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美国NBA联赛与国际篮联的比赛规则略有不同。国际篮联比赛时间是40分钟,每节10分钟。“三分线”较之NBA离篮框更近;队员犯规为5次,NBA则多一次犯规。除此以外,NBA联赛一般鼓励身体“对抗”。双方队员肢体接触较为频繁。
“裁判”,即是篮球场上的“执法者”。对于篮球场上双方的胜负,影响不可谓不大。如果,比赛双方实力伯仲之间,或许是决定性的!
美国NBA联赛与国际篮联的比赛规则略有不同。国际篮联比赛时间是40分钟,每节10分钟。“三分线”较之NBA离篮框更近;队员犯规为5次,NBA则多一次犯规。除此以外,NBA联赛一般鼓励身体“对抗”。双方队员肢体接触较为频繁。
世界各国篮球运动员如果去美国NBA打球,首先必需适应比赛强度。我国男子篮球运动员之“天花板”周琦、孙悦等人,在NBA联赛中,皆属于“替补”队员,人们称之守“饮水机”的人。NBA联赛水准之高可见一斑。
NBA的裁判,亦非一般。皆是执法水平上乘,火眼金睛之辈。加之,篮球场上“监控”星罗棋布,比赛双方皆有“挑战”的机会。所以,绝大部分比赛是公平公正的。
比赛结束后,每场比赛必出台一个裁判执法《报告》。对于执法过程有一个总结。一般来说,裁判主观上故意“枉法裁判”,几乎寥寥无几。裁判假若经常“枉法裁判”,既影响了他的声誉;亦会丢掉执法赚钱的机会。
NBA比赛中,不可否认有吹“人情哨”、“关系哨”的。总决赛中或许亦难免。只是,概率少之又少。总决赛全美、全球实况转播,裁判们怎么会“冒天下之大不韪”呢?至于,裁判对规则的理解不尽相同;或“忙中出错”亦在所难免。
其实,裁判亦是篮球比赛的一部分。裁判的“差错”,亦属于比赛魅力的一部分!或属于队员“运气”的一部分。
来源:豫哥说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