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砖国家命运共同体的思想渊源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5-29 12:12 3

摘要:本文梳理金砖十国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思想渊源,探讨各国传统文化中与该理念的契合点,为金砖国家交流合作提供思想基础。文章将十个国家命运共同体思想基础的来源分为三大类别:其一,根植于各国传统与现代思想中的共治理念,分别包含基于“天下共治”的中国理念、“聚异统一

戴永红,深圳大学外国语学院、区域国别与国际传播研究院院长、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

张琳,《企业家日报》编辑

王俭平,新疆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研究员,深圳大学区域国别与国际传播研究院特约研究员

内容提要

本文梳理金砖十国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思想渊源,探讨各国传统文化中与该理念的契合点,为金砖国家交流合作提供思想基础。文章将十个国家命运共同体思想基础的来源分为三大类别:其一,根植于各国传统与现代思想中的共治理念,分别包含基于“天下共治”的中国理念、“聚异统一”的俄国智慧、以“公正美学”为内核的巴西艺术;其二,成长于部落文化中的共商理念,包含“人外无人”的南非精神、“部落共商”的阿联酋原则、“多元共存”的埃塞主张;其三,共生于宗教文化的合一理念,包含“梵我同一”的印度信仰、“人主合一”的沙特境界、“来世永恒”的埃及信念以及“政教合一”的伊朗景观。通过梳理发现,在金砖十国思想文化深处,均蕴含着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内涵,即共商、共建、共享理念。这既是金砖十国文明绵延存续的强大精神力量来源,也是金砖组织及“全球南方”合力推动全球治理变革的思想基础。

关键词

金砖国家;命运共同体;共商、共建、共享

2013年3月23日,习近平主席在莫斯科国际关系学院发表名为《顺应时代前进潮流,促进世界和平发展》的演讲。这场演讲被认为突破了双边关系的范畴,“向世界讲述了对人类文明走向的中国判断”。2017年10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坚持和平发展道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尤其强调了“促进全球治理体系变革”的表述,明确了在“命运共同体”建设过程中的阶段性目标:推动全球治理体系的变革。

从世界文明史的角度来看,“命运共同体”之所以在国际社会得到广泛的尊重和认可,本质上是由于“共商、共建、共享”的治理理念一直扎根于各国文明的深处,这点在金砖国家中尤为突出。无论是追求“天下共治”的中国理念、“梵我同一”的印度信仰、“聚异统一”的俄国智慧、“人外无人”的南非精神以及“公正美学”的巴西艺术,抑或是追求“人主合一”的沙特境界,“来世永恒”的埃及信念,“部落共商”的阿联酋原则,“政教合一”的伊朗景观,还是“多元共存”的埃塞主张,都共同交织起人类文明互鉴共融的和谐交响曲。本文旨在梳理金砖十国关于人类命运共同理念的思想渊源,找到我国传统文化理念与其他金砖国家文化思想深处关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和“共商、共建、共享”治理理念的关照和体现,为金砖国家在新时代的交流合作之路筑牢地基。

一、传统与现代思想中的共治

(一)天下共治——命运共同体的中国理念

在中国传统智慧中,“儒家学说”作为华夏正统不仅根基最深,且在世界范围内都具有普遍影响力,其不仅直接辐射了日本、韩国及越南形成了“儒家文明圈”,更是在欧洲的近代为众多启蒙思想家所推崇。就当今世界而言,人类面临诸多艰难复杂的全球性问题。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开启一个“新治理时代”,而孟子的“天下观”则正是这种“命运共同体”意识的思想源流。如今的世界是一个二战与冷战结束后的“和平与发展”的时代,是“天下有道”的范畴所在,则必当以“小贤役大贤”来统驭世界,而“命运共同体”则正是“大贤”统领“天下有道”的必然产物。

此外,中华文明的源流不仅仅是儒家一支独秀,而是在百家争鸣的淬炼中融合并拓宽了先秦儒家的外延,而“法家”学说则在这个融合过程中展现出独特的风采。法家作为“中国智慧”的杰出代表,提倡以法治为核心思想的重要学派,且“法”与“儒”兼容并行贯穿于我国古代文明治理体系。这一过程始于战国末期的著名儒学思想家荀况,他将儒家与法家学说进行融合补充,形成了独具特点的“外儒内法”的儒学思想。荀子强调的“道义”与“法行”并行不悖的实用主义原则随即被中国先哲们所推崇,成为中国古代“治世哲学”的首选,也成为当前无序的国际权力格局中可以借鉴的中国智慧。

