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时代,侵权问题何解? | 读特普法

摘要:近日,侵权问题再次成为AI产业领域的讨论热点。从“甄嬛举枪”到“孙悟空骑摩托”,这些由AI生成的“二创”经典影视剧片段“刷屏”各大视频平台。有专家学者指出,这类利用AI“魔改”经典影视剧的行为很可能构成侵权。

近日,侵权问题再次成为AI产业领域的讨论热点。从“甄嬛举枪”到“孙悟空骑摩托”,这些由AI生成的“二创”经典影视剧片段“刷屏”各大视频平台。有专家学者指出,这类利用AI“魔改”经典影视剧的行为很可能构成侵权。

生成式人工智能的应用,给我们的工作和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但同时也带来了侵权等一系列的法律风险问题。AI时代,侵权争议何解?

是合理“二创”还是侵权?

生成式AI里的迷与思

林黛玉与贾宝玉大打出手、甄嬛在后宫里和妃子“枪战”、孙悟空变身飞船扬长而去……近期,各大视频平台出现不少此类“魔改”经典影视剧的视频片段。这些“离谱”的片段,大多是由视频博主通过AI生成。

AI“魔改”《甄嬛传》截图。图片来源:抖音

广东邦燊律师事务所屈文静律师在接受读特新闻记者采访时指出,当AI“魔改”视频大量使用影视作品内容时,可能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若“魔改”视频的内容与原著精神相去甚远,可能侵害原作品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读特新闻记者查询发现,近年来,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广泛应用已引发多起侵权争议事件。

2024年3月,广州互联网法院作出了一起关于生成式AI服务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判决,一AIGC网站因生成了与“奥特曼”形象相似的图片被判侵权。原告发现,当用户要求被告公司运营网站生成奥特曼相关图片时,AI自动生成的形象与原告奥特曼形象构成实质性相似。广州互联网法院最终认定,被告在提供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过程中,侵犯了原告对案涉奥特曼作品所享有的复制权和改编权,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关民事责任。

2024年4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宣判的全国首例AI声音侵权案,原告殷女士因其声音被AI技术模仿并商业化使用,对某智能科技公司等五名被告提起诉讼。北京市互联网法院认为,案涉产品中的AI声音能够让人识别出原告的主体身份。最终,法院判决其中两名被告向原告赔偿损失共计25万元。

使用生成式AI

要注意哪些法律风险?

使用AI技术时,如何避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上述问题,读特新闻记者采访了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王羲航律师。

王羲航律师表示,由AI技术引发的侵权行为,主要包括侵犯知识产权、人格权等方面,2023年8月15日起正式施行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上述侵权行为作了规定:提供和使用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时,不得侵害他人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不得侵害他人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

王羲航律师指出,在训练生成式AI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的已有数据,这些数据中可能存在他人享有知识产权保护的作品,如果未经过知识产权所有人授权就使用这些数据训练生成式AI,就有可能构成侵权。此外,在利用AI生成内容时,若生成内容使用了受知识产权保护的作品或作品片段,又或是构成了对作品的改编或拓展,同样可能构成对原作品的侵权。

除知识产权之外,生成式AI输出的内容还可能造成对各类人格权的侵权行为。如利用AI伪造他人的人脸图像并恶意传播,可能造成侵害他人肖像权,若图像还涉嫌色情等虚假信息,还可能造成对他人名誉权、隐私权等权益的严重损害。

王羲航律师提醒,在使用生成式AI时,用户务必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违规使用他人作品。如需使用他人作品,应确保已获得相应的授权,或确保使用的是公共领域的作品。若发现生成作品存在侵权可能,应及时删除,避免侵权的危害进一步扩大。

此外,若企业或个人发现自身合法权益因AI生成作品受到侵害,应勇于维权,积极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并积极寻求专业法律人士的帮助,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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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读特新闻一点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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