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日重庆一位老人掏出手铐控制一男孩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警方表示正在对手铐来源进一步调查。
近日重庆一位老人掏出手铐控制一男孩的事件引发广泛关注,警方表示正在对手铐来源进一步调查。
警械等警用装备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依法实行严格管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非法生产、买卖。
根据《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使用。违反规定的,没收非法持有、使用的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由公安机关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规定,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买卖警用装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
播音制作:郭岚
文章来源:原创·吉林新闻综合广播
编辑:郭岚、王浩懿
初审:郝滋丽
复审:钟晓
终审:赵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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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林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