其中,法家学说又分为“术”“势”“治”三派,而以慎到为代表的“势治派”则对于政治局势的理解和应对有着独到的阐述,认为出仕处事之道,都要看准“势”的变化,要让形“势”总是站在自己这边。依靠控制“势”而达到控制变法和强国的目的。

慎到主张“倚势而治”,故而讲究从全局的角度去观察和思考问题,要以“天下观”去统领和开展国家的各项事务,其所提出的“为天下”与“天下共治”的两大观点不仅为时人所重,更于数千年后的依然焕发出新的活力。这对于“命运共同体”建设提供了思想来源,中国及世界其他有志于命运共同体建设的国家,就要侧重于“为天下”——公共产品的供给,通过公共产品促进各国的发展,这与习近平主席所提出的“欢迎世界各国搭便车”是一致的。对此,我国应当切实地进一步加大开放力度,还需要向外界释放中国改革开放的红利,让中国成为“为天下”的载体,唯有如此才能凭借“供给公共产品”来引领“天下共治”的“势”。事实上,中国也在提供公共产品领域作出了表率,如2013年9月和10月由习近平总书记分别提出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合作倡议后,“一带一路”充分依靠中国与有关国家的双多边机制,借助既有的、行之有效的区域合作平台,积极发展与沿线国家的经济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其根本目标就在于依托“一带一路”建设一个“为天下”的“大同”世界。2019年4月26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表的主旨演讲中,表示继续提供“一带一路”专项贷款和各类基金,“支持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有效运行”和“实现共同受益的目标”,更是充分体现了“为天下”的精神与气度,以“为天下”的态度为各国的生存与发展提供公共产品。此外,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顺利推进,用中国庞大的市场去为整个世界的产业发展提供动力,凭借中国的实力和领导力拉动整个世界经济的发展。这些都充分表明了中国的“为天下”并不仅仅是口号,更不是某国治下的“天下为”,习近平总书记以恢弘的气度开启了中国“势治”的宏伟篇章。

当前的全球治理不仅需要命运共同体的认同,更需要给出“命运共同体”的参与方式,法家势治派所提出的“天下共治”正是这个命题的答案。正如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表的主旨演讲中所强调的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倡导多边主义,大家的事大家商量着办”“把大家的优势和潜能充分发挥出来,聚沙成塔、积水成渊”,充分体现了“天下共治”的概念,坚持“共商、共建、共享”的理念和“多边主义”的机制就是要与世界各国共同开启繁荣的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谋“势”而定,以“势”来统领“天下共治”的新纪元,也必然会引领全球化的新阶段。

(二)聚异统一——命运共同体的俄国智慧

俄罗斯哲学在历史上一直有“思辨”的传统,而这种传统却离不开“一元论”的核心,即使是自彼得大帝改革后所分裂的两大哲学流派:“斯拉夫主义”和“西方派”在各个认识层面都存在分歧,但对于一个和平友爱的统一世界却有着共同的信仰。

“斯拉夫主义”的代表人物——阿列克谢·斯捷潘诺维奇·霍米雅科夫在他的《西方主义关于全世界历史》中认为人类原初是一元的和统一的,自从人类发生了“历史性的堕落”后,它才开始了分化,人类文明出现了以片面性为特征的多种文化。在他的哲学世界中,美好的世界正是原初的“一元”,如今所存在的“异”正是人类“堕落”的结果。但是,“斯拉夫主义”又没有偏颇地否定“异”,而是主张“异”与“同”的有机统一。这种统一性在“聚异性”这个俄语独有的概念上表现得尤其突出,其作为斯拉夫主义的核心术语(实际上也成为俄罗斯哲学中的一个核心术语),它所蕴含的正是俄罗斯宗教和哲学的内在特点,强调“个别”在不失掉自己特性的条件下统一成“一般”(一般是个别的有机统一),正是“求同存异、天下大同”的一种完美体现,也印证了“命运共同体”理念同样得到了俄罗斯传统哲学“斯拉夫主义”的灵魂共鸣。

