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她是环境保护法界的“跨界破壁者”,从执法者到护航者,以十余年政府经验铸就专业利剑;她亦是律政江湖的“非典型合伙人”,常常用脱口秀式幽默打破精英滤镜,自封“环环相寇”行走环境法深宫。君合律师事务所寇春燕律师,这位在环境法领域深耕十余载的复合型法律人,正以跨界智慧
作者丨杨闪闪
出品丨律新社研究中心
时间终将犒赏守护大地的执着,让每寸山河都长出法治的春天。
她是环境保护法界的“跨界破壁者”,从执法者到护航者,以十余年政府经验铸就专业利剑;她亦是律政江湖的“非典型合伙人”,常常用脱口秀式幽默打破精英滤镜,自封“环环相寇”行走环境法深宫。君合律师事务所寇春燕律师,这位在环境法领域深耕十余载的复合型法律人,正以跨界智慧演绎新时代法治工作者的多维可能——既做专业主义的苦行僧,更要成为法治传播的欢乐颂。
在律新社发布的《精品法律服务品牌指南(2024):能源、环境与自然资源领域》中,寇春燕律师荣获“律新社2024年度能源、环境与自然资源领域品牌之星:匠心律师”,君合律师事务所荣获“律新社2024年度能源、环境与自然资源领域品牌影响力律所”。近日,律新社与寇春燕展开深入对话,共同探讨能源、环境与自然资源领域律师的专业及品牌建设之道!
01 转型之路:十余年机关“心无旁骛查污染”,两年律界“妙语连珠护青山”
从手握“铁饭碗”的环保系统公务员,到深耕环境法领域的专业律师,寇春燕的职业步履所至,恰是中国环保事业从“治已病”向“防未病”蜕变的时代注脚。十余年环保部门的工作经历,让她深谙环保政策的内在逻辑与政府决策的运作机制,也为她日后在法律服务中架起政企桥梁埋下伏笔。投身律界后,寇春燕凭借“环保+法律”的复合专业能力,迅速成为客户信赖的优质“护航人”。
律新社:请您分享一下从环保系统的公务员到成为环境法律师的职业转变过程。是什么经历促使这样的决定?这段经历对您的职业生涯产生了怎样的影响?
寇春燕:当社会律师我可能是位“新人”,但在干环保这件事上,我也能自豪地说一句,我是一名“老兵”。
我从事环境保护事业可以用两句话概括,一个是命运,另一个是幸运。十几年前我毕业时就想着有个铁饭碗,顺利考上了公务员。一开始我是在市政府法制办工作,一年多之后出于环境执法的需要,组织把我调入环保部门工作,一干就是十余年。这十余年恰恰是中国环保事业巨变,也是中国社会全面向绿色发展转型的十余年。所以说,我的命运与环保事业深深绑定在一起。但为什么说又是幸运的?当年君合合伙人在茫茫人海中“相中”了我,并且主动来劝我加入君合ESG业务组。我简单了解了君合体制后,很快就辞职了。既能实现专业化的梦想,又不用为了没有客户而担心,我觉得这种公司化一体化的平台,对于我们这种业务领域细分化、专业化的律师而言无疑是最好的归宿。
执业以来,我能在较短的时间内顺利转型并晋升为君合合伙人,跟我过去十余年的环保政府工作经验有很大关系。在那段时间,我心无旁骛地进行了系统的环保专业学习,参与办理了数以千计的案件,查看了无数的排污现场,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这十余年的积淀,使得我为客户提供环境法服务时,不仅了解专业,也熟知政府职能及决策流程,更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能更好地为客户提供服务。
我最大的感悟是,在绿色发展格局下,既懂环保专业、又具备法律实操能力的律师深受客户喜爱。这种跨界融合的职业经历,使我在为企业提供环境法律服务时,能够架起政策刚性要求与市场实践的桥梁,这正是专业律师的独特价值。
律新社:在选择君合作为职业生涯的新起点时,您是如何评估其在能源、环境与自然资源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市场地位的?您希望借助君合的平台实现怎样的职业和个人发展目标?
。君合一直以来都是法律界的引领者之一,在这样的平台上,我希望能发挥自己环保人的优势,为客户在绿色发展的过程中保驾护航;同时,积极参与中国环境法治的实践,做一辈子的环保人。
02 构建环保法治新生态:从专业壁垒到共识共治的破局之道
环保法治非独木可支,需以规则为梁、共识为基,方能筑起永续发展的广厦。作为资深环保人,寇春燕在实务、教育、立法等层面已构建起一套独特的“行走”法则。寇春燕认为,环境法律的核心使命在于构建预防与治理并重的系统性规则,而这一目标的实现,既需法律人持续精进专业能力,更需全社会凝聚生态共识。
律新社:您办理了大量的环境类争议解决案件,在这一过程中,您认为最大的挑战是什么?您又是如何应对的?
