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贞节观,东西方趋于一致,英雄所见略同。当然,守节在今天早已成为笑谈,不过,在古代,守节是能赢得社会敬佩和尊重的,而女子不失身、不改嫁已然成为标榜的道德,被称颂为“执宋伯姬之贞节”,遗风凛然,一直到民国终成绝响。
古代女人为守“贞节”也疯狂
贞节观,东西方趋于一致,英雄所见略同。当然,守节在今天早已成为笑谈,不过,在古代,守节是能赢得社会敬佩和尊重的,而女子不失身、不改嫁已然成为标榜的道德,被称颂为“执宋伯姬之贞节”,遗风凛然,一直到民国终成绝响。
“贞节”含义,是一种残忍法则,却将妇德联系在一起。说白了,就是男人要求自家的婆娘不能有婚前、婚外性行为,发展到后来,男人呜呼后女人不得再嫁,并要守寡,守得住望门寡的,才算是合格的女人,比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还受人夸赞。
班昭《仪礼·丧服·传》记载了对女性品行的严规诫律,即“三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周礼》中提出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班昭作的《女诫》对女人贞节的注解:“幽闲贞静,守节整齐”。女人一出生,行为与地位就受到约束,男尊妇卑如同天尊地卑思想一样成为主流意识,男女之间毫无平等可言。
身为女人的班昭极力鼓吹贞节观,推崇“妇无二适之义”原则,班昭高举贞节的大旗,从此揭开了中国女性苦比的序幕。许多女人为了保守贞节而做了殉情烈女。颜小四查阅《古今图书集成》,该书收入的明代烈女就有三万六千人之多。
男人对于女性的限制可以说是变本加厉,理学家程颐又给女人加大了洗脑力度,提出:“饿死事小,失节事大”,以致被世人奉为金科玉律,适用原则。在漫长的封建黑夜中,女人画地为牢,不敢越雷池一步,只能盲目屈从。
在历史发展中,贞节观也是曲折发展的。汉代的严防死守,到了晚唐五代,“女诫”溃堤。由于唐朝社会繁荣昌盛,唐风追求奢靡的生活品味“夜市千灯,高楼红袖,笙歌彻夜”。
这一时期,是古代性观念最开放的朝代,青楼勾栏遍设,女人抛头露面,卖弄风骚,男欢女爱成为时尚,唐朝的女子采取了一系列挑战传统和男权主义的行动。当时,“淫庶母、爬灰、偷情”等现象屡见不鲜,唐皇霸占儿媳,太子迎娶后妈,伦理道德礼法受到极大的冲击,所以,曹雪芹称之为“脏唐臭汉”。
到了宋代,二程“理学杀人”,思想禁锢,“女守贞,男灭欲”的理念发挥到了极致。正如美国历史学者伊沛霞所论:“宋代妇女生活的语境包括帮她们给自己定位于这些权力结构之内的观念和符号”。表现在妇女身上,一方面是“缠足”的普遍化;再则是“节妇”烈女被大力推广与表彰。
也许,“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毒害太深,中国女人前仆后继,无怨无悔,将守贞发挥得淋漓尽致。女人们为了表明自己守节之决心,展示不嫁之定力,她们用裁发、割耳、断臂、毁容甚至出家等自虐的方法守节,守节成为了妇女集体践行的守经。
中国一部《列女传》,就是一部守贞史,如杨氏,“少寡守志”,割体肉疗姑病;霍荣妻段氏“引针刺面,墨渍之,誓死不贰”;田济川妻武氏“啮指滴血”,并誓不更嫁;李世安妻王氏“引刃断发,复自割其耳”。守节守到自残自虐,甚至攀比的程度,也真是惊天地,泣鬼神了。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一代儒学大师程颐首先自打自脸,违背“女不改嫁”诫条,将自己的外甥女再嫁。倡者不倡,知理犯理,何以训众?我们真的为古代哪些守贞女人的命运“哀其不幸”,同时,又对哪些愚昧冥顽的女人“怒其不争”。
来源:颜小四煮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