作为“斯拉夫主义”的对立面“西方派”虽然在理念上有着诸多分歧,但在对于“一”的认识上却有着高度的统一。“西方派”的代表人物恰达耶夫及果戈理等一直秉持着“万物统一”的思想,但他们与“斯拉夫主义”不同的是,他们并没有认为“一”出现了分裂,而是在不同的时间段表现出不同的特点,如“传统”便是“一”在过去的表现,不应过度地理想化、浪漫化并沉溺古代的传统,而应当立于当下开创“一”在如今的新成就。这里可以看出,“西方派”相较于“斯拉夫主义”更具有积极的入世态度,也由此开启了将俄罗斯人民命运与西方先进思想(即当时的社会主义思潮)联结在一起的历史轨道,正是由于他们将“一”作为一种世界观的追求,将“一”作为吸收不同思想共同致力于本国发展的进取,才在当时及后世开创了属于俄国的思想辉煌。

俄罗斯向来是一个智慧的国度,无论在任何时代都有杰出的思想家、艺术家及政治家等,他们智慧的背后都是本国文化中对于世界大同的追求,虽然方式有时存在着分歧,但他们对于世界命运相系、休戚与共的处世智慧却是始终如一。

(三)公正美学——命运共同体的巴西艺术

2014年7月17日,习近平主席在巴西国会的演讲中提到了一位伟大的巴西建筑家——奥斯卡·尼迈耶,称他将公正的价值理念融入进建筑美学的构建。

巴西国会大厦的设计者尼迈耶先生曾经说过:“如果有一天世界变得更加公正,生活将更加简单。”人类只有一个地球,各国共处一个世界。历史昭示我们,弱肉强食不是人类共存之道,穷兵黩武无法带来美好世界。世界各国都要遵循平等互信、包容互鉴、合作共赢的原则,一起来维护和弘扬国际公平正义,推动建设持久和平、共同繁荣的和谐世界。

这位巴西国宝级的建筑大师,是拉丁美洲现代主义建筑的倡导者,被誉为“建筑界的毕加索”。1988年奥斯卡·尼迈耶被授予普利兹克建筑奖,这是建筑领域的国际最高奖项。他的作品多达600多个,遍布全球十几个国家。他所规划的巴西利亚被誉为城市规划史上的一座丰碑,于1987年被教科文组织收入《世界遗产名录》,是历史最短的“世界遗产”。他的作品是巴西现代思想的反映,他本人可称是巴西现代主义的代名词。尼迈耶与中国还有过交集,他在1946年至1949年间,作为巴西的代表与我国著名建筑家梁思成共同参与了联合国总部大楼设计的十人规划小组,共同为他们心目中的“理想国”描绘蓝图。从今天的视角来看,尼迈耶先生与梁思成教授作为代表参与到联合国建设过程中实际上是两个热爱和平的大国在共同理想上的牵手,用精湛的建筑设计对战后世界呐喊出“命运共同体”的呼声,以象征的手法向世人昭示着和平、公正、团结的新世界,奥斯卡·尼迈耶先生曾表示其在创造之时“充满了勇气和理想主义,同时是将这个不公平的世界变得更好的一点尝试”,认为建筑“要简约,要创造一个平等的世界”。

尼迈耶的这些思想的背后,代表的是巴西这个拉美大国、发展中大国对于平等公正世界的向往,是巴西人对于平等社会、公正世界的孜孜追求。

二、部落文化中的共商

(一)人外无人——命运共同体的南非精神

南非是一个年轻的却又古老的国家,其“年轻”在于它是自1961年才宣布成立,而在此前漫长的历史或是没有形成统一的民族国家意识、或是受到西方殖民者的奴役;其“古老”在于生活在南非这片土地的民众都有着深厚且古老的部落文化传统,这些对于南非这个年轻的国家而言无疑是波谲云诡的时局中属于自己文化的最为明亮的灯塔。乌班图(Ubuntu)思想便是这众多灯塔中最受南非推崇的一座。“乌班图”一词源于非洲南部的祖鲁语,是千百年来非洲南部各部落口口相传的一种价值观,但没有任何成文的记述和概念界定。其表达的意旨是“施人人道”“乐于分享”“仁”。乌班图精神也意味“我和他人紧紧相连,密不可分,我们都在同一种生活之中”。当非洲人高度赞扬一个人时,就会说:“嘿,她/他有乌班图。”意思是说这个人慷慨、好客、友好、体贴和热情,他把自己的所有与其他人分享。19世纪中期以后,“乌班图”一词开始出现在欧洲殖民者的文字记载之中,在不同作者的笔下,它代表着“人性”“仁慈”“同情”“平等”“爱”“分享”等不同的意思。