寇春燕:环境类争议解决通常具有紧迫性、对抗性、复杂性等特点,所涉案件类型包含了环境行政、环境民事侵权、环境公益诉讼、环境刑事及环境商事案件等,这类案件通常涉案金额大,连带后果多,甚至刑事案件直接关系到公司高层需要承担个人刑事责任,危及企业的生死存亡。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等制度的出台,环保法律的更新,环保监管趋严,企业的合规意识越来越高,这也给了环境律师很大的发展空间。
我认为这类案件最大的挑战就是如何通过庭审程序把环保技术的专业知识有效转化为法官的具体裁判认知,将复杂的环保技术问题转化为可被司法程序接纳的证据链条,通俗地讲就是让法官认同律师的环境专业观点。为此,我们通常会通过邀请专家证人、利用可视化工具、搜集总结专业文章、整理行业惯例等方式将复杂的环保技术问题让法官有更加清晰的认识。当然,我也会经常参加环保部、环境法学会等组织的专业论坛,希望通过讨论过去的案例逐渐在法律圈形成一些环境法裁判的规则共识。
律新社:作为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生实务导师及多个省级环保产业协会的法律顾问,您是如何通过教育和社会活动来促进中国环保事业发展的?
寇春燕:环保事业一直需要大家的广泛参与,我始终相信通过教育和社会活动的有机结合,可以有效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从而推动中国环保事业的发展。我认为,推动中国环保事业需构建“专业赋能+社会协同”的立体化路径,一是在专业层面,面向司法人员、律师及企业从业者开设“环保合规风险防范”“环境生态损害赔偿鉴定评估”“双碳政策解读”“环境公益诉讼实务”等专题课程,助力提升环境专业人才储备。二是在学校层面,构建起政策解读、案例研判、操作指引三位一体的知识传播体系。三是在社会参与层面,积极参与环保公益活动,联动公众参与低碳实践。通过专业化能力建设与社会化动员机制的双向驱动,既强化环境法治实施效能,又激发社会各界环保内驱力,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持续的智识支持与行动框架。
律新社:您参与了大量环保法律法规的制(修)定工作。在这一过程中,您认为最大的挑战是什么?您又是如何应对的?
寇春燕:最近十年随着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立法机关开展了大量环保法律法规的制(修)定工作。立法是一个系统性的工作,我当时参与了部分法律的立法工作,遇到的最大的挑战其实就是利益的平衡。环境保护法的首要目标是保护环境,但是也需要考虑其他利益。比如,地方制定更加严格的环境标准时,难免要考虑其对特定范围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的影响。根据我多年来从事环保工作的经验,在这类型法律制(修)定过程中,参与立法的人绝大多数都会把环境公共利益放到首要位置保护,而容易忽略特定范围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因此一定要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的意见,也要在限制行政相对人权利时审慎地作出决定,否则会对一定行业或者一定区域的经济发展造成非常大的影响。
律新社:您为金融机构和碳排放企业提供绿色金融法律服务,并参与了多项碳交易相关的专项法律服务。请问您如何看待未来双碳市场及其绿色法律服务未来的发展潜力?
寇春燕:随着双碳市场的发展,企业对绿色法律服务的需求将显著增加,如在碳交易、绿色金融、ESG合规、环境信息披露、涉碳争议解决等方面。绿色法律服务范围更广,涵盖了清洁能源项目全过程法律服务、项目并购与合规管理,碳汇交易的合同起草,以及绿色金融产品的法律设计与合规监督。双碳市场和绿色法律服务在未来都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对律所和律师来说是机遇也是挑战,需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培养国际化视野,创新服务模式,才能满足双碳市场和绿色经济发展的多元化需求。结合市场动态和行业趋势,律师可以为客户提供前瞻性的法律建议,帮助客户把握机遇、应对挑战。
由于君合一直以来为环境交易所及大型公司提供双碳相关的综合性法律服务,而这一领域目前尚存在立法供给、司法判例不足等问题,但是律师又必须为客户提供目前交易合同的意见,就对律师法律研究的能力有更高的要求,以及对新兴领域动态变化的掌握能力有更高的要求。
律新社:随着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提升,您预测未来几年内环保法律服务领域可能出现哪些新的变化或趋势?您认为法律界应该如何积极响应这一趋势?
寇春燕:环境法律服务领域随着中央环保督察等工作的深入开展,主要呈现出以下五个特点。一是打击面变宽,严监管对象从排污企业扩大至环保产业公司。去年生态环境部开展了打击环境检测行业及机动车尾气检测领域的专项行动,很多环保类企业被处罚,甚至有些龙头企业及其负责人被判刑。二是监管强度变大,从“要钱”到“要命”。污染环境相关的刑事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其中非法倾倒处置固危废案件占比很大。三是争议类型多,涵盖“刑、行、民”。由于环境法并不是一个部门法,在我们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时,需要熟悉三大诉讼法程序,因为环境刑事、环境行政、环境民事争议案件均有可能涉及。四是社会监督多,包含环保NGO、内部举报等。随着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的觉醒,除政府监管外,各种监督力量变得更强大,对企业的环保工作提出更高的要求。五是个人责任重,企业高层自身的环保法律责任风险上升。由于环保法律设置了一些“双罚制”的罚则,导致很多情况下,除了企业作为处罚对象外,总经理,副总经理,安环部长等高管也会成为被处罚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对象,因此这部分人应当提前意识到这个风险,在日常工作中最大限度的予以避免。
未来,环境法律领域将更加注重系统性和协同性。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复杂,环境法律需要与其他领域的法律相互配合,形成综合的法律体系。同时,环境法律将更加注重预防和治理相结合,通过法律手段引导全社会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我相信,通过法律的不断完善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03 与不确定性共舞:保持热爱,不争朝夕,但谋长远
在环保法律等细分行业,客户需求往往与复杂的政策环境、技术门槛及跨领域风险紧密交织,律师不仅需具备扎实的专业素养,更需以长期主义视角深耕信任,将服务价值转化为客户依赖。寇春燕鼓励年轻从业者秉持热爱与耐心,在不确定中坚守初心。唯有将长期主义融入职业基因,方能在激烈的竞争中沉淀独特价值,成为客户信赖的同行者与行业创新的引领者。
律新社:维护长期稳定的客户关系是法律服务行业成功的关键。请您谈谈在为客户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您是如何确保客户满意度,并帮助他们应对不断变化的法规要求和市场挑战的?
