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让老年人更好融入社会、实现老有所为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近日,民政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南。
政策解读: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聚焦艺术家的多元价值体现
作者/孙树恒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让老年人更好融入社会、实现老有所为成为社会关注焦点。近日,民政部等1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南。
一、《指导意见》的根本目的和意义
(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关键举措
我国老年群体规模庞大,截至2024年末,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超3.1亿人,约占总人口的22%,且未来这一数据和比例还将上升。人口老龄化不仅加重养老负担,也挑战社会经济发展模式。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需挖掘老年群体人力资源价值。《指导意见》将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鼓励老年人发挥知识、技能和经验,为社会发展注入“银发力量”,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压力,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 。
(二)老年人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保障
老年是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人生阶段,老年人渴望退休后仍与社会保持联系、发挥自身价值。长期脱离社会活动易使老年人产生孤独感和失落感,影响身心健康。《指导意见》优化政策法规、保障措施和社会环境,清理不合理规定,提供多样化社会参与渠道,让老年人在参与中实现自我价值,提升晚年生活质量。
(三)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有力支撑
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的现代化,老年群体在其中作用重大。他们在科技创新、文化传承、社会治理等领域经验丰富、智慧超群。如退休科研人员可为科研项目提供指导;老艺术家、老学者能传承传统文化;老年人凭借生活阅历参与社区调解等工作,促进社会和谐。《指导意见》实施将激发老年群体积极性和创造力,为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力量。
二、《指导意见》对老年人的利好消息
(一)政治参与权利得到进一步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指导意见》提出面向老年人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基层宣传宣讲,将其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等重点群体,帮助老年人了解国家形势和政策,增强认同感,激发参与热情。同时发挥老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带动更多老年人关注、参与政治。
二是保障知情权和参与权。制定或修改涉及老年人权益重大问题的法律、法规等,需听取老年人和老年人组织意见。通过政务公开让老年人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提高政府涉老政策响应速度,保障老年人话语权和合法权益。
(二)老年志愿服务迎来新机遇
一是加强动员与示范引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老党员作用,引导老年群众参与志愿服务,鼓励各单位支持离退休人员开展志愿活动。发挥老年先进模范等示范引领作用,吸引更多老年人投身志愿服务。
二是丰富内容与创新模式。围绕国家战略和民生需求,丰富志愿服务内容,如在人口老龄化、乡村振兴等领域开展活动。创新服务模式,推进项目化运行,打造特色品牌,采用多种方式提供服务,满足老年人不同需求。
三是完善保障与激励机制。规范老年志愿服务组织建设,加强培训和管理。做好安全保障和保险工作,宣传先进典型,采用积分、时间储蓄等方式增强志愿者主动性和荣誉感。
(三)参与社会活动质量显著提升
一是老年教育创新发展。结合城乡社区建设,合理设置老年教育学习点,扩大覆盖面。加强国家老年大学建设,搭建公共服务平台,完善课程和师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促进老年教育融合发展。
二是文化服务供给丰富。发挥各类文化设施阵地作用,为老年人参与文化活动提供便利。鼓励经营性场所推出优惠,丰富文化产品,打造老年文化品牌,提升文化服务水平。
三是体育健身工作加强。在公共体育设施规划中考虑老年人需求,支持场地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开展健身活动,挖掘“体育+”模式,培养体育骨干,完善健身指南。
(四)社会参与保障更加完善