乌班图思想的真正兴起源于南非国父纳尔逊·曼德拉的推崇,随之成为新南非共和国的核心治国理念,南非的各项内外政策常常被冠以“乌班图”之名,其作为南非近年来构建的政治思想内核,试图超越西方自由民主话语、西方“非洲话语”和民族国家话语,建立非洲特色的文化自信与国际话语权。“乌班图思想”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等在内涵上有相通之处,折射出新兴大国构建本土政治思想、超越西方政治话语体系、提升在全球政治中的软实力等方面的普遍特征。乌班图精神近年来的再次复兴,现已成为席卷全球的新社会运动,其足迹遍布南非、英国、美国、意大利、德国等国,许多国家都已经组成乌班图组织。

乌班图思想的核心主要在于三个部分:其一是“平等”;其二是“博爱与宽容”;其三是“责任与团结”。这三个核心组成与“命运共同体”的相互映照的国际权力观、共同利益观、可持续发展观和全球治理观,共同描绘了发展中国家对于国际公平合理秩序构建的美好愿景。此外,乌班图的关联性哲学还有一个社会现实基础,就是没有一个人可以独立存在、自给自足,认为“一个完全自给自足的人,并不是一个完整的人。一个人之所以为人,必须借由与他人互动才得以表现出来。”这表明乌班图认为对他人的责任是人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同时乌班图思想还强调社群的重要性以及团结的精神。乌班图的精神不是西方笛卡儿的“我思故我在”,而是“我之所以为人,是因为我有归宿,我参与、我分享”。所以,一个有“乌班图”精神的人,开朗且乐于助人、肯定他人的优秀而不会感到威胁,因为他知道自己属于更大的整体。乌班图思想家尝试以忠诚、责任和团结的非洲传统部落文化,引申出具有非洲特色的现代国家观念,乃至发展出非洲特色的国际主义,这种思想渊源成为“命运共同体”能够得到广大非洲国家认同的重要原因。

(二)部落共商——命运共同体的阿联酋原则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建立在7个部落酋长国基础之上,其国家治理模式带有天然的共商共建机制。阿联酋地区历经了葡萄牙、荷兰、法国、英国等国的入侵和殖民统治。18世纪,阿曼地区爆发内乱,各个部落脱离了阿曼,成立了多个独立的酋长国。各部落之间虽有竞争,但也在共同的历史背景下逐渐形成了一种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共同体关系。

阿联酋部落共商机制在国家治理中具有独特的优势。首先,这种机制源于共同的历史渊源,各部落之间有着深厚的情感联系和文化认同,这种历史渊源使得各部落在面对重大问题时,更容易通过共商机制达成共识。其次,部落共商机制体现了平等与包容的原则。阿联酋由7个酋长国组成,各个酋长国的首领称为酋长,在联邦体制下,各酋长国在处理内部事务时拥有一定的权力,同时在联邦重大事务上通过共商机制共同决策,这种机制确保了各酋长国在国家治理中的平等地位,充分体现了包容共治的理念。此外,部落共商机制在促进国家稳定和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阿联酋是一个石油富国,但资源分布并不均衡。在7个酋长国之中,阿布扎比面积最大,石油资源最丰富,人均GDP可达10万美元。其次为迪拜酋长国,面积和实力仅次于阿布扎比。联邦经费基本由阿布扎比和迪拜两个酋长国承担,在阿联酋内部,只有这两个酋长国享有对重要国家事务的否决权,而其他的酋长国力量相对弱小。通过部落共商机制,各酋长国能够共同协商国家的发展战略,实现资源的合理分配和利用,促进国家的整体发展。同时,这种机制也有助于协调各部落之间的利益关系,避免内部冲突,维护国家的稳定。例如,在阿联酋的经济发展中,各酋长国根据自身的优势和特点,共同推动国家的多元化发展。阿布扎比和迪拜在石油产业和金融科技等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而其他酋长国则在旅游、农业等方面积极探索,共同打造了一个经济互补、合作共赢的发展格局。在国际事务中,阿联酋通过部落共商机制,统一对外政策,积极与其他国家开展友好合作,提升了国家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阿联酋部落共商机制的平等与民主思想渊源深厚,既有着历史文化的传承,又在社会实践和国际行动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这种独特的治理模式为阿联酋的稳定、发展和国际合作提供了坚实的保障,也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三)多元共存——命运共同体的埃塞主张