寇春燕:作为环保行业律师而言,由于服务对象的特定性及行业的专业性,客户最关心的往往是服务律师的专业性及处理这类事务的实战经验。在日常的法律服务过程中,除常规服务外,我还会为客户提供其他增值服务,例如环保行业法规更新频繁,需要保持对最新法规动态的敏感性,及时为客户提供最新的法规解读和合规建议;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制度,确保其生产经营活动符合法规要求;帮助客户识别潜在的法律风险,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预案等等。
其实就是秉持长期主义,通过长期的履行实践,逐步建立起客户的信任。特别是君合这种商事律所,几十年如一日的为客户持续提供专业且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与客户之间的信任会逐步加深,我想这也是君合能长期为一大批世界500强企业长期提供服务的原因。
律新社:在竞争激烈的法律服务市场中,您是如何成功拓展新客户的?特别是在环境法领域,您采取了哪些独特的策略来吸引并赢得那些寻求高质量环境法律服务的大公司?
寇春燕:我的办法看似笨拙,不贪求速成,更看重长远。主要的做法就是将专业价值转化为客户信任。第一,以极致服务铸造口碑。针对污染治理、碳交易、刑事案件等复杂项目时会组建跨业务组专班,每个项目都尽全力做到最好。这两年多来,客户的满意度整体较高。第二,构建“法律+技术”的服务模式。例如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项目中对污染溯源分析、污染物性质鉴定等技术问题进行复核。第三,保持对最新政策的敏感度。通过参与立法活动、司法研讨、行业政策解读等活动,提前研究各类环保新法律、新政策。例如欧盟电池法案、斯德哥尔摩公约、碳排放权交易管理等新法规。我们笃信,只有将专业沉淀为法律服务产品,方能赢得客户的长久信赖。
律新社:您是如何构建和管理一个高效的法律服务团队的?特别是在处理复杂的环境法律案件时,您采取了哪些措施来确保团队成员之间的协作顺畅,并且每个人都能够发挥其专业特长?
寇春燕:君合最大的优势就是其高度的公司化,一体化管理模式,这种管理体制最大的特点就是既专业分工明确,又可以根据项目情况随时添加其他专业领域的律师加入,通过内部的极致效率与高度合作,以期达到最好的效果,最大程度维护客户利益。比如有个案件最初是环境类行政案件,项目组成员就由环境法律师、环境工程顾问、行政法律师组成,但后来随着事态发展,有可能涉及刑事责任时,我们就第一时间通知刑事组律师加入。针对案件较为复杂的情况,同一案件会同时派出5名以上具有几十年经验的刑事组合伙人。再比如,我也曾经加入专利侵权商事案件的项目组,在那个项目组里负责论证环评审批文件的内容是否可以达到证明专利不侵权的证明目的。
律新社:您最希望传递给年轻一代法律从业者的一句话是什么?为什么您认为这句话对他们未来的职业生涯至关重要?
寇春燕:想跟大家分享一句我感触颇深的话:“人要学会放松、开心,与不确定性共舞,最后在这个世界上胜出的人,都是那些长期坚持做自己认为有趣的事情的人,他才能够做的跟别人不一样。”
随着AI等科技的进步,“律师可能会失业”的言论甚嚣尘上。各种不确定让年轻律师更加焦虑,但我始终认为决定一个人价值的是其不可替代性。所以说要活得更有趣、更有价值,更有意义,开开心心在一个方向上持续的迭代,最终你就会变成一个跟别人不同的人。所以,我希望年轻人能始终对这个行业保持热爱,坚持长期主义,切忌急功近利,找到合适自己的一个平台,以“一辈子”的长期主义,去做好法律服务这件事。
结 语
“群山在呼唤,我必须前往。”这句美国“国家公园之父”约翰·缪尔的箴言,恰是寇春燕环保生涯的注脚。环保之路从无捷径,唯以热忱为根、专业为壤,方能育出青山的永恒。在双碳时代的浪潮中,她笃信“环保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更以赤子之心践行热爱,以行动作答:守护这片土地,即是守护人类文明的永恒底色。
来源:律新传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