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校园餐这块“唐僧肉”对“妖”的吸引力着实不小。6月20日,湖南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侵吞学生伙食费的职务犯罪案。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胡某先后担任某中学总务处副主任、主任,被告人方某担任该中学总务处食堂采购员期间,两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增食材
潮新闻
校园餐这块“唐僧肉”对“妖”的吸引力着实不小。6月20日,湖南临湘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宣判一起侵吞学生伙食费的职务犯罪案。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胡某先后担任某中学总务处副主任、主任,被告人方某担任该中学总务处食堂采购员期间,两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虚增食材单价、数量,更换食材种类等方式套取学生伙食费,再以发放“值班补助”“辛苦费”等名义共同或私自侵吞学生伙食费。胡某共计贪污240万余元,实得168万余元;方某共计贪污109万余元,实得46万余元。
这则消息中有几个词在校园餐腐败案中反复出现:总务处,采购员,虚增食材单价、数量等等。套用那句网络名言:熟悉的配方、熟悉的味道。事实上,校园餐腐败案都有共通之处,比如贪腐的特点类似,小数额高频次,拿蝇头小利打掩护,隐蔽性高;手段大同小异,以次充好,虚报单价数量是惯用伎俩;爆雷的岗位多集中在校长、总务处负责人和采购员这几个人身上。这些案件都存在明显的监管漏洞。校园餐的质量和安全问题,校长本应该是第一责任人,可是在一些学校,校长当起了甩手掌柜。学生的投诉被转给后勤负责人,又被后者束之高阁。学生投诉无门,学校的监管机制形同虚设。一些地方,学校校长甚至也参与了分赃。由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宣传部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联合摄制的四集电视专题片《反腐为了人民》中,首个案例聚焦吉林省长春市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七小学的校园餐回扣腐败案。校长与供餐公司结成利益同盟,9年时间里,几毛钱的回扣竟让20多万学生餐费变相流入校长的个人腰包。
被告人胡某在法庭上称,对不起父母妻儿,事实上他最对不起的人是学生。校园餐腐败,损害的是学生的利益,从学生口中夺食,影响的是学生的健康成长。我们需要把查处的效率摆在第一位,能快则快。湖南的这起案子,一个是总务处副主任、一个是采购员,两个人共贪污了约350万元,这些钱都是从学生的小餐盘里一点点扣出来的,是降低用餐标准,牺牲食材的数量、质量得来的。这不是一两天、一两笔的事,而是长年累月积累的结果。一起校园餐腐败案,持续时间可能长达十几年,可想而知,有多少学生受害。这就对监管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有及时发现、及时查处的能力,不能等案值积累到一定的数额,持续多年,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力才想到要扎紧篱笆。如何第一时间听取、处理学生的意见,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监管的反应能力。
要把“准”和“狠”当成治理目标。校园餐腐败案情本身并不复杂,没有多少高明的贪腐手段,查处起来难度也不高,难的还是日常的监管如何产生实效。教育主管部门需要和纪检部门一起寻找贪腐案背后的共性问题,查找校园治理中存在的漏洞,制定治标也治本的监管办法。腐败情节和手段的雷同反映出监管的共性,找准了一起案件的要害,也就相当于找准了同类案件的要害;能补上一所学校的治理漏洞,就能补上同类学校的治理漏洞。比如,对以次充好的问题,教师学生共餐机制就不失为一个好办法。有些学校,采购员只有一位,一当十几年,这种管理模式本身就不利于监管的落实,不妨让更多的人员参与进来。大数据是防腐的武器宝库,用得好可以掌握不少腐败的线索……
事关学生的冷暖温饱,社会对校园餐腐败应该持零容忍的态度,不给任何可乘之机,要把预防环节前置,防患于未然。比如,一些地方采取的阳光厨房、透明采购等就值得一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无数双眼睛盯着肯定好过只有一两双眼睛盯着。(评论员 高路)
来源:重庆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