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新刊|卢周来:大国科技竞争中的创新经济学

360影视 国产动漫 2025-06-07 19:36 3

摘要:卢周来以尼尔森的学术思想为主线,系统探讨了国家创新体系理论及其在大国竞争时代的现实意义,配以历史案例与当代议题,形成“理论-现实-启示”的完整叙事。通过文章可知,技术创新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国家间权力博弈的核心场域。无论是技术民族主义的自我保护,还是全球主义的

卢周来以尼尔森的学术思想为主线,系统探讨了国家创新体系理论及其在大国竞争时代的现实意义,配以历史案例与当代议题,形成“理论-现实-启示”的完整叙事。通过文章可知,技术创新不仅是经济问题,更是国家间权力博弈的核心场域。无论是技术民族主义的自我保护,还是全球主义的理想化愿景,均需在效率、安全与公平的三角张力中艰难权衡。这篇文章通过理论解析与历史案例分析,揭示了当代大国科技竞争的本质矛盾,并为后发国家如何在不平等格局中寻求创新突围提供了思想工具。

尼尔森的思想遗产:

大国科技竞争中的创新经济学

文 | 卢周来

(《读书》2025年6期新刊)

二〇二五年一月,演化与创新经济学巨擘、国际熊彼特学会终身荣誉主席理查德·尼尔森(Richard R. Nelson)与世长辞。他一生著述颇丰且影响深远,其中,以国家创新体系理论重塑全球对科技竞争力的认知框架,乃最为突出的学术贡献之一。在二十一世纪第二个十年全球科技民族主义兴起的当下,重温尼尔森的思想遗产,既是对学术大师的致敬,更能为认识和破解大国创新困局寻找启示。

理查德·R. 尼尔森(1930—2025)

尼尔森的国家创新体系理论,是其早期关于企业创新理论研究的自然延展。在一九八二年与悉尼·温特合著的《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中,他以动态演化视角研究企业创新并解释经济变迁,认为以技术变革为主的企业创新,是内生于经济系统的演化过程。

《经济变迁的演化理论》

针对早期新古典经济学认为企业创新是理性最优化选择的结果,尼尔森强调,企业创新其实是一种“惯例驱动下的搜寻过程”。所谓惯例(Routines),是组织内部稳定且重复的一种行为模式,也可以视之为经验。企业内日常行为是受惯例支配的。但当环境发生变化,“惯例”就会失效,企业就开始通过“搜寻行为(如研发、模仿)”在不断试错的过程中发现新的“惯例”。而所谓创新,本质上就是企业在不确定环境中通过搜寻发现并使用新的“惯例”实现了适应性调整。尼尔森以生物演化作比。“惯例”就类似于生物体的“基因”,承担知识储存与传递功能,一般情况下足以支撑生物体行为。但环境发生变化,生物体为生存下去必须适应这种变化,也得改变行为模式,在改变过程中同样是“试错”,其中甚至会危及种族生存。可一旦建立起新的适应关系,新的生存技巧成为新的“惯例”。

尼尔森还认为,技术变迁过程,亦是一次次旧的技术创新浪潮过后,企业为维持“超额利润”而不断研发或应用新技术的结果,至于什么样的技术被“创新”出来,不是外生的,而是企业搜寻过程所决定的,而这一搜寻过程,又与环境的多元性相关。这其中,市场仅是筛选机制之一,制度、政策与社会网络共同构成创新技术的选择环境或经济系统。与此同时,这一过程还体现出路径依赖性(path dependence)特征,即历史事件和偶然因素可能锁定创新轨道。我们所看到的企业异质性和多样化的创新策略就是因此而形成的。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尼尔森把眼光从企业创新延展到国家创新,并将其中关于“制度环境选择”及“路径依赖”等分析用于后者。完善了“国家创新体系”(National Innovation System,以下简称NIS)理论。该理论认为,国家创新体系由企业、大学、政府机构、金融机构等多元主体构成,这些主体通过互动形成技术积累和能力提升的网络。其中,企业的研发活动是核心,大学和政府实验室的基础研究至关重要,而国家科技政策构成创新的重要外在约束条件,相当程度上决定了创新效率。不同国家的创新体系存在显著差异,例如美国以市场驱动和企业主导为特色,而日本和德国更依赖企业与政府、行业协会的协作。这种创新模式的多样性,则源于各国历史、文化和制度背景的不同。最后,国家创新体系亦具有路径依赖性,受既有技术、政策和组织结构的制约,具有显著的“累积因果”特征,早期制度选择通过正反馈机制锁定技术发展方向。

