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添加“牛肉味食用香精”后,鸭胸肉竟被做成“腌制牛肉小串”售卖!近期,位于泉州市石狮的一家烧烤店被群众举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此进行了查处。为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近日,石狮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
■融媒体记者 林志安
添加“牛肉味食用香精”后,鸭胸肉竟被做成“腌制牛肉小串”售卖!近期,位于泉州市石狮的一家烧烤店被群众举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此进行了查处。为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食品安全,近日,石狮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联合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线索。
突击检查
烧烤店把鸭胸肉“变味”当作牛肉卖
近期,石狮市湖滨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群众的举报,称在某网上平台烧烤店售卖的“腌制牛肉小串”商品,实际原料为鸭胸肉,未含任何牛肉成分,涉嫌虚假宣传。
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了突击检查。经查,该店在使用网络平台编辑商品信息时,将主料标注为“牦牛肉”,并使用“腌制牛肉小串”的名称,而实际原料仅为添加“牛肉味食用香精”的鸭胸肉。
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该商家的行为构成虚假宣传。对此,石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责令商家整改虚假宣传行为,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表示,这种“挂羊头卖狗肉”的行为,不仅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还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更暗藏着食品安全隐患。鸭肉与牛肉的加工标准不同,商家若为降低成本违规添加成分或非法处理食材,可能引发食安问题。此外,部分消费者对鸭肉过敏,误食可能导致健康风险。
执法人员提醒,商家必须严守法律底线,诚信经营,绝不能为谋取私利而损害消费者权益;外卖平台应加强入驻商户资质与商品信息的动态核验,避免过期证照或货不对板现象;消费者若遇类似欺诈,可保留证据并通过12315投诉维权。
公安等三部门联合征集违法犯罪线索
食品安全是民生大事。为进一步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日前,石狮市公安局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石狮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联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线索,征集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根据公告,征集的“制售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包括: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或检疫不合格以及其他不合格的畜禽肉等,采购、销售“三无”肉制品、“山寨”肉制品或“过期”肉制品;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其他低价畜禽肉制品冒充高价牛(羊、驴)等肉制品,以风味调理肉制品冒充“原切肉”“鲜切肉”“纯肉”等,违反食品安全标准,超限量、超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电商平台、网络直播间等销售假劣肉制品,线上线下虚假宣传,宣传的肉制品信息与实际销售的标签信息不一致……
征集的“农村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线索”包括:用低质量、劣质原料生产食品,或在食品中掺杂、掺假,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在食品生产过程中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腐败变质和过期食品、篡改保质期食品;对食品功效、成分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欺骗误导消费者……
群众可通过电话举报、信件举报和网络举报等三种方式提供线索。对征集到的问题线索,石狮市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将认真核实、依法查办,并对举报信息严格保密,确保举报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来源:东南早报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