埃塞俄比亚全国有80多个民族,主要有奥罗莫族、阿姆哈拉族、提格雷族、索马里族、锡达莫族等。居民信奉埃塞正教、伊斯兰教、新教、原始宗教等,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多语言国家。在这样一个多元共存的国家中,相互尊重、和平共处是共同发展的最佳路径。

埃塞俄比亚众多民族有着各自独特的文化、传统和历史,他们在长期的共存中,尽管存在差异,但也相互尊重彼此的存在和特性。奥罗莫族是埃塞俄比亚人口最多的民族,占全国人口的35%。过去为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有严密的社会组织形式,内部团结互助、力量强大,被称为“盖达”制。阿姆哈拉族历史悠久,早在公元前就创建了著名的阿克苏姆帝国,国王埃扎纳在位时国势极盛,还皈依基督教,推行新拼音文字,使阿克苏姆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以基督教为国教的国家。提格雷族与阿姆哈拉人同为古代阿克苏姆帝国的后裔,提格雷语同阿姆哈拉语相近,文化、民俗也大同小异。在历史进程中,各民族之间既有矛盾也有融合。各民族间通过联姻、混居、文化交流、自由的宗教信仰等方式,实现了各民族融合发展的景观。埃塞俄比亚境内同样呈现出语言种类丰富、文化多元、宗教信仰多样化的景象。埃塞俄比亚境内共有90种独立语言,大部分属于闪含语系,分属闪米特语族和库希特语族。在多语言环境下,各民族的艺术、音乐、舞蹈、文学等相互影响、相互融合,形成了共生共存共荣的局面。

在多元共存的背景下,埃塞俄比亚实行联邦制和民族区域自治,保障各民族的平等权利和自治权。宪法规定,各民族平等自治,享有民族自决和分离权,任何一个民族的立法机构以2/3多数通过分离要求后,联邦政府应在3年内组织该族进行公决,多数赞成即可脱离联邦。这种制度体现了平等、民主的原则,尊重各民族的意愿和权利,各民族之间合而不同、相互依存、共谋发展,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中倡导的共商、共建、共享不谋而合。同时,国家也致力于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与合作,通过对话和协商解决矛盾和问题,共同推动国家的发展。在国家治理理念方面,埃塞俄比亚强调多元共存、和谐发展,努力实现各民族、各宗教之间的平衡和协调,为国家的稳定繁荣奠定基础。

三、宗教哲学中的合一

(一)梵我同一——命运共同体的印度哲学

印度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其在宗教哲学领域的建树无论是宽度和广度都是世界文明史的一座高峰,并由此产生了影响深远的佛教、印度教等宗教,其与中国哲学、西方哲学并成为世界的三大哲学传统。

纵观由诸多《奥义书》所组成的印度哲学,虽极为庞杂,但却有一个核心主线贯穿始终——“梵我关系”,而最高境界就是“梵我同一”。“梵”一般指世界的本体,宇宙(世界)的最高实在,如《歌者奥义书》说:“这整个世界都是梵”,但却没有就“梵”的实质是什么作出明确界定。对于“我”一词在梵语中音译为“阿特曼”(Atman),可以指自我的“小我”——见《广林奥义书》,但也可以是“大我”,作为“大我”解释时,“我”就等同于“梵”:“一切以他为自我,他是实在,他是阿特曼,他就是你”(见《歌者奥义书》)。可见,印度哲学的最高核心即为“梵我同一”,而“梵我同一”就是“小我”与“大我”命运相通,“我”就是“他”,“他”就是“我”。包括中印两国在内的全世界所有国家,于微观而言是个体国家的“小我”,但于世界整体而言,是命运与共的集体——“大我”,“梵我同一”的本质就是无论是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抑或是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都是“一”的存在,都有共同的命运,都应当将彼此的命运视作共同的存在。

