哲《寓简》记这样一个故事:“欧公晚年,尝自窜定平生所为文,用思甚苦。其夫人止之曰:‘何自苦如此!尚畏先生嗔耶?’公笑曰:‘不畏先生嗔,却怕后生笑。’”晚年还改,并且改起来没完没了。说起没完没了,不禁想起自信心强、志气高、魄力大、外号“拗相公”的王安石,洪迈《容斋续笔》记他一件事:“王荆公绝句云:‘京口瓜州一水间,钟山只隔数重山。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吴中士人家藏其草,初云‘又到江南岸’,圈去‘到’字,注曰‘不好’,改为‘过’。复圈去而改为‘入’。旋改为‘满’。凡如是十许字,始定为‘绿’。”这位“拗相公”,连变法都未必考虑得这样周密,可是作诗却不轻易决定一字。——不惮烦而翻腾这类老古董做什么呢?是有所感而出此。我有时要看一些现在年轻人写的东西,其中很不少,不要说求好,甚至连再看一遍的耐心也没有,比如标点不全,落字,错字,别字,同是这个意思,这一行用“再”来一次,下一行用“在”说一次,这里用“既”然,那里用“即”然,等等;比这些较难驾驭的立意、遣词等毛病同样不少就不必说了。自然,手无缚鸡之力,求勉强扛鼎是不合适的;但关键不是“不能”,而是“不为”,就是说,写时不用心,又不想补救,修改。这类古事的教训是,名家如欧、王尚且如此,何况我辈呢!

以下言归正传,谈为什么要修改。可以分作几项说。

(1)一种意思,可用的表达方式(用什么词语,组成什么句式)不只一种,比如甲、乙、丙、丁等。几种之中可能有高下之别,动笔时所选择未必就是那个最好的。改,有可能把不好的换为好的,或较好的换为更好的。

(2)动笔时,笔所随的思路有不很清晰的可能,因而表现在纸面上,就会在立意、条理、措辞等方面出现问题。解铃还得系铃人,所以补救之道只能是,过些时候,等思路清晰的时候清理一过,合的留,不合的改。

(3)即使文章出于清晰的思路,过些时候再看,对于其中的某一点或某几点,也会想得比较周密或更加周密,粗中求细,也要改。

(4)所谓过些时候,间隔可以相当长,这其间,我们会经历很多事,读很多作品,尤其读的作品里会讲到同类的内容,这我们就会受到启发。再看原来的文章,本来以为天衣无缝的有了缺漏甚至错误,至少是本来觉得这样说合适的,现在看来不如那样说更妥当,总之,会发现一些问题,所以也得改。

(5)更是常情,人,只要不安于总是吃老本,就会逐渐提高。高了,看旧作就必致发见不足之处,所以也不能不改。

改,有各种情况。以下由小到大,由粗到精,谈一些主要的,也只能算作举例。

(1)规格方面的不妥和错误。这方面的问题,上一节刚说过,不重复。

(2)明显的缺失。如落字、错字、别字之类,生造词语之类,造句错误(即不通)之类。

(3)标点的不妥和错误。这方面的情况很复杂,只能举一点点例:严重的,如复句的两个分句间用了句号;斥责的句子(这哪里是开会!)和叙述的句子(我不知道他来不来。)用了问号;等等。轻微的,如对称的几部分之间用了分号,最后总括的话之前也用了分号(应该用冒号);引文之前有冒号,末尾点了句号,引号后半却用在句号里边(应该在外边);等等。

(4)词语不妥。这概括地说容易,是应该用这个而用了那个。分类说就困难,因为情况千变万化:由轻微的差别(如“推崇”与“羡慕”,“鄙视”与“看不起”,等等)到重大的差别(如“团结”与“勾结”,“兢兢业业”与“苟苟营营”,等等),中间可以插入一大串。幸而道理很浅显,可以不多说。

