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听——国咨律所每日法律资讯】 2025年6月4日星期三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6-05 01:58 2

摘要: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修改后的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检委会集体学习。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监察法及监察法实施条例,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完

【高层法治动态】

【最高检:以高质效检察履职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将于今年6月1日起施行。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围绕修改后的监察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举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暨检委会集体学习。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监察法及监察法实施条例,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完善监检衔接机制,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自觉接受监察监督,更好在反腐败工作大局中发挥检察作用。(来源:最高检)

【国咨说】

新监察法施行在即,检察机关主动学习、明确职责定位,彰显在反腐败国家治理体系中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自觉接受监督的担当。未来的挑战在于如何将衔接从原则要求转化为可操作的细则,例如在案件移送标准、证据审查规则等方面形成高效、无缝隙的协作流程,避免出现职责模糊地程序空转,真正实现监察调查与检察审查起诉的高效对接。

【国内热点】

【北京:以拼团方式走私淫秽漫画牟利获刑三年六个月】

据报道,李小美(化名)在网上购买境外的书籍,以拼团方式向成员收取国际邮费和国内邮费时,从中赚取部分国际邮费差价。通过这种方式,李小美在2021年至2022年期间,走私淫秽书刊2000余本,获利2万余元。后被北京海关缉私局民警在其家中将李小美抓获。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来源:光明网、法治日报)

【国咨说】

李小美利用“拼团”模式走私大量淫秽漫画牟利,表面上是钻了跨境邮递监管的空子,实则是挑战国家文化管理秩序和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此案明确了“拼团”等新型商业模式绝非违法犯罪的保护伞,任何利用其进行的非法活动都将受到法律严惩,走私、传播淫秽物品尤其是针对青少年的有害内容,社会危害性巨大,切不可以身犯险、挑战法律。

【贵州:骗取勘界费后自首被判两年】

据报道,周某洋大学毕业后于2022年5月担任某村村委会主任助理。后20户农户因需要建房勘界找到周某洋,周某洋向农户隐瞒勘界公司收费标准(每户1000元或者1500元),虚构超高勘界收费金额,收取20户农户共计8.5万余元勘界费。周某洋向勘界公司支付了勘界费2.45万元,留下6.1万余元供自己使用。事情暴露后,周某洋主动自首。纳雍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周某洋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2000元。(来源:中国青年网、检察日报)

【国咨说】

周某洋作为刚毕业即担任村主任助理的年轻干部,本应服务乡梓,却利用村民信任和信息不对称,虚构高额勘界费中饱私囊,其行为严重损害了基层政权的公信力,侵害了农民切身利益。此案的深刻警示是,加强对基层“小微权力”运行,特别是涉及民生资金、收费项目的全流程监管和公开透明,压缩权力寻租空间,重视对新入职、年轻基层干部的廉洁教育和纪法意识培养,防止理想信念滑坡。

【国际热点】

【欧盟:公布简化GDPR的提案】

日前,欧盟委员会正式提出《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修订提案。该提案主要内容为:1.新增两类企业的法定定义:“中小型企业”将沿用现行欧盟标准;“小型中等企业”则采用2025年欧盟新建议的具体定义。2.将GDPR第30条第5款规定的记录保存义务的豁免范围扩大至小型中等企业及员工人数低于750人的组织;处理活动可能会对个人的权利和自由造成高风险,或者处理特殊类别的数据时,才强制要求保存记录;3.制定数据处理行为准则和建立数据保护认证机制时,应更多地考虑小型中等企业的特殊需求。(来源:上海市法学会)

【国咨说】

该提案清晰界定了中小型企业和小型中等企业的标准,使政策更具针对性,要求在制定行为准则和认证机制时优先考虑中小企业需求,减轻中小微企业的合规负担。这反映了GDPR实施数年后,欧盟在严格保护个人数据权利与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特别是扶持中小企业之间寻求更务实平衡的努力。该提案对于我国正在完善中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体系也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

【学者观点】

【李鸣捷(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讲师):公共数据资产权益担保可采抵押或权利质押构造】

公共数据资产的法律定位是公共数据控制者利用权,公共数据资产权益担保宜在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这一特定场域展开。若行政事业单位以外的授权主体作为担保人,则担保客体为公共数据资产(控制者利用权)。若被授权机构作为担保人,则担保客体为公共数据资产派生权利(非控制者利用权)。公共数据资产权益担保可采抵押或权利质押构造。就公共数据资产权益担保的设立而言,除因循传统构成要件外,需重点检视因公共数据的公益属性所致适用层面的特殊性。

就公共数据资产权益担保的公示而言,其公示方式为登记。效力模式层面,应采登记生效模式。公共数据资产权益担保的实现既可采变价,亦可就担保财产所生收益主张权利。后者可通过事前组合设定“公共数据资产权益担保+账户质押”或事后强制管理实现。(来源:《东方法学》2025年第3期《公共数据资产权益担保的法律实现》)

【国咨说】

李鸣捷讲师的方案具有一定前瞻性,为解决公共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中的融资难题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撑和制度设计思路,其成功实施的关键在于后续需在立法层面明确操作细则,如登记机关、登记内容、价值评估等,并在实践中严格设定担保权行使的边界,确保不损害数据安全、公共利益和个人隐私,真正激活数据资产价值的同时守住安全底线。

【本期资讯团队】:

来源:危机公关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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