一是创造就业岗位。鼓励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或市场,培育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就业服务。支持用人单位返聘退休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新兴产业创造就业机会。
二是优化支持环境。提升各类设施无障碍适老化水平,加强家庭适老化改造,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建设综合为老服务中心,推广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家庭支持。
三是社会组织支持作用凸显。引导涉老社会组织发挥优势,组织老年人参与各项事业发展。加强基层老年人组织建设,提供多样化服务,促进老年人参与社会。
三、以老年人为主体的艺术家如何发挥作用
艺术家涵盖视觉艺术、表演艺术、文学创作及新媒体艺术等领域。老年艺术家可依托专业特长,在以下维度贡献多元价值:
(一)文化传承与教育领域
1、视觉艺术(画家、雕塑家、书法家、摄影家)
技艺传承与教学。走进老年大学、中小学或社区开设书画/雕塑/摄影课程,系统传授构图技巧、材料运用等专业知识,培养青少年及老年群体对传统艺术的兴趣。
艺术普及与交流。举办主题讲座,分享艺术创作心得与流派发展史;联合美术馆、博物馆举办个展或联展,展示作品并组织公众导览,提升大众审美认知。
教材编写与资源开发。参与编写艺术启蒙教材、老年大学专用教程,或以图文、短视频形式制作科普内容,扩大艺术教育覆盖面。
2、表演艺术(音乐家、舞蹈家、戏剧演员、电影创作者)
传统艺术传承。老年戏曲演员可在社区或院校开设戏曲身段、唱腔培训班,传授京剧、昆曲等非遗艺术;舞蹈家可整理民族舞蹈套路,指导老年舞蹈队编排兼具艺术性与适老性的节目。
跨代际艺术融合。与青年艺术家合作创作“银发+青年”主题音乐会、现代舞剧,通过传统乐器与电子音乐结合、古典舞与街舞融合等形式,推动艺术创新与代际对话。
艺术理论传播。撰写音乐/舞蹈评论文章、出版艺术回忆录,或通过线上直播分享舞台经验,为行业积累实践智慧。
3、文学创作(作家、诗人、剧作家)
文学教育与写作指导。在社区图书馆、老年文学社团开设写作工作坊,指导老年人用文字记录人生经历或为青少年举办诗歌鉴赏课,培养文学素养。
地域文化挖掘。深入乡村、老街采集民俗故事、方言谚语,创作纪实文学或剧本,抢救性记录即将消逝的地域文化(如传统手工艺、老字号历史),为文化保护提供文本支持。
青少年阅读推广。参与“银发作家进校园”活动,分享创作历程并推荐经典书籍;为儿童文学期刊撰写专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名著精髓,激发阅读兴趣。
4、新媒体艺术(数字技术创作者)
数字艺术普及。针对老年人开展手机摄影、短视频剪辑、VR绘画等培训,帮助其掌握新媒体工具,创作“银发视角”的数字作品(如记录老年生活的微电影、社区风光摄影集)。
传统文化数字化转化。联合科技团队将传统书画、戏曲等艺术形式转化为数字藏品、互动H5或虚拟展览,例如用3D建模技术复原古代雕塑,通过AR技术让观众“沉浸式”欣赏,推动传统文化破圈传播。
(二)社会公益与志愿服务领域
1、视觉艺术与表演艺术
公益主题创作。围绕环保、助老、乡村振兴等主题创作书画作品、公益歌曲或短剧。例如,画家以“绿水青山”为主题创作系列画作,通过义卖筹集环保基金;音乐家谱写关爱独居老人的公益歌曲,在社区巡演中传播。
艺术慰问与帮扶。走进养老院、偏远山区学校开展“艺术扶贫”活动,为老人表演戏曲选段、教留守儿童绘画基础、捐赠乐器/画具等物资,以艺术形式传递关怀。
特殊群体服务。为残障人士设计触觉雕塑工作坊(通过触摸感受艺术)、为视障人群创作“声音绘画”(用音效描述画面意境),推动艺术普惠。
2、文学与新媒体艺术
口述史记录与传播。采访高龄老人、历史亲历者,整理口述回忆录并通过公众号、播客等新媒体平台发布,保存个人记忆中的时代变迁。
公益宣传内容创作。撰写防诈骗科普短文、制作“智慧助老”短视频教程(如“如何使用健康码”“警惕养老诈骗陷阱”),利用自媒体影响力提升老年人安全意识。
(三)社区建设与社会治理领域
1、文化空间营造
公共艺术美化环境。带领社区居民共同创作墙体彩绘、装置艺术,装饰社区广场、楼道等公共区域,提升空间美学氛围。
艺术角与文化阵地建设 。推动社区设立“银发艺术家工作室”,定期举办书画笔会、小型音乐会,为居民提供常态化艺术交流场所。
2. 社区治理与情感联结
艺术调解与共识凝聚。通过绘画疗愈工作坊、戏剧表演等形式,引导居民表达诉求、化解邻里矛盾。例如,以“社区故事”为主题创作情景剧,让居民在角色扮演中增进理解。
基层文化活动策划。主导设计社区文化节、老年才艺大赛等活动,从节目编排、舞台设计到宣传推广全程参与,激发居民参与热情,增强社区归属感。
3、政策倡导与老龄议题发声
艺术化表达老龄需求。创作以老龄化社会为主题的书画长卷、纪实摄影集或话剧,直观呈现老年人的生活状态与社会价值,为政策制定者提供感性认知参考。
参与社区议事协商。以艺术家身份参与社区规划会议,从美学与人文视角提出适老化改造建议(如增加公共艺术座椅、设置无障碍艺术展览区),推动“艺术化养老社区”建设。
《关于支持老年人社会参与推动实现老有所为的指导意见》意义深远,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老年人实现自我价值提供支持。通过一系列利好政策,老年人在多方面参与社会的水平将显著提升。老年艺术家应积极响应政策,在多个领域发挥优势,为社会发展贡献力量。同时,全社会也应共同努力,营造良好氛围,让老年人实现老有所为、老有所乐。
(作者档案:孙树恒,笔名恒心永在,内蒙古奈曼旗人。蒙域经济30人专家组成员,呼和浩特市政协智库专家。中国金融作家协会会员、中国散文家协会会员、 内蒙古作家协会会员、内蒙古茶叶之路研究会副会长,内蒙古诗书画研究会高级研究员兼副秘书长,大盛魁公司文化顾问)
来源:阳光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