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响应第54个世界环境日号召,6月5日,福清法院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活动,推进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保护环境,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为响应第54个世界环境日号召,6月5日,福清法院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活动,推进全民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形成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良好氛围。
绿色理念“植”社区
福清法院干警走进福清市三福社区,通过“法律宣讲+互动咨询”模式开展环保普法。活动现场,干警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核心条款,重点解读破坏生态环境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典型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阐明违法行为的后果。
活动当天,福清法院干警解答群众疑问20余次,累计发放环境保护法律知识宣传手册100余份,引导社区居民从知法到践行,让环保法治意识融入日常。
生态普法进校园
在福清市百合小学,福清法院联合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宣传活动。
活动伊始,福州市福清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操作演示人工增雨炮架和模拟弹、便携式自动气象站等设备,并对在校师生科普减塑降碳、垃圾分类、生物多样性保护等方面知识。而后,福清法院干警以发生在身边的鲜活案例为教材,并亮出“地球的法治守护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学生们详细地讲解了为什么要保护环境资源,怎样保护环境资源以及我们能为保护环境做些什么等内容,鼓励学生们争做爱护环境资源参与者和传播者,提高保护环境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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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福清法院一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