NIS理论甫一问世即为学界所关注。这一理论完善了技术经济分析的制度—演化范式,其核心价值在于揭示了创新活动的系统性与环境生态的依赖性。而在理论旨趣上与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相一致,并因此唤醒和丰富了沉睡已久的熊彼特思想,因为熊彼特关于企业家为在竞争环境下维持超额利润,会不断尝试创新,并因此推动全社会创新浪潮的相关论述,与尼尔森关于技术变迁过程的描述,几近一致。因此,他被视为演化与创新经济学奠基者之一,后来被推举为国际熊彼特学会终身荣誉主席。

尼尔森国家创新体系理论从一开始也遭到批评。批评者认为,这一理论是一种技术民族主义(Techno-nationalism,国内亦有译为“技术国家主义”),因为该理论将不同的科技创新绩效或表现,归因于特定民族国家的制度、政策甚至是文化;在政策取向上,该理论也为国家干预创新提供了依据,主张政府可以通过优化教育体系、加强产学研合作和调整产业政策来提升国家竞争力,而且,该理论还支持不同国家采取不同创新政策,而不必都采取美国式的“以市场为中心”的创新模式。这都被认为是“技术民族主义”的特征。

最大的“批评”还不是理论上的,而是来自现实观照。自八十年代开始,全球化高歌猛进,大有铲平民族国家一切有形与无形疆界之势。不仅是资本、产业链、供应链不断由中心国家向外围国家迅速延伸,而且创新链也借由市场在全球扩张而把越来越多的国家“链在一起”,呈现出“中心国家输出技术并进行转化,外围国家购买专利并负责生产”的态势,也因此,一股技术全球主义(Techno-globalism)思潮随之兴起。随着跨国技术合作和全球价值链的深化,国家创新体系的边界正逐渐模糊,尼尔森的“国家中心”创新框架已经过时,需重构全球性多层级创新体系理论;在创新政策上,通过制度比较与淘汰,美国式创新也已被证明是最有效率的创新,世界只需要“照着做”或“拿来用”即可。

2019年,中国已经取代日本,成为主要的全球价值链供应枢纽之一(来源:chaturvedimayank.wordpress.com)

由此可看出,尼尔森的NIS理论遭受批评,与彼时随全球化蔓延的“华盛顿共识”及“历史的终结”有着镜像映射关系。技术民族主义与技术全球主义也一时成为全球技术治理和政策辩论的核心议题。

然而,现实世界中技术民族主义与技术全球主义谱系是如此之复杂。

日本学者山田墩(Yamada Atsushi)曾指出,“新兴工业化的国家都曾主张技术民族主义”,而代表性国家恰就是日本。日本于一九八〇年正式提出并实施“技术立国”战略,该战略明确强调,日本将从“技术引进”向“自主技术创新”转变,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重塑日本国家创新系统,并且相当程度上获得成功。日本这一案例就被尼尔森收录于《国家创新体系比较分析》之中。尼尔森在前言中还专门指出,正是日本以及韩国等新兴工业化国家自主创新的成功,使本国企业成为世界市场“强有力的竞争者”,“这一切引起了一些制造业弱小的国家急于了解仿效成功的新兴工业化国家的办法”,这促进了“技术民族主义精神的流行”,“它将一个国家的企业技术能力作为竞争力核心来源的信心,与这些能力在某种程度上是国家的并且能由国家行为来打造的信念融汇在一起”。

但吊诡的是,“技术民族主义”作为一个正式名词出现在公众领域,并不在日本,也不是描状新兴工业化国家创新政策,而是在美国。随着日本的技术与产品在全球市场不断攻城略地,终于与作为在位者的美国构成竞争者关系。一九八七年,哈佛大学教授罗伯特·莱克(Robert Reich)在《大西洋月刊》提出:“美国应该采取技术民族主义的措施,以防以后技术突破的机会被日本人夺走。”这是“技术民族主义”一词首次粉墨登场。而莱克的这一主张,其实是为美国政府已经开启的对日本科技创新的脱钩与打压提供了一个概念上的依据,其结果,直接导致日本半导体产业从技术领先者沦为产业链配角。美国政府还亲自下场,把国内半导体优势力量组织起来,成立排他性半导体联盟,终于重新掌控全球半导体主导权。

1987年5月,罗伯特·莱克在《大西洋月刊》上发表了《技术民族主义的兴起》一文(来源:theatlantic.com)

显然,以美国为代表的中心国家所推行的技术民族主义,与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推行的技术民族主义是完全不同的,二者甚至构成对抗。而更复杂的是,在政策操作层面,美国的技术民族主义也常常借助于技术全球主义观点,主张美国拥有全球技术创新中心的唯一性与延展性,否定外围国家技术赶超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既是作为对批评的回应,亦是作为NIS研究的进一步扩展,一九九五年,尼尔森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前首席经济学家西尔维娅·奥斯特里(Sylvia Ostry)合作,推出了《技术民族主义与技术全球主义:冲突与合作》一书,围绕技术发展鸿沟、技术发展主权、国际合作边界,以及国家安全的优先级等话题,系统性阐释了技术民族主义与技术全球主义。

