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县级相关部门 2025 年度秋粮收购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为规范有序开展本年度秋粮收购工作,保障种粮农户合法权益,我公司决定面向社会收购 2025 年产新稻谷。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西充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2025年秋粮收购公告
根据县级相关部门 2025 年度秋粮收购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为规范有序开展本年度秋粮收购工作,保障种粮农户合法权益,我公司决定面向社会收购 2025 年产新稻谷。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收购时间和地点
1.收购时间:自 2025 年 9 月 8 日起正式启动
2.收购地点:
西充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晋城库点(地址:西充县晋城大道五段 142 号)
西充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凤鸣库点(地址:凤鸣镇新凤大道 52 号)
特别说明:所有到库稻谷的扦样检验工作统一在晋城库点完成,检验合格后,在对应收购库点进行过磅、卸粮。
二、稻谷质量要求
收购稻谷需同时满足以下质量与安全标准,不符合要求的稻谷拒收:
1.国家质量标准:符合《稻谷》(GB 1350-2009)三等及以上等级,具体指标为:
水分≤13.5%(水分超 14.5% 拒收,水分增扣量按《关于执行粮食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标〔2024〕198号)文件规定执行);
出糙率≥75.0%,整精米率≥44.0%;
杂质总量≤1.0%(需以净粮形式入库,过清理筛后的筛下物由售粮方自行处理);
黄粒米≤0.5%,谷外糙米≤1.8%,互混率≤5.0%;
色泽、气味正常,虫粮、有异味及新陈稻谷互混的情况一律拒收。
2.储存品质标准:符合《稻谷储存品质判定规则》(GB/T 20569-2006),其中脂肪酸值≤19mgKOH/100g。
3.食品安全标准: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黄曲霉毒素 B1≤7μg/kg;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重金属镉≤0.18mg/kg;
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
4.其他要求:符合《四川省地方储备粮出入库必检项目》(川粮局函〔2021〕91 号)文件规定的全部检验项目要求。
三、检验方式
1.到库稻谷实行“逐车扦样、逐车检验”,经初检合格后方可卸粮入库;初检不合格的,不得入库。
2.因稻谷质量不合格导致无法入库的,由此产生的运输、装卸等所有费用均由售粮者自行承担。
3.若检验发现稻谷食品安全指标超出国家标准,我公司将依法履行上报义务,及时反馈至县级相关监管部门。
四、收购价格
2025 年产新稻谷收购价格为2.72 元 / 公斤(此价格为到库结算价,不含其他费用)。
五、售粮户资料
售粮者根据自身情况需备资料:企业或合作社需提供营业执照、土地租赁合同、银行开户信息等;农民个人需提供银行卡和身份证等,委托他人代售的需提供售粮委托书。
六、联系方式
七、监督举报电话
为接受社会监督,保障收购工作公平公正,现将县级监管部门监督电话公示如下:
西充县发展和改革局:13696206127
西充县市场监督管理局:0817-4612315
特此公告。
西充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2025年9月3日
总监制/帅春凌 谢 博 监制/黄 成
审核/蒋 静 责编/严杨莉
来源/西充县粮食和物资储备有限公司
关注!
来源:知情达理精彩人生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