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全力推动阿拉善盟优质农畜产品宣传推介工作,阿拉善盟农牧局会同共青团阿拉善盟委员会、盟发改委、盟商务局、盟文旅局、盟退役军人事务局、盟市场监管局、阿拉善盟日报社、阿拉善盟广播电视台、内蒙古农商银行阿拉善盟中心支行共同举办阿拉善盟“农推官”选拔大赛,在全盟范围内
阿拉善盟
“农推官”选拔大赛
为全力推动阿拉善盟优质农畜产品宣传推介工作,阿拉善盟农牧局会同共青团阿拉善盟委员会、盟发改委、盟商务局、盟文旅局、盟退役军人事务局、盟市场监管局、阿拉善盟日报社、阿拉善盟广播电视台、内蒙古农商银行阿拉善盟中心支行共同举办阿拉善盟“农推官”选拔大赛,在全盟范围内招募、选拔、培养、认证一批专业人才,形成合力推介阿拉善盟优质农畜产品。
此次阿拉善盟“农推官”选拔大赛鼓励社会各方人士积极参加选拔,有意愿参加本次选拔大赛的同志请于6月12日前与我局联系,具体参赛要求如下:
资格审查
1.参赛选手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遵循公序良俗,遵守商业道德,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网络生态。热爱农牧事业,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对宣传推广农牧业产业及农畜产品有一定的认识和经验。
2.参赛选手不得存在违反《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第六条、第七条规定的行为。如,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营销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或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商品;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数据流量造假等。不得存在骚扰、诋毁、谩骂及恐吓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不得存在传销、诈骗、赌博、贩卖违禁品及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属于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不存在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行为的情况。
作品要求
1.参赛选手作品内容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不得包含违反法律法规的信息,如宣扬违法犯罪行为、传播有害信息等。要遵循公序良俗,不得包含低俗、暴力、歧视、侮辱等不良内容,要营造良好的网络生态。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有诋毁国家、民族、宗教等不当言论。
2.参赛选手作品内容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若使用他人的素材,如音乐、图片、视频片段等,需获得合法授权。
3.参赛选手作品内容不得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信息,欺骗、误导用户,对农畜产品的介绍要真实准确,不得夸大产品功效、性能等。
4.参赛选手作品内容应严格遵守相关行业规范和平台规定,不得进行数据流量造假,包括虚构或者篡改交易、关注度、浏览量、点赞量等。不得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他人存在违法违规或高风险行为的情况下,仍为其推广、引流。
法律追责
如果参赛选手的作品出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取消参赛资格: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比赛规则等的参赛作品,立即取消选手的参赛资格,该选手不得继续参与比赛的后续环节,已发布的相关作品责令全网下架。
2.追回奖项及荣誉:参赛选手如在获得“阿拉善盟农推官”的称号之后被发现其参赛作品存在侵权、造假等违规情况,将撤销其称号并收回聘书。
3.进行公示通报:为了维护比赛的公正性和严肃性,大赛组织方将通过官方渠道、视频号及各主流媒体平台,对违规选手及其作品进行公示通报,以起到警示作用,同时也向其他参赛者和社会公众表明对违规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4.法律责任追究:如果参赛选手行为涉及法律问题,如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发布违法信息等,组织方将协助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并依法追究违规选手的法律责任。
承诺书签署
1.参赛选手需签署《阿拉善盟 “农推官” 选拔大赛参赛承诺书》,详见附件。
2.参加比赛选手需在规定时间内,将签署完成的承诺书提交至共青团阿拉善盟委员会、盟发改委、盟商务局、盟文旅局、盟退役军人事务局、盟市场监管局、阿拉善盟日报社、阿拉善盟广播电视台、内蒙古农商银行阿拉善盟中心支行、各旗(区)农牧部门指定邮箱或线下地址,作为参赛资格审核的重要材料之一。未提交承诺书或承诺书内容不符合要求的选手,将视为自动放弃参赛资格。
机会在等待敢于去争取的人!快来报名参赛吧!下一个获奖的就是你!
来源:草原古都生活宝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