类同于中国的法家学说,印度宗教哲学同样对于实现“梵我同一”提供了方法论上的指导。如近年来颇受世界推崇、也是莫迪总理所尊尚的健身运动——瑜伽,其在印度哲学中实际是“瑜伽派”的修行方式,具体的基本方法是“信(信仰)”“力(力量)”“念(忆念)”“定(禅定)”“慧(智慧)”。推而论之,“梵我同一”与“命运共同体”的实现,同样在这五个方面作出巨大的努力。信:世界各国政府及人民要同呼吸、共命运、求同存异,实现“梵我同一”中“大我”与“小我”的结合。力:世界上爱好和平、致力于命运共同体建设的组织与机构应当致力于推动“天下大同”与“梵我同一”的实现。念:世界各国政府及人民要以历史为鉴、面向未来,时刻念及全球和平发展大局。定:世界各国领导人要有政治定力,不管国际国内局势如何,友好团结的大方向绝不改变。慧:世界各国政府在处理双边及多边关系时要有智慧,要妥善处理好关切各国利益的大事小事。

印度“梵我同一”的哲学思想与“命运共同体”理念是中印两国文明的相互映照,更是文明互鉴、互融的最好体现,也从历史和思想上说明“命运共同体”是一种全人类的共同价值。

(二)人主合一——命运共同体的沙特境界

公元8世纪初,沙特形成了穆尔太齐赖派,该流派吸收古希腊哲学唯理主义思想,提倡运用理性解释《古兰经》和自由讨论教义的问题,还提出了含有辩证法因素的哲学理念和范畴,其中关于“一与多”的观念既看到了整体的“一”,也关注到具体的“多”,意识到“一”是由众多的“多”构成的,而“多”又统一于“一”,体现了对事物整体与部分、统一性和多样性辩证关系的哲学思想。该流派代表人物奈萨姆的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明确地阐述了事物在起源和发展过程中所体现出的相似与相异的关系。他批判二元论学说,认为世界万物在不同的阶段逐渐呈现出不同的形态和特征(相异性),但同时世界万物在起源上是统一性的(相似性)。奈萨姆对世界万物的生成和发展的描述,既突出了整体的统一性(相似),又强调了个体的多样性(相异)

从9世纪中叶开始,以人主合一论为代表的沙特神秘主义哲学逐渐深入人心,该流派主要讨论安拉(即真主)与人的关系问题、安拉与自然界的统一问题、人与安拉的合一问题等,认为安拉是绝对主宰和人类的依存,强调安拉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强调个体要顺应、敬畏以及用爱回应安拉。同时该流派将自然界与安拉高度联系,主张安拉是自然界存在的根本原因和本质所在,而自然界是安拉存在和属性的一种外在彰显与表现形式。自然界的一切现象、规律和秩序都被视为是安拉意志和力量的体现。在某种程度上,自然界可以代表安拉,人类应当以敬畏、顺从和爱来回应安拉,也即敬畏、顺应和爱来回报自然。作为核心代表,伊本·阿拉比在其著作《麦加的默示》中进一步提出了“完人”思想,将神秘学派的理念进一步内化到社会秩序规约当中。在伊本·阿拉比的学说中,“完人”具有极其崇高的地位。他认为“完人”是真主(即安拉)以自身形象在世间的显现。从宏观的宇宙秩序到微观的个体行为,从精神层面的高尚品质到物质层面的和谐存在,“完人”都能以一种完美的方式将其涵盖和展现出来。通过对“完人”的理解和追求,人们可以更好地把握现实世界的本质和意义。横向来看,“完人”类似道家“天人合一”的境界,是修行生活的范例。“完人”是通过深刻的精神修行和对自我及世界的深刻洞察而达到的一种境界。这也类似道德规范的代表,“完人”即是通过道德规范来管理社会,形成社会高度一致的道德行为模式,在一定程度上增加社会凝聚力和稳定性,这种哲学体现了对人与社会、自然关系和谐统一的追求和道德对社会秩序规约的价值。

(三)来世永恒——命运共同体的埃及信念

埃及宗教哲学强调灵魂的不朽。古埃及的来世论认为人死后灵魂会经历一系列的过程和审判,最终实现来世的重生或永恒。在再世的过程中,人需要通过神的审判和认可。例如,在冥界的审判中,死者的心脏要与真理之羽进行称重,由阿努比斯等神来主持审判。他们认为,只有与神建立良好的关系,人在现世和来世才能获得幸福与安宁。赫尔农(Erik Hornung)等一批学者从心理学的角度来解读埃及来世论,认为这是对人类内在世界的探索,表现的是人的意识通向集体无意识的过程和集体人格重生、新的原型观念产生的过程,j新的秩序和社会法则在这个过程中随之诞生。来世论中的审判标准和道德要求往往与现实社会的秩序和价值观相呼应。古埃及人相信,如果一个人在现世中遵守道德规范,积德行善,得到了神灵的认可,那么他的灵魂在来世将得到奖赏;反之,如果一个人作恶多端,违背道德准则,他的灵魂将受到惩罚。这种人与神的互动体现了一种共治的关系,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和努力,与神共同参与到再世的过程中,也反映了古埃及社会希望通过再世论来强化社会秩序和道德规范。

