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这场由产能过剩和技术快速更迭引发的新能源“大逃杀”中,地方国资委频频出手,成为“救场大户”,一次次上演“用爱发电、用钱续命”的浪漫剧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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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何地方国资频频深陷新能源企业的“陷阱”? 最终不仅赔了钱,项目也未能如愿落地,产业目标更是遥不可及。
撰文 | Shushu
编辑 | Tang
最近,新能源圈很流行一句话:“民企负责冲锋,国企负责收编”。
在这场由产能过剩和技术快速更迭引发的新能源“大逃杀”中,地方国资委频频出手,成为“救场大户”,一次次上演“用爱发电、用钱续命”的浪漫剧集。
相较于央企以产业协同为目的入股新能源制造,地方国资更多是直接出资,“拯救”即将倒闭的新能源企业。
然而,在新能源行业全面亏损的态势下,国资为何仍愿意成为“接盘侠”?是如隆基绿能董事长钟宝申曾说,利用兼并重组来有效解决目前的行业困境?
真正原因是,一部分地方国资仍把新能源制造业认作比当期利润更重要的战略筹码。
相较于扶持本地企业上市,收购或与一家相关产业的公司合作,是整合本地产业的一条更快捷的路径,由此才会毫不犹豫“接盘”曾经参股或给予各项支持的企业。
尤其是当地相关产业更为突出的省份。以光伏行业为例,浙江、四川、福建、河北、江西等地,当地国资接手光伏资产或与光伏企业合作更为活跃,如厦门建发托管尚德、盐城国资接盘润阳、衢州国资控股一道新能等都是业内轰动事件。
不仅如此,类似“接盘”行动也在其他新能源赛道上演。今年年初,连亏四年、累计亏损超40亿元的储能企业孚能科技,也被广州国资收入囊中。
图说:其他部分国资收购光伏企业案例 来源:光伏们
相比产业园区招商和基金招商,国资出手买公司,是真的考验地方财力。如果以一家市值30亿元的公司为例,收购其29.9%的股份需要约9亿元。即便地方国资通过并购贷款或设立并购基金来“加杠杆”,自有资金也至少要准备3.6亿元到4.5亿元。
简而言之,地方国资收购新能源公司控制权是一个高杠杆游戏。这也就意味着风险更大,并非所有国资接手或与新能源公司合作的故事都能善始善终。
面对行业整体亏损、项目迟滞甚至搁浅的现实,一些地方国资在与新能源企业合作后,却又把其告上法庭,直接从“产业共建”转向了“法律对簿”。
最近典型的案例,莫过于宝馨科技,一家主营智能制造、跨界进军光伏异质结电池领域的上市公司。
4月27日,宝馨科技发布重大诉讼公告称,遭两家地方国资投资平台起诉,两起案件合计涉案金额高达4.7亿元,昔日合作伙伴正式对簿公堂。
一起诉讼来自安徽怀远县国资平台安徽大禹实业集团,双方曾合作设立合资公司“宝馨光能”,约定出资比例为怀远县政府3亿元、宝馨科技7亿元。
然而,宝馨科技未按协议履行投资、建设、资金使用等义务,怀远国资遂提起诉讼,要求其回购股权并支付违约金,合计索赔超3亿元。
另一起是由内蒙古鄂托克旗经济开发区旗下的诚园绿能投资公司发起,其与宝馨科技合资成立“宝馨绿能”,诚园绿能出资2亿,占股20%,宝馨科技出资8亿,占股80%。双方达成合作后,诚园绿能实缴1.3亿元,宝馨实缴2.6亿元。
合作过程中,宝馨绿能管理层将超过2.5亿元注册资本金转入宝馨科技账户,引发资金挪用争议。诚园绿能遂要求返还出资款1.3亿元和812万元利息并追究相关高管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依托这两个“规划2GW+6GW的HJT电池与组件生产线”的项目,宝馨科技想扩大其新能源版图,当时披露的总投资额高达60亿元。
然而,规划如此宏伟,宝馨科技的经营状况却持续恶化。从其2024年年报来看,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36亿元,同比下降42.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达7.67亿元。不仅如此,宝馨科技甚至还发生了拖欠款项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
实际上,在新能源行业中,类似“宝馨科技”的故事早已屡见不鲜。
据光伏行业媒体统计,自2023年以来,已有多起地方政府平台与新能源企业的合作项目告吹,并最终走向诉讼程序,部分案件涉及合同违约,甚至触及资产清算等深层次纠纷。
