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汪斌:严密法网惩处帮信犯罪 斩断电诈犯罪上下链条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8-13 11:44 3

摘要:近年来,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信息网络犯罪高发多发,并产生了一系列黑灰产业,衍生出大量上下游关联犯罪,严重危害网络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党中央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帮信犯罪等关联犯罪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打击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


近年来,以电信网络诈骗为代表的信息网络犯罪高发多发,并产生了一系列黑灰产业,衍生出大量上下游关联犯罪,严重危害网络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党中央高度重视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帮信犯罪等关联犯罪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打击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了更加精准科学地打击此类犯罪,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正式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对帮信等犯罪的司法适用提出更为明确具体的定罪量刑标准和政策指引规则。如何立足该意见密织法网惩处帮信犯罪、斩断电信诈骗的上下链条?如何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罚当其罪?如何做好行刑衔接,构建多层次惩戒处罚体系?本栏目特邀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庭长汪斌撰写评论文章,敬请关注。

针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打击治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审判工作的意见》指出,要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网络暴力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的要求,为打击治理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近年来,围绕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产生了一系列黑灰产业,衍生出帮信犯罪等大量上下游关联犯罪,这些关联犯罪又为电信网络诈骗提供帮助和技术支撑,严重危害网络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其中,帮信罪成为数量最多、占比最大、性质最复杂的犯罪类型。特别是一些组织性、职业性和跨境实施帮信犯罪的技术助攻团伙、推广引流团伙、收贩“两卡”(电话卡、银行卡)团伙为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输血供粮”,成为重要的源头犯罪。在司法机关的严厉打击下,帮信犯罪持续高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但随着帮信犯罪的转型升级,出现了犯罪模式组织化、犯罪行为复杂化、犯罪手段智能化、犯罪群体低龄化等新特点,司法实践面临诸多新情况新问题,执法办案面临严峻挑战。

2025年7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办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帮信意见》),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注重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有力打击遏制信息网络犯罪产业链的重要举措。立足《帮信意见》,进一步做深做实打击治理,需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强化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全链条打击帮信犯罪及相关犯罪。立足新时代新发展阶段,要自觉领悟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研判如何在帮信犯罪打击治理过程中切实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实现对帮信犯罪及相关犯罪的有效惩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特别是随着帮信犯罪产业化、链条化发展,实践中既有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等上游帮助情形,又有提供支付结算、银行卡帮助的下游帮助情形,要根据《帮信意见》的要求,坚持全面打击各类主体、各个环节。要着眼于准确把握帮信罪和相关信息网络犯罪的上下游关系,将依法打击帮信犯罪作为斩断犯罪链条、清除犯罪土壤的重要举措,通过治理帮信犯罪助力打击信息网络犯罪产业链,以“断流”促进“清源”,从源头上扫除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滋生土壤,通过精准施策、协同治理,更好地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是严格依法办理案件,依法认定帮信犯罪,切实维护网络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近年来,帮信犯罪变化发展迅速,但原有的规范性法律文件效力层级不一、条款内容分散,难以有效应对犯罪的新变化新发展。《帮信意见》根据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发展需要,调整和整合了帮信、电诈相关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帮信罪的主观明知认定规则,涉“两卡”帮信罪的“情节严重”认定标准,以及帮信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诈骗罪等相关犯罪共犯的区分规则。司法实践中要准确把握《帮信意见》的新规定、新要求,确保案件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切实做到罪责刑相适应,既要让被告人认罪服法,又要得到人民群众的真心认可,避免就案办案、机械办案。还应注意要以“如我在诉”的意识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要将帮信犯罪与关联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审理结合起来,全链条追查犯罪所得、涉案资金,将依法退赃和主动退赔结合起来,守护好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钱袋子”。