在这种观念的引导下,衍生出了埃及奉行自然崇拜,尊重自然和人的关系,注重平等和公正,认为每个人都应受到尊重和平等对待,以及个人品德和操守对国家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处世哲学与行为规范。

(四)政教合一——命运共同体的伊朗景观

伊朗是高度政教合一的国家,国教为伊斯兰教什叶派十二伊玛目宗,信众超过全国人口的90%,宪法承认的其余教派有伊斯兰教逊尼派、祆教、犹太教、基督宗教等。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实行政教合一的政治体制,伊斯兰教在国家的政治生活中担任非常重要的角色。

伊朗的政教合一制度有着复杂的历史沿革。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后,伊朗实行政教合一制度,伊斯兰什叶派是其主要宗教。什叶派在伊朗的历史可追溯至萨法维王朝时期,当时什叶派的十二伊玛目派被宣布为国教。萨法维王朝依靠红头军建立政权,从叙利亚、伊拉克等地“输入”什叶派宗教学者,建立宗教体制,并采取强制手段让伊朗居民归信什叶派,使波斯的民族感情逐渐与什叶派教义融为一体,成为统一伊朗社会的宗教意识。19世纪以后,伊朗沦为英国和沙俄的半殖民地。1925年,巴列维王朝建立。巴列维时期,伊朗经济发展迅速,成为中东第一富国,世界第九大经济体。当时社会高度自由,女性地位得到极大提升,但存在贫富差距巨大等问题。1979年,伊朗什叶派领导人霍梅尼在群众呼声下领导伊斯兰革命,推翻巴列维王朝,建立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从彼时开始,伊斯兰教什叶派的宗教意识就逐渐与伊朗的民族意识紧密结合在一起。伊朗政教合一制度的基本特点是政权与教权合二为一。国家元首和宗教领袖同为一人,由最高宗教领袖掌控国家的政府、军队和司法机构。在这种制度下,国家法律以宗教教义为依据,宗教教义成为处理一切民间事务的准则。在伊朗,宗教是维持统治的巨大支柱,重大政务往往以宗教形式作出决定,宗教上的考虑对政治决策有重大影响。政治活动的得失成败往往被归之于神意,伊斯兰教的神职人员被视为信众和真主之间的纽带,在宗教事务和政治活动中都有着重要的话语权。

什叶派注重个人品德修养,提倡诚实、善良、宽容、谦逊、勤劳等美德。信徒们被教导要自我约束和自我提升,培养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个人品德修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他人和社会负责。什叶派认为,只有具备高尚品德的人才能成为真正的信徒,为社会作出积极贡献。在社会层面,什叶派强调民族团结的重要性。他们认为,不同民族、不同阶层的人们应该团结在一起,共同为国家的发展和繁荣而努力。什叶派鼓励信徒们超越民族和教派的界限,以共同的利益和目标为出发点,建立和谐、稳定的社会关系。什叶派提倡为信仰无私奉献的精神。这种奉献可以体现在多个方面,如为宗教事业捐赠财物、投入时间和精力参与宗教活动。什叶派的奉献精神还激励着信徒们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关心弱势群体,为改善社会环境和增进人类福祉作出贡献。

四、结语

中国、俄罗斯、巴西、印度、南非,以及新加入的埃及、埃塞俄比亚、伊朗、沙特阿拉伯、阿联酋,虽然各国传统思想各有特色,但在其传统文化深处均蕴含着相互尊重、彼此依存、包容互鉴、平等共处、和平发展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内涵。通过对金砖十国命运共同体思想渊源的详细梳理,发现共商、共建、共享的文明理念同样是金砖国家对内团结和对外交流的思想基础,为金砖国家之间的合作交流寻找到了彼此共鸣的思想渊源,有助于推动金砖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领域开展更广泛、更深入的合作。

《当代中国与世界》(2025年 第1期)

来源:中国网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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