(5)句法不妥。这指的是句式选用不当,因而表达能力受到影响的那些。情况自然很复杂。例如:意思不很鲜明的换为鲜明的(如“我不觉得有任何不合我的心的地方”→“我完全同意”):为了突出当事人的主动性,换被字句为把字句(如“要考的功课都被我温习完了”→“我把要考的功课都温习完了”);为了情调委婉,换直陈句为疑问句(如“这样做很好”→“这样做不是很好吗?”);为了化板滞为轻快,换长句为短句(如“我对于是上学好还是就业好这样的问题是必须考虑考虑之后才能回答的”→“上学好还是就业好,我要考虑考虑再回答”);等等。

(6)词、语、句的增减。作文有如打仗,要一个战士发挥一个战士的作用,而且要发挥最有效的作用。中国传统的文章风格是求简,要求意备而文省。鲁迅先生也说过将无用的字、句、段删去的话。近些年来,文章的通病是废字废话多,所以所谓“增减”,应该特别重视“减”,就是把凡是删去不影响意思表达的词(尤其虚词)、语、句都删去。当然,少数地方没有说清楚,或者应该说而没有说,也要增。

(7)分段不妥。全文有总的主旨,各段有分的主旨。分的主旨,内部要能合,对外要有别,这是分段的原则。不合这个原则的:不能合的要拆散,即多分段;不能别的要归拢,即少分段;分合不妥的要另分段。

(8)次序不妥。即条理有问题。作文,怎样算作有条理?这要就事论事,看是什么内容,选用什么写法,难得一概而论。因此,这里只能说一句说了等于不说的话:发现意思不显豁是由于条理不合适,应该不怕费事,甚至大换班,首尾颠倒,也要在所不惜。

(9)内容不妥。这也可大可小。大可以大到全篇要不得,如意思错误,见解平庸,或者与人雷同,等等,那就应该扔掉,或者效法古人,用它覆瓿。一般说,内容不妥,绝大多数是部分有问题,那就哪里错了哪里改:不该说的删,该说而没有说的补,说得不对路的换成对路的。

(10)修辞方面的推敲润泽。修辞是个百货大仓库,包罗万象;还有,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甚至只要求举例也很难。这里只好偷巧,还是拉古人来解围,如王荆公的“春风又绿江南岸”的“绿”,欧阳文忠公的“仕宦而至将相”的“而”,都是用力修辞,以至追求到颜色和声音。我们应该学习这种精益求精的精神,成篇之后,用心捉摸,把勉强可用的改为鲜明生动的。

(11)题目的变动。这像是很奇怪,文章是对准题目作的,怎么会有变动题目的情况出现呢?事情是这样:有时候,就题作文,忽而兴之所至,连类而及,写入不切题的内容,而偏巧,文章写得还不坏,这就不应该削足适履,而应该爱护足,把履换一换。标题也是一种技术,甚至艺术,利用它,有时候可以点铁成金,至少是化险为夷。比如题目是“校园”,写完一看,校外也写了不少,而且写得相当好,难于割爱,那就不妨把题目改为“校园内外”,这不就水乳交融了吗?(12)篇幅的调整。前面谈题与文的时候曾提到,小题可以大作,大题可以小作,这与篇幅的调整有关系。这里想谈的不是那样的大道理,而是应付有时候会遇见的编辑先生颁布的小条例,比如电台广播稿,半小时,字数多不得过五千,少不得少于四干八,报纸副刊“花边文学”常常更严格,必须一千以内的若干字,等等。怎么办?起草的时候自然不能像银行数票子那样,一五一十,十五二十,只能心里大致估计着。写完算字数,难免多一些或少一些,为了遵照办理,也要用修改来解决,多,删,少,补。