三是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惩组织性、职业性、跨境协同犯罪,教育挽救青少年涉案人员。要结合《帮信意见》的相关规定,根据犯罪行为性质、犯罪地位等因素,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于组织性、职业性和跨境协同实施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行为,特别是“卡头”“卡商”等职业犯,犯罪集团、团伙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等群体,专门为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团伙提供帮助的人员,利用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群体实施帮信犯罪的群体,应当依法从严惩处。对于那些处于犯罪链条末端、情节较轻的人员,依法从宽处理。特别是对于未成年人实施帮信犯罪活动的,应当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社会危害程度、主观恶性、人身危险性、认罪悔罪表现等情节,犯罪情节轻微或显著轻微的,依法不起诉、免予刑事处罚或者不作为犯罪处理。此外,对于成年在校学生也可参照未成年人的相关规定酌情从宽处罚。

四是切实做好行刑衔接,推动行政违法责任和刑事违法责任相协调,构建多层次惩戒处罚体系。《帮信意见》也对行刑衔接作出规定,应积极推动对帮信行为的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相衔接,构建多层次惩戒处罚体系,兼顾预防和惩罚目的,节约司法资源,优化处理效果。实践中应注意全面把握涉案人员在犯罪中的地位、犯罪情节等因素,对于那些仅提供本人银行卡给他人使用,获取少量报酬的人员,自愿认罪认罚或积极配合办案机关追查上游犯罪,或配合追赃挽损所起作用较大的,可不作为刑事犯罪处理。反之,对于组织性、职业性从事涉“两卡”犯罪的人员,则应当从严惩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防止对其只追究行政违法责任。还应注意同相关规范、文件的全面衔接,除了反电信网络诈骗法,还应关注治安管理处罚法、网络安全法等行政法,以及《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等文件的协调适用。

五是探索适用职业禁止、禁止令,强化行业治理,实现对帮信犯罪的有效、长效治理。《帮信意见》特别强调了职业禁止、禁止令的依法适用。根据刑法规定,因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或者实施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犯罪被判处刑罚的,可依法宣告职业禁止;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依法宣告禁止令。司法实践中,一方面应注重对于利用职业便利或者违背职业要求的特定义务的帮信犯罪人员,特别是电信、金融、互联网等行业人员实施帮信犯罪的,依法适用职业禁止,避免他们利用职业便利再实施犯罪,警示其他从业人员恪守法律底线;另一方面,还应注重对“卡农”、未成年人、在校学生等群体的刑事处理,依法判处缓刑的可根据案件情况宣告禁止令,从而确保在从宽处罚的同时,不使相关人员“脱控漏管”。同时,人民法院应会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电信、网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进一步确保禁止令的监督、执行,对相关主体违反禁止令的,要确保依法进行处罚,做好“后半篇文章”。

六是及时制发司法建议,做到督促问效、反馈落实,切实做到“抓前端、治未病”。治理帮信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部门、多环节、多主体共同参与,要通过司法建议等方式积极参与帮信罪社会治理,提前“亮红灯”,织牢“拦截网”,变“亡羊补牢”为“未雨绸缪”,通过“组合拳”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帮信意见》也对此予以强调。司法实践中,对办案过程中发现金融、电信、互联网等企业和有关监管部门、行业组织存在系统性风险隐患的,要及时制发司法建议。应注意司法建议的明确性、准确性、针对性,做到问题精准、内容科学、格式规范,以建议质量确保建议效果。还应进一步完善司法建议的落实机制,可采取多种举措,推动帮信罪司法建议的跟踪问效,稳步提升司法建议回函率、落实度。

栏目介绍

2025年是确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五周年。为进一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实践要求,集中展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下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成效,人民法院报二版开设重要评论栏目“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前沿法评”。本栏目立足时代前沿、法治前沿,聚焦党中央最新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尤其是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要求,紧密结合国家最新出台的法律法规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工作部署、最新出台的司法解释和司法文件等,邀请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的知名专家学者和有关领导,及时撰文进行评论发声,大力弘扬和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为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助力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汇聚智识力量,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敬请关注!

来源:人民法院报·2版

作者:汪斌(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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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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