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继去年千禾酱油商标被质疑打擦边球后,今年的白象食品被曝光又堂而皇之地犯了同样错误。
继去年千禾酱油商标被质疑打擦边球后,今年的白象食品被曝光又堂而皇之地犯了同样错误。
很多人心中都有一个疑问,为什么这些容易误导消费者的商标,能够顺利通过注册?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有关部门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为什么这类“误导性商标”能成功注册?
原因一,审查侧重“字面合法性”,忽视实际使用场景
商标局审查时,主要看商标本身是否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的“欺骗性条款”。像“多半”“0”这类模糊词汇,单独看不算违规。
但问题在于,在实际使用商标时,企业会通过包装设计强化误导效果。例如:
白象在“多半袋面”旁标注“大分量,倍满足”,让消费者自然联想到“份量多一半”。
千禾以前将“0”放大印在酱油瓶正中,暗示“零添加”,但角落小字标明这只是商标。
审查时只看商标图样,不评估企业是否会“包装套路”消费者,导致漏洞。
原因二,企业利用“商标”与“产品描述”的模糊地带
白象称,“多半”是注册商标,产品克重已标注,“没有欺骗”。但普通消费者谁会想到“多半袋面”不是描述份量,而是品牌名?
有的企业刻意将商标设计成“擦边球话术”,把责任推给“消费者没看清”。
哪些部门有责任?问题出在哪儿?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
负责商标注册审查,是否存在未充分考虑消费者认知习惯?例如“千禾0”商标,审查员可能认为“0是普通数字”,但实际中消费者会关联“零添加”。
在审查依赖书面材料,不模拟真实购物场景,是否导致审查上有漏洞?像“多半”这种词用在食品上,本应预见误导风险。这一点,可以参考最高法对“OASI CASHMERE”商标的裁定,含“羊绒”字眼却非羊绒制品,被判欺骗性商标。
市场监管部门
对已注册但实际误导消费者的商标,是否缺乏主动撤销机制?例如白象事件发酵后,市监局未介入调查其广告是否违规。
企业自身
企业是否诚信缺失,钻了法律空子?
白象注册“多半”后,又申请“多一半”“一半袋”等商标(部分被驳回);千禾曾试图注册“千禾零添加”被拒,改用“千禾0”后通过了。
商标是产品的“名字”,不是忽悠消费者的“话术盾牌”。
有的企业的套路能得逞,表面是审查不够“接地气”,深层原因则是企业为利益试探法律底线。
要堵住漏洞,既需要商标局“多想一步”,也需要市监局“手硬一点”,更要让企业明白,靠小聪明透支信任,最终砸的是自己的招牌。
来源:蜂针蝶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