《技术民族主义与技术全球主义:冲突与合作》

技术全球主义倡导技术研发、生产链和知识产权的跨国自由流动,能最大化创新效率并降低全球福利损失,以解决保护主义所引发的“囚徒困境”。但尼尔森强调,技术全球主义严重依赖于全球多边治理规则。而在现实中,正由于多边治理规则的不完备与不公正,技术全球主义往往使得技术创新成为加剧南北差距与国内阶层分化的“助推剂”。这主要是因为:一方面,中心国家可以凭借技术垄断优势,对外围国家进行“敲竹杠”,在全球化收益分配中具有决定权,这也是南北差距不断拉大的根本性原因;另一方面,即使在中心国家内部,掌握优势技术收益的也只是少部分人,而技术全球化背景下由于跨国公司的技术外包导致发达国家制造业空心化,致使中下层民众利益相对受损,进而催生民粹主义反弹。

技术民族主义的实质,则是对“技术即权力”的强调,其逻辑恰源于对国家间技术权力不对称的警惕,特别是对技术依赖不对称所导致的系统性脆弱的担心,因而,技术民族主义把国家竞争力与国家安全放在优先位置考虑。其中,日本、德国等新兴工业化国家,力图摆脱被发达国家利用科技垄断地位全面掌控国际市场定价权的困境,一方面,采取诸如技术引进以及逆向工程手段去购买、模仿甚至抄袭发达国家先进技术,另一方面,又通过进口管制、优先采购国内创新产品等措施保护本国创新。这被尼尔森称为“新技术民族主义”。而美国的技术民族主义,是一种“老”的技术民族主义,是通过诸如出口管制、投资审查、技术标准壁垒,甚至更为极端的技术与产业脱钩等政策工具,保护本国技术主权,确保国家安全与经济的压倒性优势。但尼尔森警告,主张以技术民族主义政策应对美国技术领导地位下降,其后果将不仅仅是阻碍发展中国家创新进程,而且最终也将因封闭与缺乏外在竞争而拖累美国自身创新的速度。

当地时间2025年5月8日,四家美国科技公司的高管出席参议院商业、科学与运输委员会听证会,讨论AI竞争局势(来源:美联社,Kevin Wolf 摄)

尼尔森还重申了NIS理论观点:民族国家的技术能力积累,的确具有国家特异性,即主要依赖于本土教育体系、产业政策和文化禀赋,而非全球性市场。这也是必须允许新兴工业化国家技术民族主义存在的关键性理由。

由此可见,尼尔森并非简单的技术民族主义者。他对技术民族主义与技术全球主义的态度,应该区分出价值判断与实证判断。也就是说,在价值判断上,尼尔森是认可技术全球主义的,即如果有一个好的全球性治理方案,当然技术全球主义可以提高创新效率与创新收益。但在现实层面,正因为国家间技术差距导致的权力不对称,且有被单方面滥用的可能与危险,所以,技术民族主义成为“不得不”的选择。同时,尼尔森又区分了两种技术民族主义:他对后发国家的技术民族主义总体上持“基于理解的同情”,而对美国利用技术民族主义打压新兴工业化国家则表达了不满。

如前所述,在尼尔森创立NIS理论框架时,全球化进程卷入越来越多民族国家,跨国创新网络与数字技术的崛起,一度推动开放创新成为创新新模态。但也正如尼尔森在论述技术全球主义时所预言的,因规则不完善及分配不公正,全球化导致的“相反的力量”,也一点点累积,终于导致新世纪第二个十年始越来越激烈的技术民族主义反弹,并且以大国之间高技术领域的竞争与脱钩为标志,技术民族主义甚至已成为“技术民粹主义”。

有意思的是,当年在警告美国利用技术民族主义手段打压对手的同时,尼尔森其实是留下了一个观点上的“余地”。他认为,有一些技术具有“战略公共品”属性,其扩散可能威胁国家安全。对于这些真正事关国家安全的少数关键技术,政府可采取一些特殊手段予以发展和保护,亦可推行选择性脱钩。

尼尔森可能未曾料到的是,他留下的这个“余地”,日后会像食品包装袋上的“线头”:被轻轻一抽,整个袋子就打开了。现时代,大国正是借口“国家安全”需要,对另外一些国家筑起越来越高的“壁垒高墙”,试图实现几乎所有高科技领域的“脱钩断链”,技术创新正重归“领地化”(reterritorialisation)。而这显然违背了尼尔森关于“安全例外”的初衷。

美国商务部下属的工业与安全局出台限制向中国出口先进计算机和半导体设备的公告

囿于视野,目前未曾检索到尼尔森本人对于大国竞争背景下科技创新的直接看法,但从他晚年的《创新与产业演化》《论“历史理性”》等著述,以及积极参与和指导南方国家进行创新研究的行为仍可看出,其学术旨趣从来没有改变过。现在斯人已逝,但尼尔森思想与理论,仍能为当代大国竞争背景下推进创新提供有益启示。