此外自然还有种种问题需要在修改中解决,可以准上例,相机处理。

下面谈谈改的时间。

(1)边写边改。我的经验,写文章,写了一些,尤其中间停一会的时候,继续写,常常要念念前面的,以期意思和语句能够串下来。念,会发见一些小的不妥,要随发现随改。

(2)写完即刻改。文章写完,要通读一过;通读中发现不妥和错误,当然要改。这时的修改,因为思路没有大变化,多半是较轻微的变动。命题作文,定时交卷,自然只能采取这样的修改形式。

(3)以后陆续改。如果不是定时交卷,过些时候改,效果会更好。理由前面已经说过,不重复。这样的修改,常常会有较大的变动,时间越靠后越是这样。不过俗话说,丑媳妇难免见公婆,一般说,写成了总不能永远放在抽屉里。因此,写完与定稿之间究竟以多长时间为宜,要灵活处理,难于画一。不过原则是,多改比少改好,远改比近改好。

以上所说都属于自力更生的范围。有时候,甚至常常,或说最好,是利用他力,就是请别人看看,提些意见,然后以之为参考,修改。俗话说,旁观者清,参考别人意见,常常可以更容易补救偏颇缺漏的毛病。自然,别人的意见未必都可取,要慎重考虑,平心静气地定取舍。

最后,还要记住,无论怎样修改,做到天衣无缝是很难的,或说办不到。因此,修改的目标不过是,由消灭缺失而渐入佳境,而不是十全十美。十全十美是极限,能够因修改而渐渐接近它,至少是趋向它,也就可以满足了。

三三粉饰造作

这本小书谈写的部分,开始于“由记话起”,到上一节“修改”,已经谈了17个题目,这在全书中好像织布梭的中段,显得特别粗大。这自然是难免的,因为学作文,目的就是学会写,读也是为了写。说起写,真是个包罗万象的玩意儿,由概括到具体,由理论到实践,由正面到反面,千头万绪,说也说不尽。以上17节所谈都是正面的,偏于概括的,就是,关于写,据我所知,主要有哪些事需要注意,或者说,应该怎样写。应该怎样的反面是不应该怎样,这本来可以由正面推出来,用不着说。不过,人间有些事,积习难改,甚至积非成是,为了引起注意,变难改为可改,多在耳边吵嚷几次也许有好处。也就是基于这个想法,所以决定从反面说说不应该怎样写,算作谈写的部分的尾声。关于不应该怎样写,情况也复杂得很,难于细说,也不好多说。因为:(1)所指都是有些人所偏爱,会引起无谓的争论;(2)幸而获得多数人首肯,对着癞疮疤喊“亮”总是不讨人喜欢;(3)我是不大相信所谓作文法的,不应该这样、不应该那样不也正是法吗?但是,与“各行其是”并立的还有“各言其所信”,所以还是决定说说我认为不应该的一点点。这一点点是表达方面的流行病,——比医学方面的流行病更难对付,因为写作上的,面貌模糊,常常使人误认为美,不是病,因而就更难防治。这所谓流行病,势力最大的是“粉饰造作”、“累赘拖沓”和“板滞沉闷”。这一节先谈“粉饰造作”。

这是个难于说清楚的事物。因为:(1)写作应该求好,而适度的修润与粉饰造作之间却没有明确的界限。(2)粉饰造作的目的是求好,而且有不少人很欣赏这样精雕细琢,你说是病,怎么能够使人心服?(3)举例的办法不好用,因为:a.过于突出的常常缺乏普遍性,b.反之又难于说明情况,c.这近于指名道姓,会招来不愉快。但是不举例又实在难于讲清楚。不得已,还是先拿点实物看看。例都是随手拣来的,目的只是显示表达方面的两种格调,并不含有褒贬之意。

先举反面的:

(1)火场,惊慌之地;看他处乱不惊,神色从容。

当然,他的大脑正在高速运转:有没有易燃易爆物?有没有珍贵物品?人,更宝贵……不过,若电视节目制作者洞悉这些战士的特殊心理,或许会尽量避免采用各种铃声,因为,任何铃响,都会扣动他们那异常敏感的神经。……差两分零点“停水”。单忠宣布战斗结束。骤然,迎春的鞭炮声响彻全城,北京的夜空流光飞彩。“呵,多美!”战士舒心地望着,笑了。(某晚报二版)

