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客被指吃饭逃单,商家能曝光监控维权吗?丨说·法

360影视 动漫周边 2025-08-15 10:35 2

摘要: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商家随意曝光监控视频的行为都暗含不少法律风险。在本案中,逃单行为虽发生在公共场所,但当事人的逃单过程(如东张西望、分散店员注意力、分批离开等动作)及个人形象(正脸、穿着)属于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不愿为公众知晓的私密信息”,商家未经当事人同意,

近日,

山西晋城一饭店老板发监控视频

曝光食客为300元餐费逃单,

引发关注。

视频发布后,

当事人称当时有服务员告知

已完成付款,

才离开餐馆,

向老板诚恳道歉

并支付了就餐费用。

目前,

老板已接受对方道歉,

相关视频均已隐藏处理。

面对逃单行为,

商家能随意曝光监控视频吗?

如何把握好合法维权尺度?

一起来看《法治日报》律师专家库成员、吉林良佐律师事务所主任尤金堂律师的专业解读!

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商家随意曝光监控视频的行为都暗含不少法律风险。在本案中,逃单行为虽发生在公共场所,但当事人的逃单过程(如东张西望、分散店员注意力、分批离开等动作)及个人形象(正脸、穿着)属于我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不愿为公众知晓的私密信息”,商家未经当事人同意,将监控视频随意曝光,可能构成隐私权侵权。另外,监控视频中的当事人正脸、穿着等形象属于“可识别的自然人肖像”,商家未经当事人同意,将其肖像公开传播(如发布至网络),违反了“肖像权人同意”的法定要求,构成肖像权侵权。根据我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显然,商家随意曝光监控视频的行为,也已违反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法定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商家在公开视频时使用“惯犯”“没素质”“职业逃单”等侮辱性内容定性他人行为,可能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

现实中,商家使用监控视频需把握好合法尺度。如果想要公开视频,需给当事人面部特征、行踪轨迹,进行打码、模糊处理,仅保留“未付餐费离开”的事实信息,避免泄露其隐私或个人信息。在事件描述中,需客观陈述“未付餐费离开”,不另外进行侮辱性描述如“专业逃单惯犯”“素质低下的逃单者”等。逃单需要担责,善意维权也不能突破法律红线。遇到此类事件,建议第一时间向警方提供原始监控视频寻求帮助,若消费者拒绝付款,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餐费及合理损失。

来源|法治日报

来源:彭州检察一点号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