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丨“网红”消费者维权莫蛮横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6-05 07:43 3

摘要:5月28日,河南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胖东来与段某的名誉权纠纷案,判决段某赔偿胖东来经济损失40万元,宣判后,双方当庭均表示暂不上诉。该案告诫人们,当消费者是“网红”,维权也不能蛮横。

5月28日,河南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胖东来与段某的名誉权纠纷案,判决段某赔偿胖东来经济损失40万元,宣判后,双方当庭均表示暂不上诉。该案告诫人们,当消费者是“网红”,维权也不能蛮横。

今年1月30日,段某向许昌市胖东来百货服饰有限公司生活广场店(以下简称“胖东来”)反馈,其购买的女士红色内裤出现掉色、穿后有过敏现象。为此,胖东来多次与段某沟通、协商,向其致歉,并陪同其就医检查,支付医疗费后,又给予段某500元建议奖,同时下架了案涉货号商品及案涉品牌全系列商品。如果段某理性地站在消费者角度,此事完全可以就此画上句号。但她自认为是“网红”,继续通过抖音发布视频,对胖东来售卖的商品品质及其服务行为作出贬损性评价,在给胖东来施加压力的同时让自己赢得流量。

而胖东来面对此案带来的名誉损失和经营困境,只能背水一战。2月6日,胖东来对案涉商品进行检测,支付检测费用143597.65元,检测报告显示商品符合标准;2月7日,胖东来向段某支付226元(商品退回36元+停车费10元+自购药膏180元);3月10日,胖东来委托律师提起民事诉讼并支付律师费用6万元。而法院结合段某之前就患有皮炎、皮疹,案涉商品经检测符合标准,指向段某扩大矛盾、升级事态,且存在主观过错,侵害了胖东来的名誉权。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拥有百万粉丝的段某发布的视频侵犯了胖东来的名誉权,必须承担责任。法院不可能因为段某是“网红”,其发布的视频获得了超高播放量、点赞量、评论量等,就把无理讲成有理、将蛮横说成正当。因一条几十元的内裤,段某受到如今的处罚,当反思己过并引以为戒。这一事件,也给一些不走法治途径、妄图通过舆论施压获取一己私利的人提了个醒:有诉求,也要好好说话,更不能得寸进尺、蛮不讲理。

来源:新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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