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此,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人工智能生成合成内容标识办法》,自9月1日起正式施行。自此,所有人工智能生成的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内容均须添加显式或隐式标识。 来源:新浪财经 标签: 电视 工业 人工智能 信息化 广播 本文地址:https://news.43u.com.cn/a/2448157.html 免责声明:本站系转载,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