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而几乎在同一时间,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在一次听证会上对调解院设立表示保留,认为其独立性和中立性尚待观察。而这恰恰表明了一件事:中国主导的一项制度性工具,开始被世界放在显微镜下认真对待。
5月30日,香港西九龙旧法院大楼,一场不喧哗、却深远的制度变革正式落地——国际调解院挂牌成立。
在这一周的时间里,经济学人称其为法律秩序的东移信号,日本经济新闻则称之为西方规则体系中的一个新结点。
而几乎在同一时间,美国国务卿布林肯在一次听证会上对调解院设立表示保留,认为其独立性和中立性尚待观察。而这恰恰表明了一件事:中国主导的一项制度性工具,开始被世界放在显微镜下认真对待。
表面上看,这不过是一个“非强制性争端解决机构”的成立。但从制度逻辑看,它改变的,是规则输出者与接受者之间的对话顺序。
不同于过去那种“大国定调—小国接受”的国际机制路线,国际调解院采用的是“自愿加入—文化调解—技术兜底”的轻量模式。调解协议不是命令,而是共识;不靠武力,而靠程序。
为什么选在香港落地?这不是象征意义的“妥协选址”,而是一种战略性的制度搭建选择。香港具备全球罕见的“普通法与大陆法兼容经验”,既有与英国法律体系对接的仲裁背景,也有中国基层调解文化的真实土壤。在这里,一场跨国争端既可以引入英国前法官的逻辑审理,也能引入广东村干部式的情理兼顾。
据南华早报报道,国际调解院落户仅一月,已有来自58个国家的法律机构与商会协会表达加入意向,其中包括卡塔尔商业调解局、肯尼亚国家仲裁联合会与墨西哥三大跨国律所联盟。而调解院首批指定调解人中,超过一半来自中国大陆以外地区,涵盖英语、法语、阿拉伯语、西班牙语等七大语种。
如果说联合国安理会像一个永远人满为患的法院大厅,那么调解院更像一间开放办公的合议室:不靠宣判靠沟通,不靠威压靠博弈。
在这间合议室里,中国输出的不是法律制高点,而是一种“过程可信”的能力。一位曾参与调解院方案设计的香港调解中心前主任告诉中国法律年鉴:“中国调解文化的最大价值不是解决争端,而是不给争端升级机会。
这一理念已开始被制度化输出。
比如由阿里法律科技团队开发的e-Mediate Protocol系统,目前已接入新加坡国际调解中心和韩国釜山贸易仲裁所,可实现全流程“调解意向—证据同步—协议存证”的链路管理,调解记录一经签署即在3个司法区获得初步认可。该系统在2024年义乌与巴基斯坦商人间的34起贸易争议中,被全部采用,调解成功率高达91%。
更具象的制度输出,还包括香港律政司与中山大学共同设计的“多语种调解实训班”,目前第一批60名学员来自埃及、马来西亚、哈萨克斯坦、阿根廷等国家。
课程内容不仅教授法律语言,还包括文化错位解决技术、谈判语气演练、信任建立机制构建等环节。这种“能用”的培训体系,比起纯粹的法条培训,更贴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真实需求。
文化认同层面,也在同步输出。
今年,由央视纪录频道与新加坡国家法院联合制作的《调而有信》将登陆BBC与NHK,记录的是一起菲律宾与阿联酋企业间的合资争议,如何在不诉讼、无翻译争执、无第三国干涉的情况下,在香港完成调解并重新签署合资协议。该片被牛津比较法律评论评价为:“制度转轨期,最具现实意义的法律传播样本。”
调解,从来不是削弱法治,而是用柔性的方式争取更大的正义。它不如法庭宣判来得爽快,但正因如此,它更难,它更考验底层设计者的文化自觉与程序能力。
中国为什么能在此刻提供这样的机制?答案并不在“强大”两个字上,而在数十年民间调解实践的积累,在“枫桥经验”到“互联网+非诉调解”的迁移路径上。国际调解院不是空降的,它是从上万个社区调委会、生效协议与跨境数据平台中,慢慢长出来的。
2025年5月,中国并没有通过施压建立一个新的法律霸权;它选择在香港,种下一颗机制的种子。这颗种子,会不会发芽,由使用它的人决定。但至少现在,那些长期被边缘化的中小经济体、法律欠发达地区,第一次有机会参与一个不是由大国指令、而是由规则平等编织的制度网络。
5月27日,摩洛哥一家橄榄油出口商与意大利买家发生合同履约争议,本应提交至国际商会仲裁,但双方选择了国际调解院驻港窗口,仅五天便签署新合同补充协议。而在传统仲裁下,这可能需要三个月和数万美元开销。
这是调解真正的价值所在:它不是赢谁输谁,而是让对话不中断,让合作有回头路。谁能解决跨国贸易争议,谁就掌握进入全球市场的钥匙。
在这个争吵太多、合作太贵的世界里,真正能赢得未来的,从来不是声音最大的人,而是那个能让别人心甘情愿坐下来谈的人。
来源:晨晨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