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货币KOL带货套路揭秘:大V推荐的币为何难以获利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6-01 08:59 7

摘要:这些话术曾让无数投资者趋之若鹜,甚至不惜“卖肾加仓”。然而,当KOL口中的“潜力币”在一夜之间暴跌90%,甚至归零时,人们才惊觉:所谓“带货”不过是精心设计的收割陷阱。

首席数据官高鹏律师团队编著

一、KOL的“财富密码”,竟是割韭菜的镰刀

“跟着大V买币,稳赚不赔!”“百倍币机会,All in!”

这些话术曾让无数投资者趋之若鹜,甚至不惜“卖肾加仓”。然而,当KOL口中的“潜力币”在一夜之间暴跌90%,甚至归零时,人们才惊觉:所谓“带货”不过是精心设计的收割陷阱。

2025年,JPEX事件的余波仍未平息,KOL们“站台喊单”的身影却频频出现在各类虚拟货币项目中。从“荐股群”到付费社群,从“技术分析”到“内幕消息”,KOL的“财富神话”背后,是怎样的法律迷局?

二、法律视角:KOL带货的“三重面具”

1. 虚假宣传:披着“专业”外衣的诈骗

KOL常以“技术流”“行业专家”自居,通过夸大收益、伪造交易截图、虚构“小资金暴利”案例,诱导用户参与投资。例如,某KOL在推特宣称某代币“年内必涨至0.1U”,结果项目方在吸筹后“RugPull”(卷款跑路),代币价值瞬间归零。

法律风险:

民事欺诈:根据《民法典》第148条,KOL若通过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错误决策,需承担赔偿责任;

刑事诈骗:若KOL明知项目方存在诈骗故意,仍通过虚假宣传帮助吸金,则可能构成《刑法》第266条的诈骗罪共犯。

2. 传销模式:构建金字塔陷阱的“人头计酬”

部分KOL与项目方合作,通过“邀请码注册”“付费社群入会”等方式发展下线,按层级抽取返佣。例如,某KOL推广的虚拟货币项目要求用户缴纳5000元会费,再按发展人数获取40%手续费返佣,最终形成三级以上层级结构。

法律风险: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根据《刑法》第224条,若KOL的行为符合“入门费+人头计酬+三级以上层级”特征,将面临刑事追责;

共犯风险:即使KOL声称“仅负责宣传”,但若其返佣模式直接依赖用户亏损(如按交易量抽成),则可能被认定为传销共犯。

3. 操控市场:掩盖赌博本质的“带单返佣”

KOL通过“跟单交易”“杠杆炒作”等方式,诱导用户参与虚拟货币合约交易。例如,某KOL在微信群发布“精准点位”喊单,用户按指令高倍杠杆操作后,因市场剧烈波动爆仓,本金瞬间归零。

法律风险:

开设赌场罪:若KOL的“喊单”实质为虚拟货币合约交易的引流行为,而该交易本身被认定为“赌大小”,则KOL可能构成《刑法》第303条的开设赌场罪共犯;

操纵市场罪:若KOL与项目方合谋通过虚假交易量、虚假价格等手段操纵市场,可能触犯《证券法》相关规定。

三、司法实践:KOL带货的“血色清单”

案例一:JPEX案——KOL的“站台”为何成了“共犯”?

2025年,香港警方以“串谋诈骗”罪名拘捕了JPEX事件中多位知名KOL。调查显示,这些KOL通过高额返佣推广JPEX平台,宣称其“持有加拿大、美国牌照”,实则该项目早已被多地监管机构列入黑名单。最终,KOL们因帮助诈骗平台吸金超4.6亿美元,被认定为诈骗罪共犯。

案例二:XIRTAM项目——KOL如何被“洗白”为“受害者”?

某KOL在社交平台大力宣传XIRTAM项目,声称其为“免费Play-to-Earn游戏生态”。然而,项目方在吸筹2000以太坊后突然跑路,代币暴跌90%。尽管KOL事后宣称“自己也是受害者”,但法院认定其推广行为对项目传播起到决定性作用,最终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刑责。

案例三:带单返佣——KOL的“流量变现”为何踩中红线?

某KOL通过邀请码吸引用户注册虚拟货币交易所,用户交易手续费的40%归其所有。随着用户亏损增加,KOL的返佣收入也水涨船高。最终,因发展会员超30人且形成三级以上层级,法院判决其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技术与人性的博弈:KOL为何屡屡“翻车”?

1. 虚拟货币的“泡沫属性”与人性弱点

虚拟货币本身缺乏价值锚定,极易被炒作成“空气币”“传销币”。KOL利用投资者对“暴富”的渴望,通过“讲故事”“画大饼”掩盖项目本质,最终在泡沫破裂时沦为替罪羊。

2. 平台与KOL的“共谋”风险

部分境外交易所通过高额返佣吸引KOL推广业务,甚至默许其虚构宣传。例如,某交易所为KOL提供“带单返佣+虚假盈利截图”,诱导用户高杠杆交易,最终导致用户爆仓。此类行为不仅涉嫌非法经营,更可能构成开设赌场罪的共犯。

3. 监管的“紧箍咒”正在收紧

2025年5月,监管部门明确要求:任何以虚拟货币为名的非法集资、传销、诈骗行为,均将被依法严惩。KOL若继续游走灰色地带,终将面临法律的清算。

五、当KOL的“财富神话”褪去光环

虚拟货币KOL的“带货”套路,本质是人性与规则的对抗。它既可能是技术的创新,也可能沦为犯罪的工具。对于投资者而言,需警惕“稳赚不赔”的谎言,认清虚拟货币的非法属性;对于KOL而言,需敬畏法律的边界,切勿以“流量变现”为名行“收割韭菜”之实。

来源:关注中老年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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