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为进一步推进城市“双品质”建设,根据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设立“城管曝光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双品质”建设,根据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现就设立“城管曝光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曝光内容
1. 环境卫生类:乱扔垃圾、乱倒污水、私拉滥运等污染环境行为;
2. 市容秩序类:占道经营、乱摆乱放、乱搭乱建、违规广告、流动摊贩等影响市容行为;
3. 其他不文明行为:损坏公共设施及园林绿化、遛狗不牵绳、噪声扰民、餐饮油烟及扬尘污染等。
二、曝光方式
1. 线上平台:通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设立曝光专栏,发布不文明行为图片、视频;
2. 线下渠道:在城市广场、商场、公交站台等公共场所的LED显示屏滚动播放。
三、公众参与
鼓励公众参与。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不文明行为,可通过邮箱(csgljxck@163.com)上传原始照片、视频,并注明时间、地点、行为描述。上传即视为授权用于公益曝光,并同意对原始素材进行人脸、车牌等技术处理。
四、处理程序
市城管局将依法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处理,对经脱敏后的信息在官方平台发布。
市城管系统工作人员在依法履行城市管理职责过程中,可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现场拍摄、取证,并上报,统一对外发布已脱敏信息。
特此通告。
(联系人:董乐乐 联系电话:0357-8082512)
临汾市城市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
来源:爱临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