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高考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为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近日,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旺苍县公安局、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2025年普通高校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期间“禁噪”的通告》,决定在2025年
中高考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为给考生营造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近日,旺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旺苍县公安局、旺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旺苍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局联合发布《关于2025年普通高校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期间“禁噪”的通告》,决定在2025年度中考、高考等特殊时期加强环境噪声管理,旺苍将开启“禁噪”模式,从源头上为学子们的梦想之路“降噪”。
《通告》明确规定,中考、高考“禁噪”分为噪声“严控期”和噪声“禁止期”两个阶段:“噪声严控期”时间为6月1日至6月6日、6月10日至6月12日,其间严格控制建筑施工、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含“三产业”、装饰装修、商业门店、娱乐场所等)环境噪声排放,相关排放单位要采取隔音降噪措施,按规定时间作业,排放噪声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商业活动中禁止使用音响或高音喇叭进行宣传促销;车辆禁止在主城区鸣笛;建筑工地12:00至14:00、18:00至次日7:00禁止进行施工作业;停止广场舞、户外自媒体直播等在公共区域产生噪声的一切活动。“噪声禁止期”时间为高考6月7日至6月9日,中考6月13日至6月15日,其间实行全天24小时禁噪,禁止建筑施工、工业生产、交通运输、社会生活(含“三产业”、装饰装修、商业门店、娱乐场所等)产生影响考生学习和考试的环境噪声污染;车辆进入主城区禁止鸣笛。
《通告》要求,在高考和中考特殊时期,凡违反本通告规定,造成环境噪声污染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四川行业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