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周一到周六FM89.9潍坊新闻广播8:00,14:00,18:00 为您播出《社保政策直通车》,本期节目针对企业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保政策,采用“一问一答”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权威解读,真正让社保为民服务“直通车”跑出惠企便民加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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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政策直通车上线啦!
周一到周六FM89.9潍坊新闻广播8:00,14:00,18:00 为您播出《社保政策直通车》,本期节目针对企业群众关心的热点社保政策,采用“一问一答”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权威解读,真正让社保为民服务“直通车”跑出惠企便民加速度。
李女士曾在淄博一家企业工作,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后来李女士辞掉淄博的工作,考取了潍坊一家事业单位并被成功录用。目前系统查询到淄博的企业已经终止了她的参保状态,那么她是否可以办理新参保登记呢?
像李女士的情况,我们首先要了解相关政策。
根据《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退费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规定,核查到参保人员在其他区域存在职工养老保险关系,且处于终止参保状态的,对于终止原因为死亡的,新参保登记手续暂停办理;对于终止原因为转移等非死亡原因的,可继续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因此,李女士的情况仍然可以继续办理参保登记的相关手续。
张先生现年61岁,原在东营市一家国有企业工作,并在该市参加了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于身体原因,张先生多年前已经办理了病退手续,之后他随子女搬到了潍坊市居住。他想要咨询,这种情况要如何处理呢?
根据通知规定,核查到参保人员在其他区域存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且已处于退休(含病退、退职等)状态的,新参保登记手续停止办理。
通过系统核查,发现张先生在东营市存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且已经处于退休状态,因此,潍坊市社保经办机构无法办理他的新参保登记手续。
来源:东南沿海消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