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课目的: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过对本课的学习,全面把握“优化城乡发展格局,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践路径,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支撑。
本课对象: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
本课目的: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通过对本课的学习,全面把握“优化城乡发展格局,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践路径,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支撑。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为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中共中央、国务院于2025年1月印发了《乡村全面振兴规划(2024—2027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聚焦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科学谋划、系统部署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9个方面34项重点任务。《规划》的印发,吹响了推进农业强国建设、绘就乡村振兴美好画卷的集结号,为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提供了科学指导和有力保障。《规划》将“优化城乡发展格局,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作为9个重点任务中的首要任务,从统筹优化城乡发展布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分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衔接推进脱贫地区全面振兴四个方面对相关工作进行了系统部署。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立足我国乡村发展实际情况,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为乡村发展不断注入新活力,分类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从而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
首先,实施新一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行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推进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是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根据国家统计局的调查,目前仍有1.7亿进城农民工和随迁家属尚未在城镇落户,有序推进这部分人群市民化是城镇化的首要任务。一方面,要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完善“人地钱挂钩”政策,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另一方面,要切实保障进城落户农民合法土地权益,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消除进城落户农民的后顾之忧,让他们安心融入城镇生活。
其次,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指出,要“加快发展建设用地二级市场,推动土地混合开发利用、用途合理转换,盘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这为优化土地管理及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指明了方向。我们要构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动人才、技术等要素规范有序向乡村流动。要率先在县域内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实现城镇和乡村规划、建设和治理的一体化推进,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奠定坚实基础。
再次,加快推动县域经济发展。县城作为我国城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支撑,这就需要大力支持中西部农产品主产区县城建设。同时,我们要把乡镇建成乡村治理中心、农村服务中心、乡村经济中心,充分发挥乡镇在乡村发展中的核心引领作用。在推动县域产业协同发展方面,要以现代种养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为基础,着力构建以县城为枢纽、以小城镇为节点的县域经济体系,强化县城对周边乡镇的带动能力,促进县域内产业协同互补、联动发展。要积极引导各类产业园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引导县域产业集聚发展。
来源:七一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