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宪权评婚内强奸案:可以保护妇女权益,不能以情感波动做依据

360影视 欧美动漫 2025-08-13 16:46 2

摘要:比如前段时间在网上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虽然备受舆论质疑,绝大多数网友认为席某无罪,但最终,席某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我们国家的法律明文规定,凡是违背女性意愿,强行与女性发生关系的一律被认定是强奸。

注意,强奸不仅仅是发生在陌生人之间,也包括已经订婚的情侣之间,还包括已经结婚的夫妻之间。

比如前段时间在网上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虽然备受舆论质疑,绝大多数网友认为席某无罪,但最终,席某被法院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近两天被炒得沸沸扬扬的内蒙古婚内强奸案更是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让很多人都无法理解,婚内怎么会出现强奸呢?

如果婚内也能出现强奸的话,那是不是只要女方开心了那就是合法的关系,不开心了就反咬一口说是违背了自己的意愿呢。

2025年8月12日上午,这起引起网友们关注的婚内强奸的案件在内蒙古额尔古纳市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案见·圆桌会》对庭审和案件讨论进行了直播。

本期的特邀嘉宾是来自华东政法大学功勋教授,博导刘宪权教授,根据网上的公开资料显示,刘宪权教授现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研究院院长。

另外,刘宪权教授还担任,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兼任上海市委、纪委监察委、政法委、教卫党委、教委等法律顾问,上海市一流学科刑法学学科带头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从这一大串的头衔上就可以看出,刘宪权教授和罗翔老师一样绝对可以称得上是国内刑法学的天花板。

刘宪权教授觉得,婚姻关系的存在可以发生性行为,这个确实是无可厚非的,刘教授说的这句话也说到了很多人的心坎里。

我们之所以领取结婚证,不就是为了合理合法的行使自己的权利责任吗?否则的话,结婚证的意义何在呢?难道只是为了让别人分走自己的一半财产吗?

刘宪权教授补充,不能以婚姻期间的被害妇女的情感上的波动作为男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依据。

刘宪权教授认为,如果是靠被害妇女情感上的波动作为男人构成犯罪依据的话,这是非常不妥当的。

事实上,无论是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还是内蒙古婚内强奸案,之所以引起网友们质疑的原因,也就在于这里。

刘宪权教授不愧为法学界的天花板,他的评论可谓是一针见血,直接指出了案件的矛盾关键所在点。

网友们之所以对这样的案件有质疑,就是因为担心以后这样的事情会引起社会上的连锁反应。

如果说相处的好好的一对情侣,因为吵了一架,为了宣泄自己的愤怒,就直接报警声称对方强奸。那男性该如何保护自己?

如果原本是一对法律保护的合法夫妻吵架了,妻子为了报复丈夫,所以,就报警声称丈夫婚内强奸,丈夫又应该如何自证呢?

刘宪权教授建议,为了在特定时期当中保护这种特别环境当中的妇女的性权利,我们可以通过法律的规定专门来拦一条红线。

规定一条红线,你在这个阶段,在这个特定的环境当中,你不能这样做,你做了也可能构成强奸,这样是可以的。

但是必须有一个前提,法律要有明确的规定,否则的话就是50步和100步的问题了,所以必须要做出一个明确规定。

这个规定可能是不合理的,但是法律就是只要划清界限就是合理,法律的边界不能模糊。

都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听完刘宪权教授的评论之后,感觉如同醍醐灌顶,茅塞顿开。

在全世界200多个国家当中,我们国家的妇女权益无疑是最高的,有人说妇女能顶半边天,但是现在看来,妇女顶了多半边的天。

如今,很多法院的法官都是女性,从这一点就可以看出,女性在社会当中的地位也是越来越高了。

为了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社会设立了多个保护机构,包括妇女联合会、妇幼保健院、中国妇女保护基金会。

另外,还有专门的法律对女性进行保护,但是却没有任何一个城市设有保护男人的组织,据说东北有一个,而且是全世界唯一的一个。

保护女性的合法权益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是也要充分考虑男人的合法权益是否也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呢?

就像刘宪成教授说的那样,如果是以妇女的情绪波动作为男人是否构成犯罪的依据,那对男性就是极大的不公平了。

所以就需要法律来设立一条红线,做出明确的规定,既保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也保证了男人的合法权益。

无论是订婚强奸还是婚内强奸,对于那些打着婚姻的旗号诈骗彩礼的不良女性来说,无疑之间就成了他们的保护伞。

有很多女性好逸恶劳,不想出去打工挣钱,就生出了歪心思,先是打着婚姻的旗号订婚收彩礼,然后结婚。

随后再想方设法的制造矛盾,迫使男方提出离婚,然后达到其侵占彩礼的目的,这样的事情也应该引起全社会的反思及注意。

对于刘宪成教授的评论,大家有什么看法呢?

来源:奇思妙想草叶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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