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近年来,我省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标东部沿海地区、对标企业发展的核心诉求,我省在要素保障、专业队伍建设、区域协同发展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为此,建议:
近年来,我省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出台实施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对标东部沿海地区、对标企业发展的核心诉求,我省在要素保障、专业队伍建设、区域协同发展等方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为此,建议:
以精准化改革强化要素保障。全面推广“标准地+承诺制”试点改革,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实现区域评价全覆盖,建立土地指标动态调剂机制。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和“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对高附加值、低能耗项目给予用地优惠,缩短项目落地周期。设立产业链融资专项基金,发行产业链链主及链上企业专项资金计划ABS,引导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贷”“订单贷”等产品。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对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损失给予一定比例补偿,鼓励银行加大信贷投放力度。加大电网、储能等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提升能源供应韧性与调节能力。建立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和紧缺人才清单,实行“一人一策、一事一议”,解决好人才安居、子女教育、医疗保障等“关键小事”,提升人才归属感。
以专业化建设锻造招商铁军。联合高校、智库、龙头企业建立省级招商培训基地,开展系统化、实战化培训。推行“招商保证金+绩效考核”制度,将招商人员薪酬与项目落地率、企业存活率、税收贡献等指标挂钩。建立“招商专员+项目经理”终身负责制,从项目接洽、签约到建设、投产、运营提供“一对一”全程跟踪服务。与第三方机构合作,建立全球招商合作伙伴网络,开展委托招商、基金招商。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招商,对引荐优质项目的企业给予税收减免或用地指标奖励。
以系统化思维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制定全省招商引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关中、陕北、陕南差异化发展方向。建立跨区域项目流转机制,对不适宜本地发展的项目,引荐至其他地市并给予税收分成。推广榆林“飞地经济”经验,支持各市共建产业合作园区,探索“总部+基地”“研发+生产”等模式,实现要素互补、利益共享。借鉴长三角“科创飞地”做法,在西安、咸阳等创新资源富集地区设立离岸孵化器,推动陕南、陕北企业在关中开展技术研发,成果回当地转化。建立西安都市圈产业税收转移、GDP核算、生态补偿等利益分配机制,对跨区域合作项目实行“产值分计、税收共享”。制定区域协同发展考核办法,将成效纳入地市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
来源:陕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