首先,构建好立足于“国家”的国家创新体系,仍是当代主权国家寻求可持续创新的着力点。尼尔森始终强调,国家创新体系具有路径依赖性、环境(制度)适应性与历史累积性,这也决定了国家之间创新的异质性。因此,由国家创新体系,过渡到全球创新网络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况且,近二十年的创新史表明,创新成果及收益不仅未能向全球扩散,反而越来越被少数国家所垄断;而尼尔森正是基于这一担忧,对后发国家的技术民族主义予以了支持。当下由于大国竞争加剧,国家创新更加依赖于政府协调的“有组织的科研”。说到底,包括中国在内,无论是发展还是创新,仍然是以“国家”为基本疆界的,也是以国家历史、制度、文化及生态为底层架构的。别的国家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战略或政策,都无法替代主权国家内部的行为选择。明乎此,才能树立起科技创新自立自强的使命感,才能有压力去采取更好的创新政策。当然,尼尔森关于“知识溢出”的研究也启示我们:尽管全球创新网络正呈现结构性衰减,但只要有可能,国家创新体系仍然一定要善用全球创新网络。

其次,国家创新体系理论的关键词在于“体系”,其要义在于强调创新要素之间的协同、创新路径与制度之间的耦合及创新的韧性。尼尔森认为,无论是日本模式中的产官学协同、精益生产及强调流程优化与长期协作,还是德国模式中的技术引领、隐形冠军主导、双元制教育支撑,都很好地体现了对国家创新体系的上述要求。当代大国竞争背景下,美国凭借风险投资网络、顶尖研究型大学与国防科技复合体的三角架构,延续着熊彼特式“创造性毁灭”的创新生态;中国则试图通过新型举国体制,凭借在应用场景端的快速迭代与对更高性价比的极致追求,通过顶层规划,整合央企、国家实验室与数字平台企业,试图跨越技术追赶的“死亡之谷”。两种模式的对垒,既符合尼尔森关于“创新体系多样性”的判断,即不存在普适的最优模式,关键在于要素协同效率;也印证了尼尔森关注的“技术轨迹锁定”现象,印证了制度耦合的重要性。但必须注意的是,国家创新体制必须具备韧性,即环境变化的适应性。这取决于对路径依赖的突破以及对基础科学的重视。尼尔森曾指出,过度路径依赖的创新体系会丧失适应能力。当前各国对安全的过度偏执,恰恰需要嵌入适度的冗余设计和多元技术路线;基础科学是创新生态的“慢变量”,尼尔森始终强调大学和公共科研机构的基石作用,这在当今功利主义研发倾向中尤须警醒。

最后,促进全球开放与包容性创新,是未来创新治理的题中应有之义。面对技术民族主义抬头的现实,尼尔森揭示了技术治理中“效率-安全-公平”的三角张力,对新兴工业化国家技术民族主义表达理解与同情,并警告美国不要动辄挥舞技术民族主义大棒。所以,如果说尼尔森观点中的“技术民族主义”的成分,目的在于主张国家发展权与安全权免受全球技术治理缺陷的影响,但在当下,当技术民族主义异化为“创新铁幕”,不仅违背技术创新规律,更可能将人类拖入“技术冷战”的深渊。波士顿咨询公司曾研判认为,仅5G技术标准分裂,可能使全球通信成本增加15%—30%;Nature杂志曾发文指出,人工智能伦理准则、基因编辑规范等全球治理框架构建受阻,人类胚胎基因编辑事件发生率在监管真空区增长三倍。因此,如何在维护国家安全与保持技术开放性间找到平衡点,是大国竞争时代国家创新面临的关键命题。尼尔森当年提出的“国家安全例外”在大国竞争时代被滥用,但却指出了未来创新研究需进一步探索情境化治理框架,即在全球创新网络消退、治理框架不健全背景下,退而求其次,根据不同技术领域的特点设计差异化规则,特别是要优先关注并共同应对前沿技术可能给全人类带来的伦理与危险问题。在此方面,中国可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框架下,积极推动在国际机制中嵌入“包容性创新”议程,促进创新政策从“国家中心”转向“以主权国家为基础的多利益相关方共治”。

总之,在人类文明向数字智能文明跃迁的历史关口,尼尔森留下的最大遗产,是教导我们在大国科技博弈的迷雾中,更需要回归创新本质。国家创新体系从来不是静态的工程蓝图,而是活生生的制度有机体。那些能更好适应技术范式变革、平衡自主可控与开放合作、协调市场活力与国家意志的创新生态,终将在新的演化周期中占据先机。

来源:小镇评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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