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的三个常见误区?

360影视 2024-12-19 16:33 9

摘要:许多企业认为在产品问世之前、市场开拓之前保留专利申请的权利是一种稳妥的策略。还有一些企业错误地认为申请专利必须基于实际产品或投入生产的工艺流程,而没有成型或投入生产就无法进行申请。这些错误观念可能导致以下结果:

专利作为企业垄断性权利,具有无法估量的市场价值。然而,在专利申请过程中,企业经常陷入误区,导致专利被驳回或无效,并面临市场损失和被侵权的风险。


误区一:产品投入规模生产后才申请专利

许多企业认为在产品问世之前、市场开拓之前保留专利申请的权利是一种稳妥的策略。还有一些企业错误地认为申请专利必须基于实际产品或投入生产的工艺流程,而没有成型或投入生产就无法进行申请。这些错误观念可能导致以下结果:

(1)由于失去新颖性,专利无法获得授权;

(2)即使偶然获得授权,专利也将处于不稳定的状态,面临艰难的风险。

新颖性是企业获得专利授权的要求之一,指的是在企业申请专利之前,该专利不为公众所知的技术或设计,也没有任何与之冲突的先前申请。一旦产品投入生产和流通,企业的使用行为会公开该专利,导致失去新颖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遭遇侵权,企业因为没有专利权而无法阻止他人的侵权行为。即使专利幸运地获得授权,诉讼过程中也可能面临被侵权者提起无效宣告的风险,从而白白为别人做了嫁衣!

许多企业认为获得专利证书后,其专利将得到可靠的保护,这是大多数专利权人的误解。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只对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即使在申请之前已有权利人针对相同的技术或设计特征申请了专利,后申请的专利仍然有可能被授权。如果他人对该专利提起无效宣告申请,那么该专利就面临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建议企业在获得专利授权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针对该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专利评价报告。该报告出具的正面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专利稳定性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应对专利侵权争议的证据。

误区三:专利技术更新迭代不需要再申请专利

即使企业研发出新的技术或改进方案,也未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的认知与未申请专利没有区别。在技术迭代更新迅速的时代,当他人对该产品进行新的改进并获得专利时,他们可以反过来限制原专利权人的权利,成为制约其专利技术更新迭代的因素,甚至使原专利权人成为侵权方。 因此,我们建议企业意识到这些误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避免损失。企业应在合适的时机申请专利,避免丧失新颖性;应意识到专利证书并不能提供完全的稳定保护,可以申请专利评价报告来提高专利的稳定性;并应密切关注技术的更新迭代,及时申请新的专利保护以保持竞争优势。

许多企业认为获得专利证书后,其专利将得到可靠的保护,这是大多数专利权人的误解。在我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只对外观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即使在申请之前已有权利人针对相同的技术或设计特征申请了专利,后申请的专利仍然有可能被授权。如果他人对该专利提起无效宣告申请,那么该专利就面临被宣告无效的风险。 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建议企业在获得专利授权后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针对该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专利评价报告。该报告出具的正面结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作为专利稳定性的依据,也可以作为应对专利侵权争议的证据。

误区三:专利技术更新迭代不需要再申请专利

即使企业研发出新的技术或改进方案,也未再申请专利。这种错误的认知与未申请专利没有区别。在技术迭代更新迅速的时代,当他人对该产品进行新的改进并获得专利时,他们可以反过来限制原专利权人的权利,成为制约其专利技术更新迭代的因素,甚至使原专利权人成为侵权方。 因此,我们建议企业意识到这些误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避免损失。企业应在合适的时机申请专利,避免丧失新颖性;应意识到专利证书并不能提供完全的稳定保护,可以申请专利评价报告来提高专利的稳定性;并应密切关注技术的更新迭代,及时申请新的专利保护以保持竞争优势。

获得专利后,可从多方面延伸其价值。在专利保护期限内,首先可以通过自行实施专利技术生产产品或提供服务,利用专利所赋予的独占权,在市场中占据有利地位,获取经济收益。例如泰尔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凭借发明专利的独占权,保障自身在相关技术领域的竞争优势,从而在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并获得相应的经济回报。

可进行专利许可,将专利授权给其他企业使用,收取许可费用。这能在不扩大自身生产规模的情况下,拓宽收益渠道,实现专利价值的最大化利用,同时还能促进专利技术在不同企业间的传播与交流,带动行业整体技术水平的提升。

再者,专利还可作为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在企业融资、并购、合作等商业活动中发挥关键作用。以专利的价值为依托,企业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支持或更有利的合作条件,增强企业的综合实力与发展潜力。

,积极参与专利相关的标准制定也是延伸价值的有效途径。当专利技术融入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后,不仅能提升专利的影响力和权威性,还能在标准推广过程中进一步巩固企业的市场地位,推动企业的技术和产品被更广泛地应用,引领行业发展方向。

在专利保护期限临近届满时,企业应提前规划,一方面可以对专利技术进行进一步的研发改进,申请新的专利,形成专利组合,延续技术的保护与优势;另一方面,要做好专利技术向公有领域过渡的准备,将专利技术中的部分非核心内容适时公开,以换取在行业内的技术声誉和潜在合作机会,促进技术的广泛传播与共享,为后续的创新发展奠定基础。

来源:知太狼知识产权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