(2)音乐是这幅画上的瑰丽璀璨的色彩。昨天的田野,淡彩轻抹,审视了年轻人精神的被蹂躏和他们的憧憬、追求、奋起;今天的田野,浓墨重彩渲染他们的勃发英姿和色彩斑斓的创造性生活。……韩七月坟前一场戏的音乐是颇有哲人睿语似的撼人心魄的力量的。人们都默默无语,因为在这里无须任何人作凄清苦冷的表露。

再举正面的:

(1)我家的猫咪总是咬人,也很不听话。它总是窜到窗台上,通过玻璃窗向外张望。爸爸说它太闷了,让我把猫咪撒开,好叫它出去玩玩。可是,它出去了还会回来吗?如果走失了,我该多伤心!……天近傍晚的时候,出人意料,猫咪晃着尾巴,悠闲地回来了。我欣喜若狂地大喊:“爸爸!妈妈!试验成功了!”一家人全凑了过来。只见猫咪浑身雪白的毛上沾着新鲜的泥土。爸爸笑着说:“它和人是一样的,若从早到晚天天关在屋子里,谁都会有意见的!”(某晚报三版,初二学生作)

(2)但是,朔方的雪花在纷飞之后,却永远如粉,如沙,他们决不粘连,撒在屋上,地上,枯草上,就是这样。屋上的雪是早已就有消化了的,因为屋里居人的火的温热。别的,在晴天之下,旋风忽来,便蓬勃地奋飞,在日光中灿灿地生光,如包藏火焰的大雾,旋转而且升腾,弥漫太空,使太空旋转而且升腾地闪烁。(鲁迅《野草·雪》)

正反两面的例,(1)都是记事,(2)都是带有诗意的述观感,可是读一读,任何人都会感到,格调大不相同。至于印象,那就会甲有甲的,乙有乙的。难得多调查研究,只好说说自己的。这可以从几个方面看,(1)用力方面,反面的容易看出来,像第一次上台演出,用尽全身力量,希望获得满堂好;正面的呢,难说,也许同样用力了,可是看不出来,所以也可能是行所无事。(2)因而读者的感觉是,正面的是割鸡用牛刀,轻而易举,绰有余裕;反面的正好相反,是割牛用鸡刀,左支右绌,捉襟见肘。(3)词句的节奏方面,正面的,通畅自然,一清如水;反面的,生硬艰涩,磕磕绊绊。(4)意思方面,正面的,清楚鲜明;反面的,模糊晦涩。(5)总的结果,读正面的,感到轻快亲切,读了一遍还想再读;读反面的,感到费力不小而像是陷到五里雾中,经常是看几行扔开。

有人也许会说,扔开,那是你的一偏之见;有不少人也许想读“三”遍。这大概是事实,譬如说,也致力于揣摩这种格调的人,总不会没有终篇就放下吧?在这方面,争论是没有用的。我只想说说我的理由,是:(1)像上面举的正面的两个例,看了皱眉,说是很糟的总不会有吧?(2)文学史上的名文,一般评论(个别的异说总难免)为高超的,都是言浅意深、通畅自然的,这里面有理在,不可能完全出于偏见。(3)通畅自然是文章的更高的境界(与“秾丽古奥”比,不是与“生硬晦涩”比),这在前面已经说过,不重复。(4)还可以追根问柢,写文章,所求是什么?是求读者通晓还是不通晓?粉饰造作,费大力的结果是读者也费大力,甚至莫知所云,这能算是走了顺路吗?

