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如磐 扎根基层的法治守护者——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第十三党支部书记、南郊人民法庭庭长齐德春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6-20 16:38 1

摘要:党建工作是机关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动力和保障。为生动展现法院各先进支部及先锋党员在审判执行、服务群众、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中冲锋在前、实干担当的优秀事迹和精神面貌,本院立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特推出【法治之光·红色印记】专栏,旨在以榜

党建工作是机关建设的核心和灵魂,是做好法院工作的动力和保障。为生动展现法院各先进支部及先锋党员在审判执行、服务群众、普法宣传等各项工作中冲锋在前、实干担当的优秀事迹和精神面貌,本院立足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特推出【法治之光·红色印记】专栏,旨在以榜样精神引领方向、以先进事迹淬炼党性,激励全院干警忠诚履职、锐意进取,推动党建工作与审执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振,不断凝聚起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磅礴力量!

20年,于一个人而言,是人生一段漫长的岁月,扎根基层法庭20余年,于一名司法工作者而言,更是一段攻坚克难、忘我奉献、无怨无悔的光阴。现任科尔沁区人民法院南郊法庭庭长齐德春同志,自1995年考录到法院工作以来,先后在东郊法庭、北郊法庭、南郊法庭工作,2024年至今共审理案件404件,调解结案137件。他扎根基层法庭20余载,默默无闻、脚踏实地、忠实地履行着一名党员、一名司法工作者的职责,陇亩田间,一袭法袍,用法槌敲响司法公正,笔耕不辍,普法不息,用案件传播法治声音。

作为一名中共党员,他始终认真学习党章,牢记党的宗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作为党支部书记,他紧紧围绕“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夯实队伍基础,探索出聚焦新时代人民法庭以党建工作推动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服务的工作模式,积极推行“融入式”党建,绘制基层治理“枫”景,切实拓宽党建工作力度,秉持“小法庭要有大作为”的理念,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及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找准基层治理体系对法庭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在多元治理格局中明方向、找落点、抓落实,真正把党组织的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优势,向人民群众展示全面、真实、立体的新时代新“枫景”。

作为一名法官,他始终心系群众,为民解忧,踏踏实实地办好每一起案件,真诚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是群众心中的好法官。他不但认真钻研法律专业知识,主动更新知识结构,还不断总结办案经验、探索办案技巧、创新办案思路,力争每一起案件都真正做到案结事了,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他坚持下乡办案,深入田间地头,走进百姓家中,解民情、查民意,了解群众的司法需求,解答他们的法律咨询,征求基层群众对法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将法律服务送到群众身边,送进群众心中。在办理宋某某诉张某某相邻通行权纠纷一案时,他没有只凭当事人在法庭上举证质证的证据材料一判了之,而是不顾天寒地冻、雪深路滑,驱车百里到原、被告家中实地勘查,最后作出公正而又切合实际的判决,被告张某某虽然输了官司,但心服口服,不顾劝阻执意送来锦旗表达敬意。

作为一名人民法庭庭长,他带领全庭干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紧紧围绕审判执行这一中心工作,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创新审判管理模式,提升审判绩效指标,积极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法庭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通过“进村入户”走访、开展“无讼无访嘎查(社区)”创建工作、开展“四所一庭”联调联动调解工作、设立“法官联络点”等形式,认真排查矛盾纠纷,不断激发基层自治活力,把发动群众化解矛盾和依靠群众实现自治的“前哨阵地”扎在基层,做到止纠纷于未发、化矛盾于萌芽,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023年11月份,他和特邀调解员化解的“征地”系列纠纷在中央12套《现场》栏目组制作推出的《“枫”华正茂》-内蒙古通辽篇中播出,专题报道了基层法庭履职尽责,打造“和合无讼”源头治理的“通辽模式”,成功调解“邻里”纠纷的故事。

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更是法庭工作的重中之重。对于重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纠纷,他主动进行沟通协调,寻求既能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又能使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不受重大影响的有效途径。定期组织法官深入辖区民营企业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畅通法院与企业之间的沟通桥梁,了解企业经营状况及企业司法需求,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构建“助企”新“枫”景。

作为一名政法干警,他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廉政纪律,自觉遵守院里各项制度,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遵守各项廉政纪律,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要求。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工作坚持高标准,生活保持严要求。在八小时以外的日常生活中严格自律,慎言慎行,遵守社会公德。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法官,始终坚持廉洁自律,克己为公,不为私利所诱,不为金钱所惑。始终坚持原则、依法办案,守得住底线,不逾越红线。

天平在肩,重任如山。今年是齐德春法官在法院工作的第30个年头,他以对党的司法事业的忠诚、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法律的无比敬畏,在平凡的岗位上为人民法院司法事业默默耕耘。寒来暑往,他与万家灯火为伴,怀揣着一颗温暖的心,让和谐之花开遍美丽乡村,让“小法庭”做好基层治理“大文章”。

来源: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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