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尚书·太甲中》中记载:“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这句话的意思是天降的灾祸还可以想办法避免,但自己造成的灾祸则无法逃脱。
在《尚书·太甲中》中记载:“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这句话的意思是天降的灾祸还可以想办法避免,但自己造成的灾祸则无法逃脱。
因自身贪婪、愚昧、不道德或不当行为等导致的恶果,通常是难以挽回和逃避的,必然招致“自作自受”,我们每个人要约束好自己 。
近日,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裤头姐”段某需在其个人账号 “两个小段” 发布宣读书面道歉信的视频。
书面道歉信具体内容需经法院审核,发布后 30 日内不得删除,同时赔偿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经济损失共计 40 万元 。
判决后,原被告双方都表示暂不上诉。至此,2025年炒的沸沸扬扬的“裤头姐”诋毁胖东来商贸公司名誉权一案暂告一段落。
“裤头姐”一案给那些目的动机不纯的网红敲响警钟,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为博眼球,蹭流量,获取不当利益,去诋毁别人,是要受法律严惩的!
在当今信息高速传播的时代,网络成为了人们表达观点、分享生活的重要平台。然而,这个平台也被一些人当作了肆意诋毁他人的温床。
“裤头姐”诋毁胖东来事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而这一事件的判决结果,无疑给那些妄图通过网络诋毁他人来达到不良目的的人敲响了警钟。
同时,也让我们不禁思考,在这个网络环境下,还有多少类似“裤头姐”的人物存在,下一个会是宋清辉还是柴怼怼呢?
“裤头姐”段某在其个人账号上对胖东来商贸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诋毁。她可能通过发布不实信息、恶意中伤的言论等方式,试图损害胖东来的声誉。
在网络的传播效应下,这些诋毁性的言论可能会像病毒一样迅速扩散,对胖东来这样一个在当地乃至全国都有良好口碑的企业造成了潜在的巨大伤害。
胖东来以其优质的服务、良好的企业文化和对员工的关怀而备受消费者喜爱,而“裤头姐”的行为无疑是对胖东来多年来努力经营形象的一种恶意攻击。
面对“裤头姐”的诋毁,胖东来并没有选择默默忍受,而是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一行为体现了企业对于自身声誉的重视以及对网络诋毁行为零容忍的态度。
在当今社会,企业的声誉如同企业的生命,一个良好的声誉可以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胖东来积极维权的做法,也为其他遭受网络诋毁的企业树立了一个典范。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的这个判决结果是公正且合理的,它既体现了法律对被诋毁者权益的保护,也对诋毁者给予了应有的惩罚。
“裤头姐”的诋毁行为很可能源于嫉妒心理。胖东来在商业上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无论是其独特的经营模式、卓越的服务品质还是积极的企业文化,都成为了行业内的标杆。
这种成功可能引发了“裤头姐”内心的嫉妒,她无法接受胖东来的优秀,于是试图通过诋毁来拉低胖东来的声誉,以满足自己内心的不平衡感。
就像在生活中,有些人看到别人取得成就时,不是去学习和借鉴,而是通过诋毁来获得一种扭曲的心理满足。
在网络世界里,部分人存在一种侥幸心理,认为自己可以在网络上为所欲为,不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裤头姐”可能也抱有这种想法,觉得在自己的个人账号上发布诋毁言论不会被追究责任。
然而,她忽略了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任何在网络上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法规的约束。随着网络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这种侥幸心理最终只能让诋毁者自食恶果。
她还可能低估了网络传播的影响力。在当今社会,一条信息可以在瞬间传遍全球,网络的传播速度和范围是超乎想象的。
“裤头姐”可能没有意识到她的诋毁言论会给胖东来带来如此严重的影响,也没有想到自己最终会因为这些言论而面临法律的严惩。
对于胖东来这样的企业来说,声誉是其最宝贵的资产之一。“裤头姐”的诋毁行为可能会让一些不明真相的消费者对胖东来产生怀疑和不信任,从而影响企业的销售额和市场份额。
据研究表明,企业声誉受损后,消费者减少购买意愿。而且,修复受损的声誉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和金钱,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进行公关活动。
企业的声誉受损也会间接影响到企业的员工。胖东来以其对员工的关怀而闻名,员工们为能在这样的企业工作而感到自豪。
然而,当企业遭受诋毁时,员工可能会面临外界的压力和质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归属感可能会受到打击。
例如,员工可能会在社交场合中听到关于企业的负面言论,这会让他们感到沮丧和不安,从而影响到他们的工作效率和对企业的忠诚度。
在一个健康的社会中,人们应该相互尊重、诚实守信。而网络诋毁者的行为违背了基本的社会道德准则,他们通过散布不实信息来误导公众,使得社会信任体系受到冲击。
如果这种不良行为得不到有效的遏制,将会导致社会风气的恶化,人们在网络上甚至在现实生活中都会变得更加多疑和不信任他人。
网络诋毁还会误导公众舆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公众往往容易被一些不实的诋毁言论所左右。
“裤头姐”的诋毁言论可能会让一些不了解胖东来的人形成错误的印象,从而影响他们的判断和决策。
这种误导公众舆论的行为不仅对被诋毁者不公平,也不利于社会的公平公正发展。
目前,虽然有网络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在网络诋毁的界定上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例如,对于什么样的言论属于诋毁、诋毁的程度如何衡量等问题,需要更加明确的规定。
提高网络诋毁行为的违法成本。像“裤头姐”这样赔偿40万元的判决虽然有一定的威慑力,但对于一些恶意诋毁者来说,可能还不足以让他们彻底放弃这种行为。
可以考虑在经济赔偿的基础上,增加一些其他的处罚措施,如限制网络使用权限、公开个人信息等,让诋毁者真正认识到网络诋毁行为的严重性。
网络平台应该强化内容审核。在用户发布信息之前,平台应该对信息进行严格的审核,及时发现并阻止诋毁性言论的发布。
大型的社交平台可以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和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对海量的信息进行筛选,确保平台上传播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规范。
同时,要建立有效的举报与处理机制。当用户发现有诋毁行为时,能够方便快捷地进行举报,而平台也应该在接到举报后迅速进行处理。
对于被举报属实的诋毁者,平台可以采取警告、限制账号功能、封禁账号等措施,配合法律的实施,共同维护网络环境的健康。
要提高公众的网络素养,首先要普及网络法律法规知识。通过各种渠道,如学校教育、社区宣传、媒体报道等,让公众知道哪些行为是合法的,哪些是违法的。
例如,可以开展网络法律法规知识竞赛、制作网络普法短视频等活动,提高公众学习的积极性。
还要培养公众理性的网络表达习惯。在网络上发言时,要引导公众尊重事实、客观公正,避免情绪化的表达和恶意诋毁。
“裤头姐”栽了,这一事件应该让那些有类似想法的人,无论是宋清辉还是柴怼怼或者其他任何人,都要清醒地认识到网络诋毁行为的后果。
在网络这个公开透明的平台上,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如果因为一时的嫉妒、利益冲突或者侥幸心理而选择诋毁他人,最终必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和社会的唾弃。
电影《小兵张嘎》中有句经典台词:“别看现在闹得欢,小心将来拉清单。”2025年以来,网上疯狂诋毁胖东来的“裤头姐”率先栽下来。
接下来,那两个不知悔改的网红宋清辉和柴怼怼还能得嘚瑟多久?这两个比那个“裤头姐”更恶劣、更疯狂,分别被索赔100万、500万,现在估计该瑟瑟发抖吧!
来源:拂光疏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