上面许多分辨的话,如果还不能说服偏爱粉饰造作的一些人,那就不再争论也好。不过为了这篇标题作文能够成篇,我不得不假定我的看法是正确的。然后才可以像医生一样,先搞清楚病状和病源,再然后是斟酌处方。

病状容易找到,大致说是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可以直说而偏偏曲说,如上面例里的“他的大脑正在高速运转”,“都会扣动他们那异常敏感的神经”,“音乐是这幅画上的瑰丽璀璨的色彩”就是。二是可以明说(意思明显)而偏偏暗说(意思晦涩),如上面例里的“审视了年轻人精神的被蹂躏和他们的憧憬、追求、奋起”,“浓墨重彩渲染他们的勃发英姿和色彩斑斓的创造性生活”,“因为在这里无须任何人作凄清苦冷的表露”就是。三是可以本色而偏偏涂脂抹粉,如某报三版征文选登中一篇的“红云一般的地毯铺展出童话般的奇境。瀑布一样的吊灯流溢着缤纷的色彩。那些古色古香的构筑在楼中的水榭亭台和屋顶花园,那一千多套堪称豪华的客房和众多的酒廊餐厅”就是。四是可以用平常话而偏偏文诌诌。这通常有三种办法:a.用不见于口语的文,如上面例里的“处乱不惊”、“淡彩轻抹”、“撼人心魄”就是;b.生造词语,如上面例里的“流光飞彩”、“睿语”、“苦冷”就是;c.乱用文言成分,如上引某报征文选登中另一篇的“走出小花园,来到四十米高、四十多米长的冷库前,感到这里别有洞天。楼前的喷水池,喷珠溅玉,依稀描出一弯不泯的彩虹,与隽秀的太湖石相映成趣。楼的两侧,桧柏、油松凝寒滴翠,花坛、草坪鳞次栉比”就是。

病源难说,因为很复杂,有的人也许是一种或主要是一种,有的人也许兼有几种。这几种是:(1)可以说是自然的过程。有不少所谓“艺”,学习进程都可以大致分为三个阶段,开头是不得其门而入,想用力用不上;中间是略有所知,恨不得一步登天;末期是炉火纯青,归真返朴。实例很不少,较远期的如书法、参禅是这样,较近期的如武术、演戏也是这样。学作文也同一理,想一步登天而还没有孙悟空的本领,于是就眼前身后找梯子,而最容易找到的就是粉饰造作,这样写,至少作者会这样想:你看,我比一般人高多了吧?高,就行程说也许是这样,可惜是走了差路,越走得远离作文应有的目标越远。但这也不要紧,既然是自然的过程,它就必致有过去的一天;不过要有条件,是继续向前走,目光有变,这留到下面再说。(2)学什么唱什么。因为读的大多是这种格调的作品,久而成癖,甚至以为只有这样写才可以称为文章,提起笔自然就成为这个格调。(3)认识问题。就是说,在多种格调之中,比较之后,偏偏觉得粉饰造作、扭扭捏捏好,甚至能够说出所以如此认为的理由。(4)也许还有资质方面的原因?比如说,孪生兄弟,受同样的教养,也可能一个喜欢钻图书馆,另一个喜欢留长发,戴蛤蟆镜。看文章也是如此,比如同是封建时期的文人,有的人抱着《文选》不放,有的人则迷恋唐宋八大家。

不管是由于什么,只要承认是病,就要治。找到病源,处方不难,不过是:(1)要扩大眼界,多读,尤其要多读好的。(2)在多读中积累,比较,吟味,培养能够辨别高下的眼力。(3)执笔,随着高的走,并以下的为鉴戒,躲开它。(4)入门的办法,其实也是长期有效的办法,是“文”向“话”靠拢,就是,写完,自己念念,像话,保留,不像话,改。(5)努力学学朴实、清淡、自然的格调,到相当的时候,能够悟入,体会“劲气内敛”、“拙为大巧”的微妙,那就目中笔下都稳固了。几种药味之中,认识是主;有了主,无论读,无论写,神而明之就都不难了。

来源:为天地立文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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