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下工人施工过程中受伤,谁来担责?

360影视 日韩动漫 2025-09-10 14:47 1

摘要:所谓的建设工程的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几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承包人,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

所谓的建设工程的分包,是指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承包建设工程后,将其承包的某一部分工程或某几部分工程,再发包给其他承包人,与其签订承包合同项下的分包合同。

网友咨询:

违法分包下工人施工过程中受伤,谁来担责?

李靖律师解答:

违法分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行为。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存在违法转包、分包的情形时,该违法转包、分包的承包单位视为用工主体,并由其承担从事承包业务的职工工伤保险责任,不以职工是否与其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

李靖律师补充: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分包:

(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分包给个人的;

(二)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单位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合同范围内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钢结构工程除外;

(四)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专业工程中非劳务作业部分再分包的;

(五)专业作业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劳务再分包的;

(六)专业作业承包人除计取劳务作业费用外,还计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周转材料费用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均可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举报。接到举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受理、调查、认定和处理,除无法告知举报人的情况外,应当及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举报人。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李靖律师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资深律师,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擅长民商事诉讼、公司商务、劳动人事、知识产权等。为川投集团、成都航空、光电所、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川娃子食品等多家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来源:法妞问答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