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7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
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职情况
(一)提前辞职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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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刘文龙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刘文龙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刘文龙先生辞职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刘文龙先生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二、职工代表董事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9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文龙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刘文龙先生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刘文龙先生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职工代表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其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附: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刘文龙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6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非执业注册会计师。2004年6月加入奥普卫厨,任财务总监。2017年6月至2021年3月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2021年3月辞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后,担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刘文龙先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6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21号大街210号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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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Fang James主持。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李洁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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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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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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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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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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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议案名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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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议案名称: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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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议案名称: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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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议案名称:重大投资经营决策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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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议案名称:信息披露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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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议案名称: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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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议案名称: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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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1、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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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2、议案名称:子公司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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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议案名称: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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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4、议案名称: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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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议案名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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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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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2 为特别表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锦天城(杭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沈璐、蒋瑶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51 证券简称:奥普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8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和会议材料,2025年9月1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Fang James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暨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修订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长担任,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同意选举FANG JAMES先生为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董事会同意公司第三届审计委员会仍由赵刚先生、李井奎先生、顾林先生组成,赵刚先生担任召集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奥普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1日
来源:新浪财经