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消息来源,来自头条热榜德州高速交警5月27日视频报道,中华网同日报道。
消息来源,来自头条热榜德州高速交警5月27日视频报道,中华网同日报道。
对这一报道的简介:
5月25日晚高峰,浙江绍兴新昌街头上演了暖心的一幕。
拉着重伤员痛苦呻吟的救护车,排在前面12辆私家车,救护车驾驶员甄师付焦急万分。
听到救护车呜笛的声音,15秒内12辆私家车瞬间45角度,礼让救护车通过,打通了生命通道,救护车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到医院救治。
事后交警联系了这12辆车的驾驶员,对他们的善举予以表扬。
我是企业退休82岁老头,仅对上述报道为素材予以评论。
我免责声明,不构成侵权和传播不实信息。
1.为什么要给救护车让行?
在大多数人心里都知道,救护车拉的病人不是一般的病号,慢性病患者,拉的都是命在旦夕,需要急送医院抢救的患者。
这是与死神竞跑的争夺战,冲锋战。早到医院1分钟,患者的生命可能被挽救,迟到医院1分钟患者的生命可能没救。
生命至上,抢救患者第一,作为有良知的正常人都会尽自己的努力,为抢救患者生命贡献一份力量。
而不是以自我为中心,抱着事不关己冷漠的态度,阻挡救护车让行。
2.拒绝给救护车让行有什么后果?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救护车与警车,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法律授予道路优先通行权。
非执行紧急任务,不享有道路优先通行权。
有人不听邪拔犟眼子,救护车有什么了不起,干嘛有特权?
我就是不给救护车让道,看能把我咋的?
救护车的“特权”,是它执行任务的十万火急的紧迫性决定的。
试想救护车和社会车辆一样排队,那还叫救护车吗?
谁还花大钱挂120啊。
救护车优先通行权,用什么体现?
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并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
救护车可以逆行,闯红灯,超速,压线。
一听到救护车特殊的呜叫声音,一看到救护车警灯一闪一闪,其他车辆和行人都应躲避让行。
当然不是执行紧急拉病人的时候,救护车不享有这种“特权”。
拒绝给救护车让行的,要承担法律责任。
①是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让行的,属于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给予记分。
②是有证据证明延误救护车,导致患者未得到急救死亡的,患者家属诉至法院要求承担民事责任。
除此之外,还应受到道德的谴责。
3.事后交警联系了让行的12辆车驾驶员,对让行的善举予以表扬,这种做法好。
虽然有法律规定救护车执行任务时有道路优先通行权,但也要大力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这条规定,同时也要大力宣传善举的道德,让更多的机动车驾驶人对救护车让行形成常态化,形成社会风气。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社会的良好风气。
来源:凡人闲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