这不禁引发反思:为何地方国资频频深陷新能源企业的“陷阱”? 最终不仅赔了钱,项目也未能如愿落地,产业目标更是遥不可及。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部分地方国资急于推动大项目、快落地,忽视了对企业真实资质、技术能力及市场风险的评估。新能源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自带政策红利和投资光环,在“产业升级”和“绿色发展”压力下,地方往往抱有“宁愿错投,不愿错过”的心态。
“赶鸭子上架”之后,等到项目实际落地,才发现企业难以履约、技术路线不清晰,甚至资金链早已岌岌可危。
另一方面,一些新能源企业自身经营并不稳健,为了“拿资源”,在签约时常常“画大饼”,在落地过程中却逐步暴露资金链断裂、核心技术不足等问题。
部分地方国资则缺乏对新能源产业周期的预判,在经历“高峰-过剩”的快速轮转后,很多项目在启动初期就已注定难以盈利。但不少地方国资在前期决策中仍以“增长幻觉”作支撑,在产业竞争加剧、价格暴跌之下,最终变成了“被合作”,甚至成了兜底者。
因此,在今年在5月20日的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李超强调,各地区不得突破国家规定的红线底线违规实施财政、税费、价格、土地、资源环境等方面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图说:5月20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布会 来源:华夏能源网
然而,前车之鉴屡见不鲜,国家反复提醒,依旧阻挡不了地方政府对新能源产业高涨的投资热情。
尤其是在光伏行业,大多数企业早已无力继续扩产,纷纷收缩战线、削减投资。相比之下,地方政府却频频出台支持政策、规划项目、招引企业。
1月和4月,四川先后发布《关于支持光伏制造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四川省新能源产业链建圈强链工作方案(2025—2027年)》,要全力争取光伏压延玻璃更多产能指标,推动链主企业布局建设光伏组件重大项目。
2月,甘肃发布《甘肃省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及新能源装备制造基地行动方案》,提出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招引中东部地区冶金、制氢、硅料生产等现代高载能产业落地。
5月,西安市发布《西安市支持光伏产业链能力提升实施方案(2025—2027年)》,提出到2027年,全市硅片、电池产能分别达到120GW、130GW,硅片出货量全球第一。
针对这种现象,业内人士一语道破:一些地方政府已经“入局太深”,有合作、有收购,根本不敢轻易放弃对新能源产业的扶持。
也就是说,一旦地方在早期投入了巨额资金、资源与政治资本,无论是设立园区、成立平台公司,还是已签下项目、甚至出手“救场”,就已不只是产业层面的博弈,而变成了一个“不能失败的任务”。
由此,地方国资才会成为一个个新能源企业的“救世主”。 然而,在“产能过剩”的当下,更关键的一个现实是:新能源是战略产业,但不应成为无限投入、无限包容的政策洼地。
即使新能源仍是中国未来产业结构升级的核心赛道,但未来其产业发展模式必定会从“抢规模”转向“拼质量”。
对于国资而言,也应从过去的“救场型投资”转为更理性、更专业的“产业型投资”:一方面提升项目尽调能力,杜绝“画大饼”的企业轻易拿资源;另一方面,也要打破“投了就得兜底”的惯性,建立更市场化的退出机制。
而对于企业而言,面对逐步冷却的资本与补贴热潮,更应回归技术与效率本身,用真正的创新与管理能力赢得市场。
当“民企冲锋”与“国企收编”之间的节奏趋于理性协调,或许才是新能源产业走向良性循环的真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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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
[1]华夏能源网:焦点丨无惧光伏产能严重过剩,地方政府招商热情依旧高涨
[2]光伏time:地方国资为何突然起诉光伏企业?
[3]光伏资讯:当国资成为“光伏救世主”
[4]融中财经:连亏4年40亿的上市公司,广州国资“接盘”了
[5]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地方国企,“接盘”光伏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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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球零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