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随身听•99期」所有劳动者的社保指南(失业保险篇)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5-30 09:31 2

摘要: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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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劳动者的

社保指南

昆明人社 社保随身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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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 关于失业保险的这些问题!

正文部分

01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行参加失业保险吗?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不可以自行参加失业保险。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有哪些?

02

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03

如何领取失业保险金?

线下申领:失业人员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领。

昆明市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网上申领:参保人员可以在国务院客户端和小程序、电子社保卡APP和小程序、掌上12333等渠道申领失业保险金。

异地就业缴纳社保的失业人员,可以在最后参保地申领,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且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选择回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近年来,人社部门大力推行“免跑即领、免证即办、免登即发”失业保险经办模式,全面取消证明材料、申领时限、捆绑条件和附加义务,为参保失业人员提供智能化、个性化、精准化待遇申领服务。实施新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将进一步提高失业保险保障水平,改善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兜住兜准兜牢参保失业人员保生活底线。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和期限

04

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省人民政府按照高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及失业人员的缴费时间、缴费数额确定。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的意见》 (云政办发〔2023〕37号)的相关规定: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统一按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90%执行。目前每人每月可领取1863元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依据失业人员失业前累计足额缴费时间计算。累计足额缴费时间满1年的,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2年的,领取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3年的,领取7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4年的,领取1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5年的,领取1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满6年的,领取15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以后每满1年的,增加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也就是说,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职工未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以上标准给予职工一次性经济赔偿!

05

失业保险还有其他待遇吗?

除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还提供以下待遇:

医疗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继续参加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按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医疗保险缴费补助;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按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一定比例给予医疗补助。

生育补助: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规定的,从医疗补助金中给予生育补助。

医疗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继续参加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按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给予医疗保险缴费补助;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失业人员,按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一定比例给予医疗补助。

生育补助: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并符合国家和我省计划生育规定的,从医疗补助金中给予生育补助。

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我省对在职职工的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其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的月缴费基数计算。

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业培训合格和接受职业介绍的,由失业保险机构审核后发给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

创业补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自谋职业,经失业保险机构调查确认开业已满3个月且又参加失业保险的,可以给予创业补助。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从新参保之日计算。

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我省对在职职工的规定,一次性发给其家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其标准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的月缴费基数计算。

职业培训补贴: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业培训合格和接受职业介绍的,由失业保险机构审核后发给职业培训补贴和职业介绍补贴。

创业补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办理工商营业执照自谋职业,经失业保险机构调查确认开业已满3个月且又参加失业保险的,可以给予创业补助。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从新参保之日计算。

想在户籍地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怎么办?

06

参保失业人员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在最后参保地申领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待遇,也可以选择回户籍地申领,待遇发放期间不得中途变更发放地。 选择户籍地申领的,须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

07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如何办理?

一是参保职工或参保失业人员可先到转出地经办机构开具转移凭证,之后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关系转入。

二是参保职工或参保失业人员可直接到转入地经办机构申请转移失业保险关系。

需要注意的是:参保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期限和各项失业保险待遇标准按照 转入地标准核定执行

失业保险申领有次数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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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申领没有次数限制《云南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按其重新就业后的缴费时间计算本次失业应当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并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的失业保险金剩余期限合并,但合并后的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

来源:云贵高原生活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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